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53章 雨季
我可以给雷鸟一个“较强”的评价,如果它能够自己控制雷电的力量,那就是极强了。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发现雷鸟的羽毛很特殊,每一根长足五十厘米,羽片是纯正的墨蓝色到靛蓝色的过渡,羽轴硬如坚木,用两手的力量无法掰断。也正是因为这种羽毛,枪弹没能造成特别大的贯穿伤,只停留在了较浅的皮下组织。
但歌果的箭矢就比较致命了,所幸只射中了背部。取出了弹丸和箭矢,我的手上沾了许多蓝色血液。
“鸟先生,王国要跟我们打仗了。”
“嘎嘎嘎。”
“嗯不知道你能不能听懂,总之先跟你说一声。”
“嘎?”
“内个啥,你能帮助我们吗?”
“”
雷鸟歪着脑袋,一脸茫然。我摊手看了眼歌果,歌果翻翻眼珠子,没说话。
算了算了,对抗王国的事儿就放一边吧。我挥动胳膊,做出了飞行的姿势,想知道雷鸟的伤重不重。这大鸟显然并无大碍,叫了两声,把脖上的绳子甩掉就飞到天空去了。
歌果和我也松了口气,继续赶路。刚走了几步,雷鸟又回来了,落在我们的面前。
“鸟先生,还有事儿吗?”
“嘎!”
蓝色的大鸟发出了刺耳的叫声,用嘴拔下了胸前颜色较浅的羽毛,递到了我的手里。一共给了三根,别看羽毛坚固,重量却很轻。这就应该是雷鸟的报酬吧。
当时我不知道这种羽毛有什么用,后来才了解到这玩意叫“摩德之光”。摩德在王国语中翻译过来就是闪电的意思,雷鸟的羽毛最大用途是做成蘸水笔。其神奇之处在于通过施放一点小魔法,自身就能发光,亮度还可以调节。做成笔的话,晚上不用蜡烛,靠笔杆本身的光线就能写字了。
要说有用吧,用处也不大,不然我们为啥不往笔上直接安个小灯泡呢?这种笔更多的是一种权威的象征,也就魔法议会的老头们,能做到人手一根。而且讽刺的是,所有这种笔都是由黑商们流通给王国的雷鸟羽毛制成的
告别了雷鸟,我们继续赶路,看来我的空军梦是没法实现了。魅魔确实能飞,但她们飞不高,蕾雅最高才能飞到十余米左右。不像雷鸟,住在几百米的山崖上,能做到真正的高空飞行。低空飞行的魅魔在白天对抗步兵方阵,会被当成飞盘打。
果然想到王国战争,就会犯愁。这个世界怎么就没有能够逆天的超级魔物呢?
就连多头龙都比我想象中的许德拉小了好几圈,而且蠢得不行。
“来歌,你是不是在想,以后打仗的事儿啊?”
“嗯,歌果你是最了解我的。”
“要我说啊,你应该去跟王国的人谈。”
这个意见我想过不止一次了,但我不知道除了波帅,我还能跟谁谈。况且当初把失明的美杜莎偷运出王国,肯定已经得罪了一些王国高官,我再自己主动跑到王国,怕是有去无回。
“歌果,你不知道,我在王国不认识几个人。”
“那你总跟我说自己多么多么厉害,在王国吃吃那个词怎么说来着?”
“那叫叱咤风云。”
“管他怎么说,反正战争,肯定不是你最想得到的结局。”
“是啊,王国现在可能已经行动了,没准已经把食腐怪杀掉了。”
“呃王国真有那么强吗?”
“绝对有,相信我。”
杀掉食腐怪并不是耸人听闻,因为我在王国关押魔物的地牢里见过食腐怪。他们把食腐怪放进一个很深的玻璃水缸中,底部间隔性地用火焰加热,维持水温。食腐怪在热水中很痛苦,人类承受六十度的水温几乎就是极限了,食腐怪能耐受住的温度似乎比六十度还要低。
在热水中,食腐怪只能把身体变得扁平,尽量浮在水面上散热,无法进行任何反抗。
这就是为什么奥古斯要在泥塘这种温度稳定的地方生存了。
“歌果,我遇到你之前,你跟人类打过吗?”
“我想想啊打过一次,是我刚搬出来的时候。”
“你肯定赢了吧?”
“诶?你为什么觉得我一定会赢?”
“一开始我们能战胜那五个人类,都是因为你很强,我反而拖累了你。”
“来歌夸我强大,我好开心,我应该这么回答,是不是?”
“呵呵,事实就是如此嘛”
歌果一脸得意,跟我大概说了很久以前的战斗。以她的描述,很难判断出人类战斗的理由,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几十年前的王国就装备了燧发枪。这种新锐武器真正威胁到了魔物们的生命。按照歌果的话讲就是:“那种叫枪的东西,和我的箭一样快,打到身上好疼的。”
一只美杜莎可以身中数枪不死,也可以被命中头部一枪毙命。而我的歌果似乎不懂得保护头部,这可能跟美杜莎的攻击方式有关。
“答应我,以后战斗的时候,别冲在我前面了。”
失乐的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