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影视:从安陵容开始杀疯了

第228章 我要做巴图鲁(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228章 我要做巴图鲁

璟淑的性子和她的名字截然相反,一点都不淑女。

不过才两三岁的小人儿,整个身子还没人的大腿高。就整日里拿着弓箭说要去打猎。

魏嬿婉出了月子后,已经不住在永寿宫了。

而是挪宫去了翊坤宫。

毕竟翊坤宫是敦肃皇贵妃生前居住的地方,不仅名字有辅佐之意,且修缮的极为华贵。

谁让这个世界的翊坤宫没有被火烧过呢?

且翊坤宫离养心殿极近,虽比不上永寿宫,但也差不到哪去。

弘历思索了许久,最终将魏嬿婉挪了过去。

魏嬿婉初听到要去翊坤宫时,脑子里突然蹦出一句话:翊坤宫出情种,永寿宫出战神。

自己两个宫殿都住过了,这是让自己情种战神自由切换的意思?

似乎也行?

魏嬿婉住进翊坤宫后,仍旧叫人收拾出了一小块空地放上靶子,好射箭用。

原本她是要强身健体,每日练上一会儿。

谁知渐渐地,璟淑从会走路开始,就每日盯着她练射箭。

等到再大一点,璟淑缠着弘历,非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小弓箭。

弘历对小女儿也很宠溺,到底是答应了。

璟淑就整日举着弓箭乱转,后来不知听谁说起了大清巴图鲁这个词,立刻像找到了人生目标似的。

对着魏嬿婉一字一顿,奶声奶气的宣誓:“额娘,我要做大清的巴图鲁!”

魏嬿婉瞬间想起了上一世的孩子,也曾这般对自己说过。

她没有第一时间否定璟淑,也没告诉她,女子不可以做巴图鲁。

而是想了想,蹲下身子直视璟淑,表情严肃而认真。

“璟淑,你真的想做大清的巴图鲁?”

璟淑绷着小脸,用力的点了点头。

“想!”

“可是,这很难。”

魏嬿婉用手帕轻轻擦拭璟淑脸上不慎弄脏的一块,声音虽然轻,但态度十分郑重。

她向来不会打击孩子的自信心,更不会动不动就否定孩子。

不论前世的弘煜,灿阳,还是今生的永瑾,璟淑。

无论他们对未来的规划如何,亦或者想学什么,魏嬿婉从来不会阻止,而是从中加以引导。

不然前世的灿阳也不会跑到海外,甚至找了个志同道合的驸马。

无论是阿哥还是公主,魏嬿婉都给足了孩子的自由。

所幸不管是弘煜还是永瑾,都能够很好地继承自己的野心,从小就下定决定要争夺皇位并一直为之努力。

事实上,如果他们胸无大志,只想做个贤王,魏嬿婉也不会逼迫。

大不了再生就是。

总能生出一个愿意继承自己意愿的孩子。

所以,魏嬿婉对孩子有足够的包容,以前的灿阳能够逍遥快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以后的璟淑也会如此。

璟淑既然想当大清的巴图鲁,那就去做。

没有女人做巴图鲁又能怎样?以前没有,以后就不能有吗?

巴图鲁是勇士的意思,谁规定女人就不能做勇士了?

前世她能让灿阳随心所欲,出海游玩,也是极不符合规矩,不符合常例。

那今生,有永瑾这个天才儿子帮忙,有系统的金手指,难道还能让璟淑过的不如意?

璟淑还小,不懂为什么自己想当大清的巴图鲁却被额娘说这很难。

但她从小在魏嬿婉身边长大,性格也继承了一部分。

白猫胖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三国:从打猛虎,救皇后开始
三国:从打猛虎,救皇后开始
三国系统文现代青年稀里糊涂魂穿到东汉末年,成为了西汉丞相、北平侯张苍的后人。从今以后,东汉末年这个时代便多了一个人:姓张,名禟,字匡胤。曹操:棋差一招输给张禟,我不甘心!张禟:你确定只差一招?刘备:为什么有那么多英雄豪杰跟随张禟,我不明白!张禟:你也整个系统,你就明白了。孙权:我要是早出生十年,这一切都会不一样的,我不服气!张禟:让你早出生七十一年。张禟的出现,东汉末年还会分三国吗?
顺心平淡
我家大床通古今,一心赚钱养暴君
我家大床通古今,一心赚钱养暴君
苏见月万万没有想到,一觉醒来,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暴君,竟然成了她的床搭子!一个立志洗白,做千古名君,改写历史。一个一心向钱,放飞自我,去他的爹不疼妈不爱,未婚夫不要的小白菜。在暴君的指点下,苏见月拒做假千金真女主的对照组,一跃成为一线女明星,国民真闺女!在她的鞭策下,暴君兢兢业业,辨忠奸,识才能,终成千古一帝,流芳百世。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暴君半露胸肌,长发如瀑,卧在榻上,深情款款。“宝贝儿,做我的
夏千鲤
官途美人伴
官途美人伴
失了势的林峰被发配到偏远乡镇,本以为这辈子老死在此。 却靠着省里下发的政策抓住机遇,一步步回到舞中市央,也成为史上最年轻的当权者。
赵小二
病娇总裁的黑月光又重生了
病娇总裁的黑月光又重生了
关于病娇总裁的黑月光又重生了:五年前,唐知忆曾被迫穿进过一本校园文里,为了回去,她按照系统要求不择手段地攻略了一个偏执少年,却又在他最爱她的时候决然离开。后来,少年一步步成长为权势滔天的豪门总裁。而唐知忆又在五年后因为在现实死亡又重新进入了这个世界。唐知忆以为已经过了五年,傅霖川早就把她忘了,或者恨她入骨。后来她才知道,在她离开的这五年里,傅霖川每晚都想她想到发疯。……五年前,她低声诱惑他:“我
优若斯
入夜,诱他疯宠
入夜,诱他疯宠
[疯宠小青梅+入夜疯缠+蓄谋已久+双洁+宠她上瘾] 暴走的竹马男人将她掐了小腰,深深缠吻:“你是我的,就算剥皮拆骨烧成灰,骨灰也是我的,别想逃。” 顾一笙被亲得眼尾泛潮,啊呜咬他:“你有未婚妻。” “那是假的,你才是我的心肝。” “可你们还订婚了。” “那我不要她,娶你。” “好!” …… 顾一笙身有反骨,青梅竹马的男人,把她往死里缠,可她听说,他只是玩玩她。 她不当玩物,也不当工具,更不当替身
糯米跳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