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莫慌,臣弟无敌了

第39章 严白,你狗日的咋没死?(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39章 严白,你狗日的咋没死?

狗日的?

严白脸色一阵扭曲,气的七窍生烟。

他可是堂堂宰相之子,新科状元郎,前途无限。

秦阳竟然骂他狗日的。

倒是素来和严嵩不合的武将们,顿时哄笑成一团。

“狗日的,哑巴了?你倒是回答本王啊。”

见他不答,秦阳一脸“单纯”地又问。

严白脸色一黑,伸手整理一下衣领,才说,“怕是秦王殿下这些日在醉花楼老鸨的肚皮上睡糊涂了,两日前朝廷就今年春闱一事结案,罪魁祸首是礼部侍郎苗正伟,昨夜他已在牢里畏罪自杀!”

“本状元的状元,都是靠本状元的实力得来的,没有一点水分,至于上一次和楚国使团比试,那时因为本状元身体抱恙,发挥失常!”

“哦……”

秦阳应了一声,又说,“所以,你的状元不是靠你的一篇我的宰相父亲的文章得来的?”

“当然不是!”

严白气坏了,一字一句道。

不是才有鬼了。

严嵩可真是一手遮天。

不仅把苗子聪他爹推出来当替罪羊,还能让严白这个蠢货一点事都没有,继续当状元。

不过这样也好,这样才好玩嘛。

毕竟,他还没收拾够严白呢。

心里这样想着,秦阳下一刻就说道:“状元郎,你刚才说本王是大玄第一情种,吾辈楷模,说的好,本王要好好谢谢你!”

谢谢我?

这纨绔王爷不会以为这话是在夸他吧?

哼。

纨绔就是纨绔,连话都听不明白。

严白在心里十分鄙视秦阳。

“谢谢就罢了,望秦王再接再厉!”

“再接再厉就不必了,本王有金玉奴一人就好,毕竟她又香又软,把本王伺候的很舒服,本王连她屁股上有几颗痣都知道,三颗,左边两颗,右边一颗。”

“唉,对了,本王听说你们以前也没少去醉花楼吟诗作对,你们最近咋不去了?”

闻言,严白和世家子弟心里简直要吐血。

故意的。

绝对是故意的。

要知道,醉花楼能有今天,在雁鸣湖畔占据一席之地,全靠金玉奴这个风情万种的老鸨。

金玉奴,对下至三岁孩童,上至七八十的老头,可谓是通杀!

没人不喜欢她,没人不欣赏不爱慕她。

严白和世家子弟们更是把她当做梦中情人!

他们做梦都想和金玉奴共度良宵。

可就是这样一个绝妙佳人,不等他们打动她,她就被别的男人睡了。

他们几乎能想象金玉奴被压在床上的画面以及金玉奴婉转的低吟。

这种画面,嫉妒的让他们简直发狂!

最让他们接受不了的是,他们心爱的女人,梦中情人竟然被他们最看不起的纨绔给糟蹋了,而且这个纨绔连金玉奴身上有几颗痣都一清二楚。

这就好像,他们吃了一口苍蝇一样膈应,难受。

“一个青楼老鸨罢了,也就秦王把她当回事。”严白心里耿耿于怀,表面却装作不在意。

“不当回事不行啊,毕竟本王把她睡了。”

“一个风尘女子罢了,教坊司,比她好的姑娘多的是,数都数不清。”严白又说。

“是是是,可毕竟本王把她睡了,不能不负责。”

“她常年经营风月场所,说不定,早就不是完璧之身。”

“错,毕竟本王把她睡了,她是不是第一次,本王还能不清楚。”

此言一出,严白又气又无语。

因为秦阳就会一个“毕竟本王把她睡了”。

连换说辞都懒得换。

严白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有力使不出……

拜见小道长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我怀了先帝遗腹子,九皇叔他父凭子贵
我怀了先帝遗腹子,九皇叔他父凭子贵
先帝驾崩,宫女殉葬,舒云羽为保命,谎称怀了龙嗣,试图逃出皇宫,却被九皇叔萧容庆逮个正着!萧容庆的大掌扣住她的柳腰,眼神狠戾,毋庸置疑,“想要皇室血脉?本王可以给你一个!”舒云羽瑟瑟发抖:死在王公大臣手
灵竹子
战神龙王凌羽
战神龙王凌羽
关于战神龙王凌羽:他,曾是战场之神,以无敌之姿纵横沙场,令敌人闻风丧胆,人称“龙王”。如今,卸下军装的他,本欲归隐山林,却无奈江湖风云再起。一封神秘的武林帖,掀起了一场血雨腥风,各大门派纷争不断,古老
阳光灿烂的时光
我在末世收女明星
我在末世收女明星
关于我在末世收女明星:++++++一颗流星撞击蓝星,带来了极热,暴雨,浓雾,异鬼,丧尸,进化兽,就连植物都会产生变异.....主角在末日之初,捡到了一颗陨石,然后开始逐渐开始走向强大,在强大的过程之中
迷失的昨天
面具下的欲望2
面具下的欲望2
物欲横流的现实社会,为了各自利益不择手段的明争暗斗,丰富的中医知识,是本书最大的看点。你所看到的不一定是真实的,人们都是戴着面具生活。当揭开面具时,才能发现那些光鲜亮丽的背后,却是如此的不堪入目。最信
俗世微尘
快穿之反抗命运的我满身反骨
快穿之反抗命运的我满身反骨
关于快穿之反抗命运的我满身反骨:常宁尘穿越后身带虐文系统,反正是怎么虐怎么来,但主角一身的反骨,宁死也不屈。系统:亲!我是你的虐文系统,只要完成99个虐文故事就可以让你回到原来的世界!常宁尘:我原来所
哈皮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