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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四百七十一章,柳长歌出手骇人
八臂阎王的暗器未必有传说中的那么厉害。江湖之中,卧虎藏龙,他的暗器功夫,或许还排不上前二十。
但在幽暗的环境下,的确有不可忽视的杀伤力。
三枚钱镖,两把飞刀,以及数颗铁链子,有先有后,后发先至,打的都是柳长歌的要害。
被看见的暗器,就不再是暗器。
柳长歌一抬手,剑光飞舞,耀眼生花。
没人知道,这一下柳长歌一共挥动了多少剑。
他们看见的是落在柳长歌脚下的暗器。
八臂阎王心有一凛,探入镖囊里的手不禁微微颤抖。
他没有喝酒,他有万无一失的准头。
可遇到柳长歌,他好像醉的一塌糊涂。
仿佛被柳长歌的剑法骇醉了。
那是什么剑法?
怎么有人可以用那么快的剑?
八臂阎王不懂,他为什么遇到了这样的对手?
冲过来的是短棍太史龙,剑客窦庆。
八臂阎王已不能发镖。
身后无路,柳长歌不会退。
太史龙的当头一棍,无论是力量,还是速度,都有高手的素养。
柳长歌却一个侧身便躲开了。
窦庆的剑配合太史龙的棍。
柳长歌的反应在窦庆的预料之中,所以这一剑,刺的是柳长歌落点。
无论是谁,在如此巧妙的配合下,都很难躲过去。
他的剑刺中了什么东西,绝不是柳长歌的身体。
是柳长歌的剑鞘。
窦庆的剑插到了柳长歌的剑鞘里。
窦庆用了半辈子的剑,还是第一次把自己的剑插到别人的剑鞘里,他惊呆了。
呆住的绝不止他一个人。
是所有人。
包括华笙。
不得不说,只有身为天才的剑客,才能创造出这种天才的招式。
然后柳长歌的剑法就插到了他的肚子上。
窦庆倒下。
窦庆把眼睛睁的比他嘴巴还要大,震惊的望着柳长歌,说道:“你···你···好···”。
好厉害?
好狠?
好可爱?
“好”字后是什么已不再重要。
太史龙看见柳长歌一招就杀了窦庆,惊慌之余,加上悲愤,用出绝招“棍里乾坤,三环套月”。
短棍连环打出,愈来愈快,化做两到残影,人与短棍仿佛合一一般。
这种杀招,饶是柳长歌艺高胆大,也不敢硬接。
但是所有人都没有预料到柳长歌躲得居然这么轻巧。
柳长歌一个滑步,太史龙连人带棍便冲到了柳长歌身后。
剑光一闪。
太史龙倒下。
柳长歌才出手向所有人证明了一点。
无论是谁,对自己再有信心,都不要将后背留给敌人。
太史龙就是因为太过于急躁,将整个后背留给了柳长歌。
柳长歌可以将机会留给不该死的人,但原三江鱼肉百姓,恶贯满盈,不杀不足以平愤,该死。
帮助原三江的人,全都该死。
一阵叮当当的声响···
太史龙的短棍正好滚到了泰山一狗的脚下。
泰山一狗粗眉跳动,嘴角颤抖,仍是平稳的说了一声:“好剑法。”
柳长歌没有说话,缓缓的向华笙伸出手。
华笙的手放在柳长歌的手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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