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该屠龙的我意外开始修仙

第二百八十四章 三度暴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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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二百八十四章 三度暴血

深夜,长江上游,暴雨,十几条水龙自江面升起,围绕着其中的路明非、老唐和提尔盘旋,白色的浪花如同云雾变幻,阻挡了来自外界的一切视线。

“你究竟是谁?天工可不是混血种有资格掌控的言灵,”提尔的语气戒备中难掩惊惧,“你是哪位亲王?”

天工?是指天地为炉么?

站在冰面上的路明非立刻反映过来,虽然秘党的言灵周期表里把这个言灵叫做天地为炉,但连言灵周期表本身都是混血种们自己琢磨出来的,同一个言灵的名字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地区都是不一样的,比如秦朝就将“戒律”称为“律”。

如果说路明非是恍然,那提尔就是悚然了。

在他的印象里,天工是青铜与火之王之下,金属言灵的最高形式,除了只有青铜与火之王中的诺顿才能掌握的金属系终极言灵之外,天工就是龙族最强的金属类言灵,想要使用这个言灵,要么是青铜与火之王血系的初代种亲王,要么是其他君主……

该算!他早该想到的,这可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行宫,说不定还是他们的茧化之地,怎么可能没有心腹看守。

当然,其实还有一种更可怕的猜测,那就是这里不仅是青铜与火之王的茧化之地,而且,他们已经完成孵化了,并且同样选择了伪装成混血种的战略,并且站在他面前……

这个猜测实在太过可怕,提尔甚至不敢去想后果。

他现在愈发肯定是有某些未知的组织或势力引导他至此,虽然不知道目的是要他死在这还是接他之后取得什么东西, 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绝对被算计了。

该死!难道是那些隐藏在人类世界阴面的亲王们干得?在被那位始皇帝收拾过了之后,他们还真是吸取了十足的教训啊……

站在金属板上的老唐面无表情地举起掌中的狰狞巨兵, 它也散发着红芒, 却是和提尔锋完全不同的红芒, 那时高温灼烫所发出的火光。

周围的水里卷上那件狰狞的兵器,白雾大片地扩散开, 灼红逐渐消退,露出漆黑的本相。。

这件武器既不是刀也不是剑,非要说的话倒有点像狼牙锤, 只是狼牙锤和它那如同镶满龙牙的狰狞奇诡造型比起来,反倒像是孩子的玩具一般充满温馨的气息。

那宛如龙牙互相咬合般的姿态,让路明非响起了之前被他激活用来和次代种拼杀的暴怒,那时被解放的暴怒就展现出类似的姿态,只是要更加巨大, 而且活灵咆哮, 仿佛一头被握在手里的活龙。

“我觉得现在咱们可以好好聊聊了, ”路明非看向提尔, “比如你说一下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来的?”

提尔沉默了几秒,开口道:“我会知道这里,是因为……”

提尔的话只说到一半,因为他手中提尔锋上已经向着路明非和老唐照射出了瘆人的血光。

丈许厚的冰障在空气中凝聚成型挡在路明非面前,血光几乎将冰障打穿,但最终还是在只有几寸尚未突破时彻底耗尽。

老唐举起手中的巨兵挡在身前, 那大得夸张的造型足够将老唐整个人挡在后面,红光在上面溶出深坑,但下一秒巨兵就开始自我修复,缺口处铁晶互相蔓延滋长, 再次相连成型。

提尔毫不犹豫, 双翅震动,身边的风元素缠绕着他的身体, 果断准备逃离这里。

路明非向着提尔举起刀锋, 神识涌出,尝试去抢夺提尔身边那些萦绕着他的风元素的控制权——出乎意料地轻松。

刚刚向后退出去的提尔还没脱离水笼, 原本缠绕在他身边帮助他抵消空气阻力并提供动力的风元素突然狂躁起来,在他的身体周围以类似于吸血镰,但似乎更加高效的形式变成无数细小的风刃,从他的鳞片缝隙之间钻进去撕裂血肉。

站在老唐的角度, 提尔刚刚向后飞掠出去一点,路明非身上就向着他延伸出了一股质量极高的精神力, 强行操控了提尔身边的风元素,然后提尔浑身上下就猛得爆出一大团血雾。

然后在老唐的一连蒙蔽中,一朵巨大的浪花从天而降,将提尔连着那些血雾一同包裹,然后被龙血污染的浪花飞到路明非身前,路明非不知道从哪里掏出来一个小瓶子,包含着血雾的浪花中血色褪去,浓郁粘稠的龙血流进瓶子里,装了小半瓶。

