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日:我,开局搬空全城物资

第228章 罐头、啤酒饮料!凤尾山的伙食太好了吧?(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228章 罐头、啤酒饮料!凤尾山的伙食太好了吧?

唐青青伸手从空间仓库里拿出好几盒牛肉罐头,还有鱼肉罐头还有几样下饭的菜。

叶海琪则是拿出了几瓶啤酒和饮料。

“别客气,随便喝。”

“喜欢什么拿什么,不够我还有。”

说完便拿起一瓶饮料喝了几口。

这一操作直接把柱塞泵,梁汉文看呆了,周凉音的眼里满是惊讶。

这是什么操作,就像变魔术一样,太神奇了。

再看看战士们,拿出的东西琳琅满目,这些战士天天都在外战斗,兜里早就装满了各种食物,他们个个都富的流油。

柱塞泵、梁汉文、周凉音,已经好久没有见过,吃过这些东西了,三人不停的吞咽口水。

嘴上说着客气的话,手还是很诚实的。

周凉音也小口且快速的吃着饭菜,虽然她也想大口吃,但是自己毕竟是女孩子,还是要些形象的。

特别是看到叶海琪和唐青青都小口的吃着饭,自己不能在形象上被他们比下去。

其实周凉音不知道的是,唐青青和叶海琪刚到凤尾山的时候,比她还要囧魄。

一个一身破烂的衣服,一个满是都是血渍,哪像周凉音这样体体面面的。

吃过饭后,柱塞泵想到了一件事。

“唐队长,我想问一问,凤尾山今天发射的两枚核弹是炸谁?”

“是不是发现了迪斯人的基地,所以才炸掉的?”

啥?核弹?炸迪斯人的基地?

唐青青看向叶海琪,叶海琪耸了耸肩表示自己不知情。

“凤尾山什么时候发射的核弹,我们不知道啊。”

凤尾山发射核弹的时候,他们两人刚好在路上,再加上这件事在张南眼里不算什么大事,就没有通知唐青青和叶海琪。

唐青青按下通讯手环联系张南。

“老大,我们今天发射了两枚核弹是吗?”

“是啊,有个傻逼迪斯人他们朝我们发射了核弹,我不应该回给他们一枚吗?”

“随便还送给惠山国了一颗,现在正在收取幸运筹码。”

“哦,对了,你们现在到达刺峰山了吧?”

唐青青明白事情的原委,她回复道。

“已经到了,明天一早就返回凤尾山。”

张南说道。

“回到凤尾山后,就按照原来商量好的,把武器和装备发放给刺峰山的战士们。”

“对了,那些普通幸存者交给张欣然盘问,另外刺峰山的战士也需要签定合约。”

“好的,老大。”

虽然刺峰山的战士现在还不算凤尾山的一员,但是他们会在根据地的外围建造自己的房子。

这世道人心难测,为了安全起见,必须签定合约。

张南现在已经回到东方大陆,不过他并不是回凤尾山,而是朝着惠山国的方向飞行。

这种情况也只有张南能够做到,一天飞行数个国家,从东方跑到西方。

张南决定忙完这一阵,第一件事就是改装战斗机。

战斗机的速度肯定比直升机的速度更快。

或许只要几个小时就能绕地球飞一圈。

实现想去哪就去哪的自由。

水月洞天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拒绝践踏天之骄子
拒绝践踏天之骄子
关于拒绝践踏天之骄子:(已经过了九分的,但是为了防止被盯上,作品压分,大家打分的话往低一点的打,控制在八分左右)双男主,主受(是的原书受柳霁谦反攻了)感情戏巨慢!!!细水长长长流!(一百章牵手的进度!)有其他副CP!!!主事业!鹿闻笙因为读者愿力的影响,穿越进了一本风光霁月的谪仙柳霁谦,被众人以爱为名义拉下神坛受人折辱的hitang文,而他的任务是拯救谪仙受的悲惨命运,在读者们的期望下给他一个美
美少女壮士不复返
逆天剑帝
逆天剑帝
"少年叶炎,订婚之日被身怀圣体的未婚妻云飞月嘲讽:“圣凡两别,你不过是凡间一条狗!” 随后当众撕碎婚书,更毁掉叶炎父亲所留下的唯一遗物灵剑,将叶家尊严践踏在脚下。 剑碎之时,叶炎最强帝体解封。 那一刻,他凝神道:“自今日起,圣人在我面前不过蝼蚁!”"
佚名
嫡女重生,惹上暴君逃不掉
嫡女重生,惹上暴君逃不掉
前世,陆九卿为爱下嫁,倾尽全力为出身寒微的丈夫铺路。到最后才发现,他那出身低微的丈夫早已经背叛她。在她为他的吃穿忙忙碌碌的时候,他在望着别的女人。在她为了他的前途着急的时候,他在和别的女人山盟海誓。在她和他的大婚之日时,他更是为了讨好别人将她当成礼物送人。而这一切的帮凶,竟是她的母亲和嫡姐。至死,她失去所有,也终于发现,母亲不是母亲,嫡姐不是嫡姐,心爱的丈夫更不是个东西。再一次睁眼,她回到了新婚
水七
热痒
热痒
人前他是一本正经的院长,人后他是威逼利诱的渣狼。而许在是他养了多年的兔子。没人知道镜片后的黑眸,夜深人静时,看向女孩的睡颜有多疯狂。……在许在眼里,救了自己命的陆斯衡是哥哥。只能是哥哥。她没想过有一天,她会跟陆斯衡产生见不得人的关系。家里、车上、医院……男人用身体“残疾”逼她一步步沦陷。陆斯衡咬她耳朵,低声乞求:“在在,帮帮哥哥。”
糖糖糖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