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府忘恩义?摄政王撑腰,不原谅

第024章 骆宁收买人心(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024章 骆宁收买人心

骆宁的衣裳做齐了。

老夫人拿出珍藏的三套头面,赏赐给骆宁;又拿出私房钱,去金铺给骆宁定了两套头面。

镇南侯母子俩难得闲坐,说些体己话。

“阿宁回京后,家里有些不太安生。”老夫人道。

镇南侯颔首:“阿宁她……”

“不是阿宁,而是你媳妇,还有那个表姑娘。”老夫人说。

表姑娘在内院,不与外院利益起纠葛,大手笔送礼,白家因此给了不少好处,镇南侯对她没意见。

她还嘴甜讨喜,在镇南侯心里,她甚至比庶女可爱几分,对她有些亲情的。

她住的这三年,几乎无人不喜她。

“……哪怕她再好,到底只是表姑娘,怎能取代阿宁,成为侯府千金?”老夫人说,“怪道阿宁没衣裳都不敢讲。”

镇南侯对女人这些争风吃醋,不以为意:“阿宁太谨慎了。”

“咱们做得不好,她心里不安,这才谨慎。”老夫人说,“你同你媳妇讲,表姑娘已及笄,早日送回余杭婚嫁。”

镇南侯沉吟:“白氏想在京城替阿容寻一门婚姻。”

“人人都想往高处,你媳妇与白家也没什么错。只是野心太重。找一门婚事,我不反对;但要跟侯府千金比肩的婚事,那是不可能的。”老夫人道。

镇南侯失笑:“白家不敢如此痴心妄想。”

和侯府小姐比?

白氏没那么不要脸的。

哪怕她妇人之见,白家也不会这样愚蠢无知。

白慈容有什么资格跟侯府小姐比?

几年侯府生活,给她镀上一层金粉,也更改不了她是商户女的本相。

“那就最好。”老夫人说,“叫你媳妇早日定下此事。”

镇南侯想了下:“阿宁比阿容大。应该先替阿宁择婿,才轮得到阿容。”

“阿宁是侯府嫡小姐,她的婚事得慢慢来。门第、人品一概不能有差错。”老夫人说。

镇南侯还是对此不上心。

骆宁受伤,耽误了婚姻,为侯府换取了爵位,她最大的价值用完了。

只剩下灰烬。

她没用了,在镇南侯眼里就可有可无。

如今她满了十七,年纪大了,想要高门婚姻比较难,可能得往下寻找。

而镇南侯,他比一般人都势利眼。一个不如侯府的女婿,是不配被他多看一眼的。

“娘,这些内宅琐事,交给白氏去操心吧。”镇南侯说。

老夫人:“阿宁的幸福,你是一点也不顾?”

镇南侯敷衍:“也交给白氏吧。她是阿宁的亲娘,不会害阿宁的。”

又道,“阿宁最近对白氏太过于忤逆,这是她们母女较量。孩子不听话要驯的,白氏有轻重。娘您别太插手了。

您一旦给阿宁撑腰,她恃宠生娇,将来嫁出去,她婆家会骂侯府没教好她。”

老夫人:“……”

她没有继续说什么。

只因一点,骆宁的确是侯夫人白氏所出,这点老夫人很肯定。

做娘的,对孩子可能会不满,气头上恨不能打死她。

到底是亲骨肉,感情上有的。老夫人觉得自己的担忧,太过于杞人忧天。

骆宁坐在文绮院,慢慢翻一页书。

镇南侯府的门房上,接到了数不清的请柬。

初点点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后,我拒绝恶毒婆婆的所有请求
重生后,我拒绝恶毒婆婆的所有请求
我重生回到丈夫牺牲后的第七天。 前世我信了婆婆的鬼话,工作让给小姑子,小姑子嫁入豪门; 借钱给老二家,老二家后来成为首富; 房子借给老三结婚用,从此再没能收回。 而我唯一的女儿高中都没得读,跟着小混混跑了,后来失足下海惨死街头。 再活一世,我抱紧怀抱里的孩子,拒绝了婆婆的安排。 “工作我可以做,饭馆我可以自己开,不需要二道贩子赚差价。” 软弱了一辈子的我,抱着女儿开始奔走打拼。
佚名
我在修仙界开发新技术
我在修仙界开发新技术
【凡人流+无系统+无作弊器+靠能力!】 青年科学家孙毅魂穿修仙界,成为一个没有天赋,没有背景的杂役弟子,但是他却利用地球人的见识和知识以及胆识成功抱住了宗门最粗大腿,然后大搞改革,搞各种研发! 【发明探测雷达】:可以探测各种天材地宝,妖兽毒虫,为宗门开辟巨大财源,能力秒杀修仙界的寻宝灵兽! 【发明开辟新丹田技术】:在心肝脾肺肾各开辟一个丹田形成五行丹田,大大增加了续航和实力,还有玄妙作用。 【发
百里深秋
综影视:江玉燕穿越后杀疯了
综影视:江玉燕穿越后杀疯了
关于综影视:江玉燕穿越后杀疯了:江玉燕死后穿越到各个世界,顿时将自己临死前的忏悔抛到了九霄云外。笑死,朕可是天下第一,为什么要做一个普通的小老百姓?道德绑架?对不起我不吃牛肉。与我为敌?你家天黑几点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惹到我,你的好日子算是到头啦~(本文所有故事背景均为架空的平行世界,与现实情况无关,有与原剧设定不同之处,皆为为了剧情发展而更改的私设,请勿较真)避雷:女主是个喜欢美人的海王渣
西门鱼鱼
完蛋,我被鞑子包围了
完蛋,我被鞑子包围了
《完蛋,我被鞑子包围了》现代人凭借一己之力,将大明资本化
挑灯看剑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