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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4章 歌舞团早餐
谢菲给我讲的那些故事我现在很多都记不清了,因为我不在意这些东西嘛,我的大脑需要记住更加值当的东西。我只记得她是高中都没毕业就开始恋爱,跟着一个什么人从老家跑出来,然后就开始她颠沛流离的人生——贵州这个地方我没什么特别的印象,去过五六次都是因为那时候我要做酒品生意过去出差或者考察,一听这个你就知道我那时候已经长得很大了,也不可能留下什么强烈的印象——当然每次去都要想起谢菲,想起她就会觉得贵州地方的人很可爱,他们的酒很好喝,处长级茅台你喝二斤都没什么事。说起来,酒这玩意便宜和贵的差别确实无比大,茅台喝二斤问题不大,打嗝翻起来嘴里都是香的,地瓜烧就不行,喝一斤你就得躺在地上吐得一塌糊涂,第二天早上醒来一起身头晕目眩摔倒在自己的呕吐物里——你就知道为什么有钱人那么能喝了
因此上谢菲其实贯穿了我整个人生,我但凡去了贵州都特别好说话,对谁都比较和善,而不是平常那种嚣张跋扈没有教养的样子。但是有一点倒是很神奇,那就是在我看来贵州的姑娘普遍容貌水平没有那么强,起码我没见过能让我像看见谢菲一样命都不要了非要跟她在一起的那种水平——街上的普通姑娘脸都比较黑,一些咖啡馆高档餐厅或者干脆就是歌城里的姑娘倒是白,但是,咱说句公道话,如今哪里不是这样呢?很难根据你肉眼所见去品评一个地方姑娘容貌的水平高低了,因为全国的姑娘都在满世界乱飞,而且统一都是一个辛苦狡猾的表情,分别没那么大——如果是当年,找个十字路口蹲一会儿你就能大概心里有数,现在没戏啦
我大概又听了一会儿她讲故事,然后就爬起来去上茅房,我挺在意这个的,可能的话最好还是有点规律而且丝滑顺畅比较好——等我回来,大多数人也已经起来了,他们早上还有一顿饭,我看了一眼大概就粥馒头和咸菜,这倒是也正常,我们老家貌似早上大差不差都这么吃。人们看见我像一个老司机一样披着褂子走来走去,纷纷过来跟我搭腔,称呼我为‘咱们团的上门女婿’,讲真我是很喜欢的,因为很吉利——哥们儿一进来,起码有一点就是拉高了他们这个破团的颜值水平,从今往后他们团里不止有一个漂亮娇艳的谢菲,还有一个英俊潇洒的查理了——我有十足的信心几个月之内就混成歌舞团的男头牌,但是讲真,过去不像现在,有那么多傻批女人愿意给男人花钱,混成头牌貌似也不能怎样——倒是我有那种信心,就是不管怎样谢菲会照顾我的,我跟着她绝对不会吃亏,或者准确地说最多吃她剩下的亏——我对她的信任跟对我妈一模一样,我绝对相信她会对我像我妈一样没有任何保留——这种感觉很神奇,有的人一生都不会有这种遭遇,他也就理解不了这个感觉,我只能告诉你,这种东西只需要见面看一眼然后一起睡一觉你就可以确定了——但是我高度怀疑有我这个能耐的人还是少数,因为过去我虽然不知道人的精神力在与人相处中间的用处,但是我能吃到那个好处,我就知道我和别人不一样。
歌舞团的男头牌,在过去那个时代那真是一点用都没有——你看看歌舞团的客人,一个女人都没有,过去混成一个男头牌相当于就完蛋了,一点前途都没有——但是咱的目的很明确,我只是要跟谢菲在一起,又不是这辈子都做男头牌,到时候把谢菲拿下我就撤了,咱还真这辈子靠着唱歌跳舞生活啊,我可不是那些偶像小白脸专业就只会干这个但是话说回来,他们吃的是江湖上的万人饭,我吃的是谢菲一个人,好像也差别不大——但是我爱谢菲,那些小白脸不见得会爱他们的女粉丝吧
所以其实我这个人是有吃软饭的潜质的,我爱谢菲,她就得给我吃软饭,将来我还会被人爱,那个姑娘也得给我吃软饭,所以本质上我并不讨厌吃软饭,只是讨厌没有爱情强行吃——
别人在做饭,有一些饿了的人已经拿了馒头在干啃,谢菲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松岗也拿着碗筷过来吃饭,见我在一个小桌子旁边默默呆着,就过来说话。
"小帅哥,过来吃早饭?"
