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11章 郡主的裙下之臣11
几天后,在首饰铺定做的那几条丝帕一大早就送到了。
曲尽欢起床梳洗过后看到了那个盒子,而卿月站在一旁对里面的东西显然有些好奇。
“里面是什么?”
“是比你先被我买下来的东西。”
曲尽欢说着打开盒子,里面的丝帕都被做成了约三寸宽二尺长,林林总总的做了几条曲尽欢喜欢的颜色,丝帕的尾段又各自绣了些花鸟纹样,做工确实十分精致。
“那天要不是为了定这些丝帕也不会出门遇到你,正好你就帮我试戴一下看看吧。”
说完曲尽欢坐在镜前,将一条月白色的丝帕拿起来递给卿月。
突如其来的指示让卿月莫名的有点紧张,但他还是走到了曲尽欢身后,小心翼翼地将丝帕系在了她的脖子上。
卿月这几天已经学会了如何绑花结,所以整个过程都很迅速,只是指尖仍不免触碰到曲尽欢的脖子,伤疤让原本应该十分光洁细腻的皮肤变得有些粗糙,最终被丝帕完全遮掩住,如果不是特意盯着仔细看的话大概是看不到那些伤痕了。
曲尽欢看着镜子里丝帕的效果很是满意,她的脖子纤长,有一条丝帕做装饰反而十分别致,戴着这个总比任由伤疤外露好看些。
而卿月也看着镜子里的曲尽欢,他不知道眼前这位千金小姐是怎么看待那圈疤痕的,他猜测着女子应该都是爱美的,所以她才会选择遮挡起来。
“小姐不要难过了,世上一定会有能把疤痕去掉的药的。”
曲尽欢有些莫名其妙地回头看向卿月,“你为什么会觉得我在难过?”
“诶?不是吗?那小姐为什么要遮盖住……”
曲尽欢好笑地看着这个耿直的男人,抱着胳膊摇头解释道,“我倒是无所谓,只是以后出门在外总会有恶劣的家伙拿这个来取乐的。我要遮住是为了少些麻烦,明白了吗?
我不会在意别人的取笑,但我也不会留着让人取笑我的把柄。你也一样,别以为那些嚼舌根的下人会因为你不理睬他们而有所收敛,我想着你会自己想办法解决才懒得处理。
真是的,本来以为你会很快就借用自己的优势争取更好的职位或者考虑去做侍卫,怎么反倒还在我身边做下人。”
卿月微微睁大了眼睛,随后又像是发现了什么趣事一样笑起来,弯腰凑到曲尽欢眼前。
“诶——原来小姐有关注我啊。虽然小姐说的都很有道理,但我毕竟是小姐的下人,擅自处理会对小姐的风评不利吧,比起其他的职位我更喜欢留在您身边。”
曲尽欢面无表情地注视着凑近的一双金瞳,脑袋里思考的是该怎么打他一拳让他醒醒脑子比较有效,最后干脆选择一把推开这张脸直接站起来离开。
“呜哇——小姐刚刚一脸想把我灭口的表情诶。”
“知道就离我远点,没出息的家伙,真是白白浪费我的三十两银子。”
“小姐,如果您对我有什么期盼,我希望您能亲口告诉我。”
卿月忽然一把拉住了曲尽欢的手腕,在对方冷漠又疑惑的表情里单膝跪地,在那只手的指尖轻吻后仰头笑道,“您可对我说了,您是我唯一的主子,以后不妨多对我下达命令如何?”
曲尽欢默默地看着那双金瞳里的热情,只是心里毫无动摇,她只觉得这一切都源自于她头上“女主角”的光环,异性的热情无非只是因为这个小世界是以“曲尽欢”为中心的,每一个人都如同提线木偶一样。
想到这里,曲尽欢抽出手淡淡说道,“聪明的猎犬不需要一一指示也能明白主人想要的是什么并做出相应的行动,需要我说了才有所行动,你跟其他的仆人又有什么区别?”
