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门秘事

第一百一十一章 陪葬的僧尼(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一百一十一章 陪葬的僧尼

“吴雄,拿金尸粉,驱逐蠕虫。”

“飞哥,这样成吗?”吴雄略有迟疑,我一个眼神,他也只好回头摸了一把金尸粉。

其实老秃头既然能有办法,就说明这玩意能克制死亡蠕虫。

果然,吴雄朝着前头一撒,那只硕大的死亡蠕虫像是遇到了克星一样,立马就顺着地上缩了进去。

“嘿,这玩意好,我也摸一把。”吴炮立马就掏了一把金尸粉,塞在裤兜里头。

也就是这么一个举动,间接的救了我一条命,当然,这话后头讲。

盗洞打的很精致,关中盗的水准相比较一般盗墓贼来说,有些水平。

本来以为老秃头打的盗洞很深,然而我们又摸了十来米左右,突然间,四姐一把拉住我。

在黝黑诡异的盗洞中,她眼神古怪,俏丽的容颜上带着一丝惊悚。

“阿飞,你听到什么声音没?”四姐问道。

“声音,没有啊!”我摇摇头,四姐很确定:“不,是真的有声音,好像是铁器敲打的声音。”

此言一出,后头吴家两兄弟也谨慎了起来,四个人不吭声。

果然,那前头深处,隐隐约约间,的确有铁器的声音敲打。

“见鬼,这地下咋有这声音。”吴雄谨慎的拔出枪。

越是往前头,就越是有一种深深的寒意,仿佛前头是一个恐怖的地狱,这种感觉让人胆颤。

为了安全,我让他们三跟在后头,顺着前头又爬了一会,突然间,前头出现了两个盗洞,相互交叉在一起。

我有点懵逼,左边的盗洞应该是老秃头打的,但是右边的盗洞,就有点简陋,或许是哪个土夫子干的。

“飞哥,这洞咋有两个啊?”吴炮在后头问道。

“应该是哪个盗墓贼打的洞,但看水准,估计不太行。”我一眼看出猫腻。

想了想,也不管另外一个,反正顺着老秃头的盗洞,肯定能有收获。

磷光筒下,我们四个人的身影幽幽蓝蓝的,刚爬了一会。

猛然间,最后头的吴炮突然大声尖叫了起来:“飞哥,快,快爬!”

我一回头:“吴炮,你瞎嚷嚷什么?”

吴炮哆嗦的用手电筒往后一照:“有东西抓着我的腿。”

听他这一说,我心头咯噔一下,往边上一看,果然,吴炮身后头,不知道啥时候,出现了一个浑身是血的家伙。

那家伙被啃噬的面目全非,双眼空洞,披头散发,更为恐怖的是,他的下半身似乎嵌入了泥土中。

“妈呀,有鬼!”吴炮急忙蹬腿。

“老弟,开枪!”吴雄说着就要打枪,结果那家伙开口了:“救我,救救我!”

此人下半身似乎被什么东西死死的抓住,恐惧的伸手。

“救你大爷,放开我!”吴炮挣脱开后,我一眼就看到,这家伙应该是个盗墓贼,因为手里头有一个断了头的把子。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中了邪,我新生疑惑,这时候,四姐急忙拍拍我屁股:“快,快爬!”

就这么一会功夫,整个盗洞内,阴风袭来。

紧接着,在这盗墓贼的身后头,原本支撑盗洞的木板咯吱咯吱作响。

紧接着,突然,那盗墓贼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住,整个人疯狂的下沉。

老睿说书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成星际军校唯一Omega
穿成星际军校唯一Omega
关于穿成星际军校唯一Omega:双男主。路驰欢穿越了,穿越到一本ABO文里。这篇文是本发泄之作,原主有着美丽的皮囊,性格却无脑又作精,是被人人欺辱的主角。为避免悲惨命运,路驰欢展开转变攻势。-穿越过来第一天他就险些被掐死。第二天又被扔到全是Alpha只有他一个Omega的星际军校去。路驰欢对此瑟瑟发抖,却也坚强苟且偷生。渐渐。对他不屑的大哥&二哥&三哥:“谁欺负我弟?站出来。”险
杏枫
水缸通古今,娇养夫郎易如反掌
水缸通古今,娇养夫郎易如反掌
范熙熙做梦也没想到,最让自己心动的crush,居然是从水缸里钻出来的……不仅貌美如花,给钱还大方。 既然发现水缸能穿梭异界,她财也发了,美男也有了,那么万民敬仰的大佬,她也当仁不让! 贫瘠的古代,灾荒不断的年头,即将饿死的百姓,支离破碎的王朝。 别管,这是她的主场,必须大展拳脚拯救世界,圆自己一个美救英雄梦!然而后来……方含玉从水缸钻出,声嘶力竭地控诉:“说好的回娘家带上我呢?负心女!”
木鱼花
我的抗战有空间
我的抗战有空间
关于我的抗战有空间:参加一次军方均试验后的特战队长孙义成,莫名穿越回1938年的冀南,利用脑部量子芯片形成的空间,大肆收割各种物资,将包括RMY等的大量物资收归己用,武装手下,扩充军队,无情地消灭侵略者。同时也利用各种物资暗地里帮助自己人,为自己人的军队创建空军、炮兵部队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零山人
命格师
命格师
关于命格师:这个一个属于命格的世界,有人命格不凡,天生王侯,有人命格坦途,富贵一生,有人命格有缺,坎坷不顺,更多的还是平凡的你我……但无论是谁,都可探析命格,掌控命格,成为那无上的命格师。这是一个大争之世,是慷慨高歌,做那跃门之鲤?还是安于现状,一生碌碌无为?一切,皆在你的选择。
骑马依断桥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我被我姐亲手送进夜总会
一个男人从普通到历经风霜,再到站在某一个世界的顶端,需要付出多少的汗水和努力? 他一个从乡村来到繁华都市的小混混,因为被养父嫌弃,扔到了这里。 站在江边,他回忆过往,前半生二十年,没有比这两天他经历的事件精彩了! 他眯着眼睛低声道:“总有一天,这城市会记得我的!” 他的妖孽人生开始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