"嗯。"其实我早就饿了,年轻人嘛胃口都好,昨晚的小零食根本不抗饿,我之所以不动,主要是等着谢菲给我盛饭——我那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压根没有自己盛饭的意识,去哪都是别人给我弄——其实现在也是,只不过现在属于不熟的话就不愿意麻烦别人罢了,而且毕竟有的饭你不去盛是要挨饿的
"我帮你盛饭?"松岗问我。
"好!"我之所以愿意吃,饿是一个方面,还有一个是我真的想融在这个环境里——吃饭、和别人相处确实就是免不了的,与其迟早,那就尽快适应吧。
松岗进去那个小帐篷的时候我几乎要像至尊宝喊紫霞仙子一样来一句‘盘丝洞不要乱闯’,然后我才想起来小帐篷其实也是松岗的地盘,因为我占着她的位置,她已经不知道在哪鬼混了好几次了——我禁不住想起来,恐怕我将来最紧要的事情其实是光明正大取代松岗混进那个小帐篷里,这个应该是有难度的,因为这个团里没有大老爷们儿睡小帐篷的,大家都是大通铺,我想搞特殊只怕也没有那么容易——
松岗从小帐篷里拿了碗筷,这些碗筷其实都是一些黄色的搪瓷缸子和竹筷子,在我眼里并没有什么分别,不管怎么说看上去都非常寒酸——过去的好人家没人用搪瓷缸子,因为这玩意太耐用了,显得你家里穷怕摔碗——松岗拿了俩副碗筷,先给我打了大米粥,不,大米稀饭,因为特别清汤寡水,然后又弄了一点咸菜拿了几个馒头,过来跟我坐在一起。
"吃吧——没好的,但是你在家早饭都吃什么?"她问我。
"方便面饼干牛奶鸡蛋"
"有人给你做吧?"
"我妈给我做咯"
"你是不是走哪都是让人伺候那种人?"
"也不是吧"我想了想短暂的住校生涯,那时候我嫌弃打饭麻烦,是舍友帮我去打饭的——他挨过我的揍还得给我打饭,我倒是不怕他往我饭里吐口水,因为过去的人心眼没那么坏——"我自己可以照顾自己的。"
"小小年纪,放着自己的舒服生活不过,非要跑出来受罪,姐姐我为你不值"
"值不值的,大家都得往下活,我觉得值就行了。"我吃饭非常快,因为不知怎么的高低就有点怕松岗——我直到现在都是,别人对我坏我是无所谓的,已经习惯了,但是别人莫名其妙对我好一点我就很不舒服,这就是传说中的贱骨头——所以我想赶快干饭然后离松岗远一点。
"你的意思我能理解,但是你想过没有,你跟着她只会拖累她?"
"什么拖累她?"
"有你在身边她什么事都没法做了啊"
"她有什么"我大概明白一点她的意思了,这大概就是谢菲死活不让我跟着的原因,也就是那个我到今天都懒得细想的原因——谢菲有我不知道的另一种生活。
"有就有吧,以后改了就是了——既然我要跟着走,她就得适应有我的生活。"
这时我已经喝了一碗稀饭干了三个馒头,准备撤退了,说实话歌舞团的伙食我觉得可以接受,做饭那几个大姐手艺不错,给她们割十斤肉买几只鸡她们能给你整出一个流水席来,而且吃的人也绝不会抱怨——她们是没有米,不是没有炊米的技术,等我发了工资给她们割十斤肉嘛多大点事
"如果我告诉你,她"
"别说!不听!别老是背后议论人,嘴里容易长疮"我不知道这是不是真的,反正我很少议论人嘴里倒是没长过疮,我有个朋友特别喜欢议论人,他就经常口腔溃疡酒都喝不了。"姐!你比我大,我叫你一声姐,以后这种话就不要提了,说的嘴里受罪,听的耳朵受罪,有啥意思呢?洗碗去吧你"
然后我撇下松岗就溜了,讲真,要不是以后很可能要见面很多我一定扯开嘴喷她一顿——我说了多少次我不在乎,别人就是不听就是不信,而我没有任何办法——过去真的没有办法,那是一个公序良俗主宰着个人意志的年代,别人看见你胡作非为是真的会出于好心和正义跑来教育感化你的,现在嘛,除非你大街上杀人,不然压根不会有人看你一眼,时代变啦
我刚奔出帐篷迎头就看见谢菲拎着一堆乱七八糟的吃的在那站着,一副等我出来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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