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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16章 被捡走的鹤(中)
早朝已罢,温恪朝服未换,正坐于芳菲堂中。侍茶小厮替客人沏上一壶阳羡雪芽,温恪心不在焉地呷了口,偏头望着堂屋门扉上的雕花扬羽蝶家徽出神。
“院中栽的什么花?我瞧着有些眼熟,像是什么名贵的山茶。”
“回温大人的话,那是我家二爷吩咐奴才们种的‘观文学士’。”
温恪端着茶盏的手一顿,他听得“学士”二字,才终于想起这似曾相
识之感从何而来。
他笑着将茶盏搁在案上,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在这些细枝末节上,沈绰一向争强好胜,官家琼台夜宴御赐状元郎“十八学士”,名花难得,世无其双,沈绰竟不惜花大把银钱,栽了株形貌相近的。
院中茶树上,色彩斑斓的花朵热热闹闹杂生满树,可比之鼎鼎大名的“十八学士”,沈二爷辛苦栽培的花木却仅有十七色茶花,每朵山茶花色驳杂,东施效颦一般,反倒像个落第秀才。
“你家二爷何在?我找他有事相叙。”
“小温大人来得不巧,二爷换了袍服,前脚刚出门。按着往常的规矩,约莫是去下瓦子寻乐了。”
天色瓦灰,连日来尽是阴霾。
温恪随沈府家仆指引,寻到下瓦子一处荒僻的角落,刚挑开车帘,一阵冲天血煞之气扑面而至。
“这是什么地方?”
“回大人的话,此处正是各位富绅官爷挑选侍剑奴的‘晾鹰台’——下瓦子的人都知道,驯奴同熬鹰,是一样的。”
温恪抖落衣袂处的泥尘,自马车上下来。乌皮靴微微一陷,踏在软烂黏腻的泥潭中,他垂眸一望,从晾鹰台至车毂下,目光过处,竟都是污黑的兽血。
几名精壮的粗使奴面无表情地从晾鹰台中起出一副白骨森然的羊架,血红色的碎肉挂在冷白的枯骨上,腥气冲天,令人作呕。
“温大人,什么风把您吹来了?”
沈绰将马鞭别回腰间,回过身,似笑非笑地望着温恪。一点润翠的莹光在他衣袂间一闪而过,温恪瞧得分明,那正是一枚苍青色的琉璃佩。
这“晾鹰台”虽冠“台”字,却实为一处露天洼地。看台边,则是一圈精铁栅栏,防止观赏殪兽的富绅失足跌落。
冷风扑面,熏目刺鼻的血气中,竟夹杂着缕缕花香;晾鹰台下不时传来凶兽的嘶吼咆哮,与锐器刺破骨肉的窒闷钝响。
不期然间,两位少时的挚友,竟已渐行渐远。
温恪并不理会沈绰阴阳怪气的嘲讽,淡淡瞥了眼狼嗥虎啸的晾鹰台。他眼底闪过一丝厌恶之色,神容却八风不动,状似不经意地问:
“二爷这是挑选侍剑奴?”
沈绰一愣,旋即笑道:“温大人也感兴趣?下官不才,自认是熬鹰的一把好手,区区驯奴,亦不在话下。”
沈绰上下打量着温恪,话音一转,语气不由和煦了三分:
“温大人要看么?百余头白狼,饿了三天,个个凶悍暴戾——今日场下那个奴隶,却也骏烈得很呢。瞧着一把病骨,消瘦得像个纸人,却连头狼都甘拜其下,当真了不得。”
“……不必了。”
晾鹰台内血流漂杵,狼尸横陈一地。
温恪约略瞥了一眼,只觉反胃,他压抑下芜杂的心绪,望着远处覆着灰云的黛瓦,忽然轻笑一声,偏头望向沈绰腰间碎开一角的琉璃佩:
“我不要挑侍剑奴——家父有一枚玉扳指,正是先母留下的爱物。前些天,扳指不小心被跌碎一块,”温恪定定地望着沈绰的眼睛,展颜笑道,“听说石国的匠奴个个心灵手巧,不知二爷可有熟知的巧匠?”
沈绰沉默了一瞬,短暂的对峙后,他洒然一笑,啪地丢下马鞭,最后望一眼血气冲天的晾鹰台,对几名粗使奴吩咐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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