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皇子崛起后,迎娶最强女帝

第562章(1/1)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562章

但是一旁的秦北这还是第一次感受啊。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的,虽然秦晨等人也是在的,但因为站位的问题,只有秦北才有这种被万人叩拜的感觉。

下方跪地的人抬头看的时候,也是有一种在同时叩拜秦北的感觉。

这可给一些辈分大的长辈给郁闷坏了。

好好的叩拜夏皇,怎么就有种被这北亲王蹭了的感觉呢?

当然,这其中最为郁闷的自然就是秦修这一类人。

这搞得,一瞬间竟然有种自己的身份地位比秦北要低的感觉,这就离谱!

而且也是秦修等人绝对不能够接受的事情。

“平身。”

夏皇挥挥手,众人便是起身。

等夏皇坐到了至高的龙椅上的时候,众人这才坐下。

而秦北六人则是被安排在了最为特殊的位置。

这里是除了后宫以及九王爷和影以外最为接近夏皇的位置。

就连已经到了五印亲王的兄长都要在几人之后。

显然,这一场宴会,六人就是焦点。

因为他们六人就是完成了最后考验的六人,不管以前是什么样的,但是今后必然是一飞冲天的。

而这样的重视自然也是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关注。

虽然一早就已经得到消息,最后完成皇陵试炼的人是哪些,但现在还是忍不住的多看几眼。

这六个人可就是顺利完成了皇陵试炼的人,今后一定要交好的。

只是看着看着众人就发现了一个让人很无语的事情,虽然是六个人没错,但是这其中三个是北亲王一家

还真的是京城一霸,这种事情都要独占一半。

“哼!有什么好得意的!”

秦修看着秦北一脸得意畅笑的样子就很是不爽。

不就是通过了最后的考验,得到了父皇的肯定吗,最终还不是没有什么势力的,唯一的势力沐昭雪背后的妩国了。

但是这一层关系可是有好有坏的。

至于那通过考验之后得到的机缘,秦修也是嗤之以鼻。

反正大家的目的都只是虚无经,自己同样是完成了的!

差距可没有那么大。

至少在秦修的心里是这样想的。

想着秦北得到的机缘比自己的要好,但是肯定也好不到哪里去,最多也就是赢的了夏皇的心意而已。

这一点,自己能够在势力上完全扳回来,秦北在自己面前还是一点儿胜算都没有。

而且上官羽都要求婚灵儿公主了,以后自己的势力只会越发强大。

当然,有人看不惯秦北,自然也就有人开始想着巴结秦北的。

这其中不乏一些朝堂的官员,想要主动巴结的官员品阶虽然都不会太高,但是对于现在的秦北倒是聊胜于无。

现在的秦北是越来越突出了,很多一开始并不是很看好他的官员,因为这一次也都开始关注秦北了。

因为以秦北现在的天赋实力,而且又是完成了皇陵试炼的,那今后的修为必然不低。

不过对于这些人心里的想法,此时的秦北是完全不知道的。

他现在在意的就只有自己面前的琼浆玉露,简直好喝至极!

“哥~”

听见熟悉的呼唤声,秦北抬头看去,便是看见了满脸微笑冲着自己招手的秦轩。

“小轩,过来~”

虽然看见秦轩就在影的身边,但是秦北还是招手让秦轩到自己身边来。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为什么要结婚呢?
为什么要结婚呢?
关于为什么要结婚呢?:饮食男女的烦恼,男的有男的烦恼,女的有女的烦恼,一见钟情、日久生情、欢喜冤家、家长包办、自由恋爱、以权压人
人间风景
陈炎彬纪元:星辰彼岸的火焰
陈炎彬纪元:星辰彼岸的火焰
关于陈炎彬纪元:星辰彼岸的火焰:新作品出炉,欢迎大家前往番茄小说阅读我的作品,希望大家能够喜欢,你们的关注是我写作的动力,我会努力讲好每个故事!
陈王殿和鞠王殿CJZ
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重生1979:发家从采药开始
【赶山+采药+种田+养娃+日常+探宝】 宋阳重生1979年,在这个不禁枪,不禁 猎,不保护野生动物的时代,大山里遍地是黄金。 老人说,深山无边无际,山里有无数的药材,无数的飞禽走兽。 只要敢于拼命,勤奋肯干,胆大心细就能过上好日子。 假的,都是假的! 重活一回,再走人生路的宋阳深知:山中不富足,哪来的好日子! 走上采药、赶山路子的宋阳为了弥补前世遗憾,准备把副业搞大!
中郎将
家父吕奉先
家父吕奉先
吕逸穿越了,乱入东汉末年。开局中平元年的并州。这一年灵帝还健在,始终坚持祸乱朝政。这一年,黄巾之乱刚起,大贤良师张角病死。这一年,刘老板刚开始找合伙人,桃园结义如火如荼。何进还没进京,董卓还在西北开荒,丁原还没当上并州刺史,貂蝉还不满十岁...所以哪怕他是吕布的儿子,也还来得及。首先第一步,我不能死!
一世浮生若梦
我的弟子全是大帝之资
我的弟子全是大帝之资
众所周知,南域中有一个绝对不能惹的势力,草堂。 其中大弟子,是南域的青云剑圣,剑道通神。 二弟子,万古女帝,统领一个时代。 三弟子,当世大儒,文曲星下凡。 四弟子,魔神转世,镇压九幽。 …… 陆长生:我?我没什么了不起的,就是他们的师尊罢了。
别让我通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