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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百六十二章 林小蝶,莫非你喜欢夫目前被犯?
……
东明楼。
所有人的目光,都放在司马追风的身上。
倒不是说,此人有多么的帅,而是,他是最后一个念诗的人。
像这种诗会,第一个,和最后一个,肯定是最受众人关注的。
司马家,在京城一众世家之中,排名中等。
不上不下。
司马追风,也算是少年成名。
只不过,为人低调,没有郝通那么出名罢了。
张雪笑着说道:“司马公子,你有诗了?”
“是的。”司马追风点了点头 眼眸深处,深藏一抹热切,可以这么说,张雪是京城文人圈子里的女神,就没有一个文人不喜欢她的……
作为一个正常的男人。
司马追风自然也不例外了。
“请说。”张雪道。
“是,公主。”司马追风点了点头,他倒是没有学郝通那样,在念诗的时候,还要摆帅气的poss。
“霜草苍苍虫切切,村南村北行人绝。”司马追风道。
这两句一出,众人脸上露出了惊讶之色。
还别说,以为这货,只是来打酱油的,没有想到,是个战狼。
这首诗,可以啊。
张雪精神一振,看着司马追风,美眸中露出期待之色。
郝通紧张起来了,我该不会输了吧。
司马追风继续。
“独出前门望野田。”
“月明荞麦花如雪。”
一首诗,念完。
“好,好啊。”
一个胖子大声叫好,“敢问司马公子,这首诗,叫什么名字?”
司马追风淡淡的说道:“《村夜》。”
“不错。”张雪点了点头,赞叹道:“就如同一片被寒霜,打在灰白色的秋草上,小虫在窃窃私语,山村里,周围行人绝迹……这诗中描绘的夜色,当真是栩栩如生,引人入胜。”
“是啊,司马公子,描写了一个常见的乡村夜晚,前面两句,写村夜的秋色浓重。
后面两句,描写出夜色的美丽。
司马公子通过秋夜的凄冷,透露出了一种空虚孤独的心情。
尤其是这一句,霜草苍苍虫切切,村南村北行人绝,苍苍霜草,点出了秋色的浓重。
切切虫吟,又写出了秋色的凄清。行人绝迹,万籁无声……短短的几句诗,就勾画出了夜色的特征,当真是厉害呢!”
林小蝶笑着评价道。
这是她在此次诗会上的第一次评价,也是唯一的一次。
说完之后,毫不掩饰的,有些鄙夷的看了萧平安一眼,似乎在说,你不如他。
这一眼,很复杂,有鄙视,有玩味,有一些莫名其妙的东西……萧平安就无语了,你赞美这位司马公子就罢了,一边赞美,一边看我干什么啊!
莫非你喜欢,夫目前被犯?
“好诗啊好诗。”
“司马公子,大才啊。”
“……”
虽然司马追风的这首诗《村夜》,有着许多人的夸赞,但是,外面的夜色,深沉,没有一点儿异像。
这让郝通松了一口气,司马追风的诗,没有得到天地认可,证明,好归好,但,没有好到那种惊天动地的地步,他的诗,不如我的。
郝通心里暗自高兴,放下了心。
司马追风看了外面一眼,露出失望之色。
看来,第一名,要与我失之交臂了。
郝通脸上带着温润如玉的笑容,对着司马追风,抱了抱拳,装模作样的说道:“乃兆,你的这首诗,真不错啊。为兄佩服,佩服。”
此言一出。
噗呲!
听到这话,萧平安直接把嘴里的酒,喷了出来。
喷的萧蓉满脸都是……
面对萧蓉无语,震惊,不敢置信的表情。
萧平安连忙摆了摆手,说道:‘骚瑞,骚瑞,我不是故意的。’
我尼玛的,他真的被郝通这一句乃兆兄,给戳到了笑点了啊。
一个人,居然取这样的表字,不过,一想到张建的表字,叫做万达,萧平安又没有那么吃惊了。
这个世界,乃兆,应该不是专属于女人的那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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