“高等龙类的血液,这可是一流的炼金素材,”路明非看向提尔,俊美的脸上露出一个令人,不,令龙不寒而栗的笑容,“这可得多收集一些。”

老唐:……

我怎么也有点害怕呢……

“喂!人类面,你这个朋友到底是什么人?”诺顿的声音在老唐脑海中回荡,“刚刚那种事情可不是混血种或一般的次代种能做到的,直接从一个次代种手里强行夺走元素的控制权,就算是我在其他三种元素上也没法轻易做到。”

“这我就真不知道了,我现在对非哥其实也没有太多了解,他实在是太神秘了,”老唐表示自己也什么都不知道,“话说你可是龙王,龙族里除了黑王和白王之外站在最顶点的存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你不了了解的事?”

“照理说应该是没有的……”识海中诺顿脸色古怪,“但实际上我活了这么多年,稀奇古怪的事见多了。”

比如当初他看到某刘姓混血种释放言灵的时候——很难想象言灵竟然还能这么用,虽然刘秀的言灵他并非不能模仿,甚至可以模仿得比原版更强,但是不得不承认,在此之前,他确实从来没想到过言灵可以有那样的形式。

就像混血种一直在告诫自己绝对不可以轻看龙族,龙族是比人类和混血种更高等的智慧生物一样,从很久以前,诺顿就明白他绝不能把人类和混血种全部都当成一无是处的废渣,假如人类和混血种真的全无可取之处,那他们也不可能几千年来将整个龙族压得难以翻身,

但不管混血种和人类再怎么离谱,像路明非和刘秀这样的都实在有点离谱过头了。

不知道诺顿正在和老唐聊起自己,路明非眯起眼睛盯着提尔。

虽然之前还嘲讽过提尔喜欢什么类型的葬礼,但路明非其实并不打算在这里就杀死提尔,要不然提尔锋和提尔的尸骨他没法解释,甚至他之前在船上的就悄悄叮嘱过老唐不要杀死这头龙,就是怕老唐头脑一热直接把这条龙当场砍死,那样的话提尔锋可就是学校的财产了。

虽然用水笼暂时隔绝了诺玛的视线,但考虑到提尔应该有卵,战斗结束之后,提尔灵魂回到卵中,尸体只会留下价值很有限的龙骨,这样的龙骨是无法放入天书中的,路明非也没法随身携带隐藏起来,只能将它丢弃。

但是这样一来,且不说他和老唐能杀死手持炼金武器的次代种这件事有多骇人,提尔锋的归属就是个大问题——虽然提尔锋是他和老唐抢回来的,但肯定不能就这么归他俩,学院最多给他俩奖赏,提尔锋肯定是要收回去的。

如果悄悄装到天书里昧下,他又不好解释为什么提尔挂了提尔锋却没了,这样也会惹来学院里那些老东西的怀疑——一件来自青铜与火之王行宫的炼金武器对秘党而言已经是无价之宝,可不是能随随便便翻篇过去的。

所幸他之前在天书那里学了一种标记类法术,就在刚刚持刀刺穿提尔的身体时,他已经悄悄把这个法术种在了提尔体内,有这个法术印记在,无论提尔在哪他都能模糊感知到方向,而且距离越近越清晰,离得还远时可以向着大致方向接近,等到足够近之后,甚至可以详细感受到被种下印记的目标的具体位置。

可惜作为强大效果的代价,这个印记会缓慢吸取中招者的生命来维持自身,所以不能被用来种在重要的人身上以便在其危难时及时找到保护他——因为这个印记本身就是个危险。

不过对敌人来说就无所谓了。

路明非准备先放提尔离开,反正秘党也不可能因为他“只击退了次代种却没有杀死它”这种扯淡的理由找他的茬,等这次事情平息后,把自己的修为巩固一下,然后再找个合适的时间和老唐一起去找提尔,悄无声息地干掉他,然后将提尔锋收入囊中。

至于怎么悄无声息地杀死一头次代种……

七宗罪还在天书里躺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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