因为怕死所以全点血量值了

第七十二章:未婚妻嫁到(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七十二章:未婚妻嫁到

城门口。

随着一声长鸣。

唏律律的马蹄长嘶之音‘唏律律’的响起。

只见一头顶长角,身侧长翼,眸子泛紫色星光的奇异之马,自远方天空飞掠而来。

此马为变异之种。

名为神御之族,当然这是人类给其起的名字。

单单听名字就知道。

此马速度极快,超越数倍的光速。

在空中飞翔,最起码也要大源师的境界才可以。

不然光凭神御之族的破风冲击力,就足以让其粉身碎骨。

神御之族。

在修行界并不罕见,能够圈养并驾驭的都是有权有势的超级贵族。

例如郡主千金。

只见远方原本还是一个小黑点,再度出现之际,却是将其身影以及背上的人物,看得清清楚楚。

随着神御之族的侧翼翅膀猛地煽动,其迅速行驶的状态被硬生生停住。

在城门口掀起强有力的飓风。

一时间,飞沙走石,狼烟遍地,门口碎石打在人身上生疼。

城门口的城卫军,遭殃之下,竟是连盔甲都破了,整个人侧仰过去。

随着神御之族双翼的展开停止摆动,其身上若隐若现的身影,也露出了真容。

竟然是一名仪表堂堂,身着火红长服的少年。

他浓眉大眼,皮肤白皙,生的很是俊俏,而且睫毛长长的,眼睛眨动间好似会说话一般。

他长发高扎,一头黑发被束缚不会因为风吹而散,显得干净整洁。

少年仰头左右环顾,待看到周边破败的土地,贫瘠的城池,眉毛直接簇了起来,当即有一种厌恶的心绪充斥在心头。

这是什么地方,也算是人能够住的?

就这地方,他家养的猪都不待。

若不是她执意要来,这个地方,他一辈子都不会来!

附身下马,辅以落地,掀起一阵灰尘,随后他双手在身上拍打,抹去并不存在的灰尘。

双眼蔑视的盯着前方。

似乎与他们共处一片天地,好像如同清水被污染一般,很是厌恶。

“真是不知道哪个,走了这般的狗屎运!”

“竟然和郡主结下了亲事,真是该死,她本应该是我的女人!!”

红衣少年双眼微张,瞳孔放大,眼中有着蠢蠢欲动的怒气。

“嗷呜!”

又是一声尖叫嘶鸣。

只听声音由远而近,竟然有一轮撵车从天边飞驰而来。

撵车足有数丈见方。

无论外观还是美观,都是极具美丽的,粉蓝色的色调,充斥着大家闺秀般的感觉。

撵车在城卫军眼中逐渐放大。

他们脸上的震惊表情也随着撵车的接近而变化。

撵车前方有两个妖兽在拉车。

妖兽似是犀牛龙犬。

这个光听名字就知道是非常怪异的混种。

其四足着地,却是龙爪般,狗头之上有着一个犀牛角。

随着奔跑,四足在飞快的折腾。

这犀牛龙犬竟然如先前的神御之族同样,可踏空而行。

很快,撵车落于玲珑城前。

只见撵车停稳,撵车门前的帘子被人撩起,而后听到一声沙哑之音:“小姐,到了。”

“嗯……”

里面的声音似乎很是清脆,同时也很动听,甚至带着一丝丝的调皮。

城卫军等人都睁大了眼睛。

心中震撼不说,更是有着些许的畏惧。

毕竟这种人,他们惹不起。

即便是城主,都得亲自迎接。

“哎,你说这是什么人啊……这么大的阵势!”

“我活了一辈子,在这玲珑城都没见过!”

芳xin纵火犯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古医天骄,我以病为刀
古医天骄,我以病为刀
方晓开启方家传承,可以复制疾病,以病为刀,斩尽天下邪佞
大神欢欢
变成吸血鬼,我能吸收同类天赋
变成吸血鬼,我能吸收同类天赋
在王宇生命就要终结的时候,父亲通过特别的办法,将他变成了一只他平生最为憎恨的吸血鬼。但很快他就惊喜地发现,他所有的天赋,都是为了克制吸血鬼而存在。吸血鬼?那是他最好的补品!阳光?那是他最好的食物!白银
晨晨
重生豪门大院,拿下大院千金
重生豪门大院,拿下大院千金
前世自己的初恋,林家大小姐一丝不挂的死在了自己床上,林家老爷子盛怒之下废去唐展四肢让他生不如死。重生归来的唐展暗暗发誓要保护好林家大小姐,让陷害自己的人付出代价!!
晨晨
重生95,首富从挖参开始
重生95,首富从挖参开始
重生回来的陈江看着快要被自己活活逼死的妻女,悔恨不已,如今重活一世,他摒弃一切陋习,凭借着前世经验,在九十年代,时代的巨大变革下,带着妻女,亲手大早一个商业帝国。
大表哥
捡个老婆,小猎户变成大皇帝
捡个老婆,小猎户变成大皇帝
重生大夏小山村,靠现代知识,打猎采药,带领着自己的娇妻美妾,在小山村混的风生水起。
大表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