“原来如此,那我就将您这句话视为给我的命令了。”
卿月站起来,对着曲尽欢深深行了一礼。
“那么,我先告退了。”
——————
今天的课程是书法课,因为钱嬷嬷的事,曲尽欢向璟阳王请求换一个教习嬷嬷,并将其余所有老师都换成了没什么名气但脾气好的人。
现在只要打好学习基础就行了,总好过天天看各种人的脸色。
这么想着,曲尽欢推门走进书房,却在看到了里面的人时直接把门关上,后退一步闭上眼睛捏了捏鼻梁骨试图证明眼前出现的只是幻觉。
门被人从里面打开了,曲尽欢欲言又止地看着站在门口的双生子,几句骂人的话堵在嘴边,最后化成一个长叹。
“爹爹居然会答应让你们来做书法老师,实在是太不懂得拒绝了。”
沈晨阳一副得意洋洋的表情笑道,“当然是因为我们也有足够的实力让王爷无法拒绝。顺便一提书法老师只是我,阿晖是来教你下棋的。”
所以,也就是说今天一整天都得对着这对双生子。
曲尽欢生无可恋地翻了个白眼。
世界毁灭吧,赶紧的。
事已至此,曲尽欢伸手推开堵在门口的兄弟俩,硬着头皮走进书房。
桌案上的纸墨笔砚已备好,曲尽欢走过去摸了摸桌上的一叠纸,又从笔架上随手拿起一支笔仔细看了看,见曲尽欢一直不说话,沈晨阳主动给她介绍起来。
“这是南城产的上好罗纹宣,这一排笔是猷州出的兔毫宣笔,二小姐随意选一支拿着顺手的吧,让阿晖来给小姐研墨。”
不等曲尽欢拒绝,沈晨晖已经利索地挽起袖子拿起了墨条,曲尽欢抬头看了他们两人一眼,现在这兄弟俩一左一右地站在桌案两侧,将她完全堵在了桌子后面,是个什么心思显而易见。
曲尽欢懒得同他们计较,这是她成为“曲尽欢”的五年多以来第一次摸笔,所以究竟她的字能写成什么样,她自己也很好奇。
砚台里已经积了些墨汁,沈晨阳也不急着教,而是先拿了支笔来,笔锋沁了些墨汁,铺开宣纸大手一挥,洋洋洒洒写了三个大字——
沈晨阳。
“我当沈大公子要给我露一手,怎的就写个名字,当我流落在外不识字呢?”
曲尽欢挑起眉梢看向沈晨阳,张嘴就是一句阴阳怪气,沈晨阳倒也不恼,反而放下笔拿起写了他名字的纸大方笑了笑。
“都城中善书法者不知凡几,王爷托我教小姐习字,我既抢占了这个机会,最先想教的自然是写我的名字。”
曲尽欢看看那三个字又看看沈晨阳不禁撇了撇嘴。
不得不说他这一手行楷写的确实好,若不是早知道沈晨阳这有些不着调的性子,单看这一手字还真得误以为是什么出尘的雅士写出来的字。
不过既然看过了沈晨阳的字,曲尽欢也打算写一写试试看,她回忆了一下刚刚沈晨阳握笔和运笔的方式,凝思片刻后也模仿着写了三个大字——
曲尽欢。
下笔的那一刻,曲尽欢有种微妙的感觉,好像不是她在控制着手来写字,而是手自然而然地活动起来,就好像她曾经握笔写过许许多多的字,多到手都已经留下了记忆一样。
待到提笔后,曲尽欢看着纸上自己写的名字皱起了眉头。
她本想模仿沈晨阳的写法的,可写出来的字迹熟悉又陌生,不是沈晨阳那种的行楷,而是一列标准工整的簪花小楷。
忽然间,曲尽欢猛然想起了她在哪里见过这个字迹,这三个字写的分明与那个许久都没动静了的断天的字格外相像。
自打刚回璟阳王府那天断天出现了那一次后,曲尽欢就再也没见过那个飘在虚空中的纸条幻影,她都快忘了还有这么个“系统”的存在,如今自己的字迹跟断天如此相近,曲尽欢眉头皱得更深了。
回头得找个时间问问断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