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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章 穿越大上海1930
真正赚钱的是百乐门之类的娱乐场所,那里的都是接受过新思想的舞女。
那里都是留洋过的富家千金,她们能歌善舞,回国后家里破产,只能沦为舞女。
这种舞女都是有文化的,且长相出众,最重要的是,人家曾是富贵家庭的千金小姐。
而能来这里玩的男人绝大多数是靠拳头在大沪海站住脚的,就是个土鳖,在他们的思想里,能弄到这么一位女的,也算没白混了。
陆明争为什么喜欢穿长衫?
其实很多沪海男人混好后,都喜欢穿长衫。
在大清还没有灭亡的时候,他们就已经出生了。
作为底层,他们接触最多的就是穿着长衫,趾高气昂的读书人或者小吏。
在他们眼里,读书人和小吏都是高不可攀的。
长衫代表了华夏几千年来的文化信仰,穿长衫的一般是士或文人。
在古代,穿长衫的人可以在社交场合坐着,是社会地位的象征。
而穿短打,就是半截上衣的,则属于力巴、小厮、随从,只能蹲着吃饭。
陆明争是张尘第一个救下的人,那时候他还是个干瘦的力巴,讨要工钱的时候,被打的吐血,倒在了臭水沟中。
那时张尘正需要牛马打工人,所以救下了陆明争,陆明争也就成为了张尘的手下。
他现在负责张尘的一切琐事,陆明争对于张尘的忠诚度很高,如果有人要杀张尘,他会毫不犹豫的挡刀。
张尘来了大沪海后,给自己表了个字七杀,现在道上都尊称为七爷。
毕竟这年头连个表字都没有,那显得你档次很低!
只有大家庭才会取表字,穷人家或者底层居民那都是贱名,是为了好养活,什么狗蛋,狗剩,二狗,羊蛋,粪球这种,都是惨不忍睹的名字。
陆明争小时候是读过书的,他属于寒门出身。
这里说的寒门可不是穷人家庭,是指祖上风光过,但是到了他这里没落了!
而不是那种八辈贫农,那纯纯的就是贫民家庭,跟寒门攀不上!
家道中落,陆明争18岁来沪海,想要闯出一番天地。
奈何这个世界要么靠拳头,要么靠关系。
显然这两样陆明争都没有,所以他在这里混到了20岁,还只能扛包包,还要被人克扣工钱。
他家里的母亲还有死鬼父亲的二房,也就是姨娘跟她的女儿同父异母的妹妹,也需要他养活。
若不是遇到了张尘,他早就死了,现在他是张尘身边最忠心的毒蛇。
为什么叫毒蛇?
除了家里人跟张尘和自己人,他对付别人,都是不择手段的。
人也是成长后,才知道靠书生气是不能成事的。
就在张尘看戏的时候,外面传来呼喊声。
“去将小翠找出来,今天我们飞鼠帮老大金钱鼠要捧她!”
人没到,声音就先到了。
张尘的100个手下端端正正的坐在后面静静看戏,与之形成鲜明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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