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萌娃竟然是大明太孙朱雄英

第103章 领略大明的繁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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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3章 领略大明的繁华

“陛下,皇长孙出宫,臣等能不能多调一些护卫,”

“护卫可以调,但要低调行事,别给咱惹出什么乱子,尤其是毛头,万一有什么事儿,就以你们家的名义”,

不到万不得已朱元璋还是不打算让马良暴露出来。

有常茂在前面顶着,一般情况下也没有什么不开眼的敢惹他,毕竟他可是常十万的儿子,太子朱标的小舅子。

而且常茂在应天的纨绔名声他也有所耳闻,只不过他都当成孩子胡闹没有去管。

“臣等知道了,请容许臣等下去安排,一刻钟后在臣等在宫门口恭候”,既然准备以他们家的名义,此刻就由常茂答话。

“去吧,”朱元璋点了点头。

三个人行了一地之后,匆匆的下去安排了,尤其是常茂来到宫外之后,让他家将赶紧去家里叫几名仆人侍女来帮着照顾雄英。

而另一旁的徐允恭和汤鼎两人也去挑选精锐的侍卫,全部换成便装好随身保护他们的安全。

等他们都准备好之后,马良也抱着朱雄英两人,在王狗儿的带领下,来到了宫门口和他们汇合,并且交给了常茂一个太子的令牌。

“还请公子上车” ,常茂指着一旁的马车招呼马良。

马车的周围还有几名精壮护卫,但是看他们的行走就受过专业的训练,明显是大明军人。

“常大人,能不能给我准备匹马,”原来马良曾在现代的内蒙工作时学过骑马,虽然策马疾驰有些困难,但骑马行走还是没问题的,

他可是看过很多明朝的小说,知道明朝还没有橡胶,马车做起来会很不舒服。

常茂闻言点点头,对马良这个白白净净的年轻人高看了一眼,

“没问题,既然你是娘娘的侄子,还叫什么常大人,叫我一声毛头哥就行”,说完让一旁的侍卫牵过了一匹高大健硕的战马。

马良想反正自己也不吃亏,点点头“毛头大哥”。

说完看着战马不由得让马良眼前一亮,虽然他不会相马,但也知道这匹马非常的好,自己在后世骑的马怎么能和这些战马相比。

“我也要骑马,叔叔你来抱着我”,小家伙见马良不想乘坐马车,他也不愿坐马车了。

“雄英舅舅来抱你,好不好,”在自己的大外甥常茂现在也像个狗腿子一样。

“不要,我要叔叔抱”,

马良心想自己骑马的技术,一个人还有保证,带着个孩子他自己都不放心:“雄英,叔叔骑马的技术没有你舅舅好,就让你舅舅抱你,叔叔在一旁陪着”。

“那好吧,大舅舅,你来抱我”,说着小家伙向常茂盛伸开了是胳膊,常茂一把将朱雄英抱在了怀里,就这样两个人共乘一匹马他们就出发了,但那匹马车同样在后面跟着。

此刻徐允恭在前面开路,汤鼎负责押后,常茂策马和马良并排而行,直奔夫子庙方向而去。

此刻朱雄英跟着,马良对秦淮河已不抱希望了。

一边走着常茂对马良感到十分的好奇,毕竟他从小就被马皇后认作干儿子,基本上也是在宫中长大的,就从来没听说过马皇后有侄子,还能让自己的大外甥这么亲近。

而马良看着自己身边的常茂也来了兴趣:“毛头哥,平日里用的是什么兵器,有没有听说过禹王槊”。

“没有,我平日里用的是刀”,

“那有没有考虑过换一把兵器”

“没有”,

“毛头哥这些年一直没怎么在战场上活动吧,也没立下过什么功劳,有没有想过驰骋沙场,做一个手持禹王槊无敌大将军 。”

常茂微微叹了口气“:当然想,可一直没有机会”。

现在的大明朝,能征善战的武将太多,就连他的舅舅蓝玉现在也只是刚刚有些名头,哪能轮得到他。

不能独领一军,堂堂郑国公给人当副将他又不甘心。

“挺好,不上战场也挺好,守护着太子保护雄英,不一定非得要去战场上拼”,

马良想起历史上常茂在战场上的表现摇了摇头,根本就不像常遇春的儿子。

“那徐将军呢,您是不是有个二妹妹,那徐达大人是不是又可以吃皇后娘娘的烧鹅了,”问完常茂,马良策马快走了几步,来到了徐允恭的跟前。

“不知道,公子请自重”,徐允恭一脸的不苟言笑。

见徐允恭板着脸一副无趣的样子,马良又来到了汤鼎的跟前。

“汤和大人是不是很喜欢美女,听说家里妻妾成群,是不是真的?”,

马良又问出了他在现代就十分好奇的问题,据说汤和60多岁辞官的时候,曾向朱元璋要了100名美女,那现在女人也肯定少不了,果然会享受。

“没有,家父就妻妾几人”,汤鼎老老实实的回答。

此刻,常茂他们三个人此刻就感觉马良的话也太多了。

好在离夫子庙不算远,众人下马把马匹交给随从,他们步行游览起了夫子庙,朱雄英也从常茂的身上转移到了到了马良怀里。

因为有常茂他们三个人再加上朱标的令牌,马良不但游览了孔圣庙,还参观了贡院这个古代考试的场所,随着他们的参观慢慢的就来到了商贾汇聚的地方。

这个地方行人汇聚商铺林立,对岸就是秦淮河,此刻已经到了下午,秦淮河上的画坊点起了灯笼也开始营业了。

马良怀抱着小家伙,在河岸这边看了看,放弃了去秦淮河的想法。

而小家伙此刻看到什么感兴趣的东西都会瞧一瞧看一看。

夫子庙附近最多的还是文人字画,可是马良对这些不感兴趣,他也没有收集文人字画的癖好。

“叔叔,我要吃糖葫芦,山楂糕”,小家伙指着一个卖糖葫芦的店铺对马良说。

“买,”马良领着朱雄英就来到了店铺里,还没等说话,常茂大手一挥就有下人付钱,给他大外甥买了好几串糖葫芦。

既然常茂负责给钱,马良也没说什么,毕竟他一个当舅舅的给外甥买东西也是应该的。

“还喜欢吃什么,和叔叔说”。

小家伙咬了一口摇摇头:“没有了,叔叔这个糖葫芦不好吃,没有叔叔那里的冰激凌好吃”。

马良心想,这两种东西怎么会有可比性。

于是他拿过一块糖葫芦,咬了一口,味道还不错,虽然没有后世的那么甜,但滋味很纯正,就是糖葫芦的种类没有后世那么多。

这个时代吃糖基本上就是权贵的事儿,老百姓一年到头最多也就品尝一下麦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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