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神至尊杨小天杨重

第五十八章 龙族小刀(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五十八章 龙族小刀

随着两人一兽不断深入,天色逐渐暗了下来。

到了夜晚,红月森林凶兽出没频繁,毒瘴加重,所以,杨小天和罗青找了一个小山谷,打算歇息一晚再赶路。

很快,篝火升起。

杨小天和罗青坐在篝火旁,烧烤着刚刚猎杀的熊肉。

香味弥漫。

小金坐在那里,馋得口水都流了。

“好像是苍熊肉!他奶奶的,好香!”就在这时,山谷外,传来粗犷的声音,一阵脚步声音往山谷内走来。

一群人出现在杨小天和罗青视线之中。

对方有十几人,俱都是壮汉。

“是血刀帮的人。”罗青对杨小天道。

杨小天点头。

血刀帮,他略有耳闻,是神海国的一个大帮派,类似于之前被他灭掉的黑风寨,专干烧杀抢掠的勾当。

这些人,都是亡命之徒,进来之后,一股凶悍气息向杨小天,罗青扑面而来。

血刀帮的人进来后,看到杨小天,都是错愕,显然没想到在红月森林之内会遇到小孩。

“嘿,竟然还有小孩,小孩,你该不会是来红月森林猎杀凶兽的吧。”其中一个光头打趣杨小天:“我看你奶都还没断吧?见到凶兽,有没有尿裤子?”

血刀帮众人哈哈大笑。

罗青脸色一沉。

“你们现在滚还来得及。”杨小天摆弄着火架上的烤肉,声音轻飘飘的。

血刀帮众人一怔。

刚才那个光头哈哈大笑:“小屁孩,你说什么?让我滚?”然后一勾指:“来,你大爷站在这里,让你打一拳,你要是打得动,我就饶你一命。”

他话刚落,便见坐在篝火旁边的杨小天突然扬手一拳轰出。

顿时,拳力咆哮,十条真气之龙破空飞出。

龙啸天地。

轰!

一个巨大的拳印,轰在了光头那敞亮的胸口之上。

光头被轰得如断线风筝倒射出去,直接印到了后面山壁之上。

他一张口,便是一大口鲜血喷出。

血刀帮所有人都呆了。

“给我杀了他!”光头惊怒,嘶吼道。

不过,血刀帮众人刚要出手,便见罗青飘飞而起,手中大刀猛然一刀斩出。

顿时,十数道刀气从血刀帮帮众每人头顶一斩而落。

血溅当空。

血刀帮帮众站在那里,一一倒了下去。

随后,罗青又一刀斩出,结束了光头。

只是,一会后,在清理血刀帮帮众尸体时,杨小天在其中一人身上找到了一把残缺的小刀。

小刀形状怪异,看其模样,应该是一把钥匙,刀身表面有奇怪的符文。

“这是龙族文字。”罗青仔细辩认了一番,对杨小天道。

“哦,龙族文字。”杨小天讶然,他前后翻看了一下,既然是龙族文字,那这把小刀是龙族之物?

血刀帮帮众持有这龙族之物来红月森林,难道是为了寻宝而来?

观摩了一会后,杨小天将小刀收好,等回去学院,看来得好好查找资料看看小刀上的龙族文字是什么意思。

神见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魔神剑缘
魔神剑缘
关于魔神剑缘:神秘经书,将平静的生活打乱……为何修仙,修仙之路能走多远?生死难料,是非难断。恩怨纠葛,太多执念。万千繁华过后,才发现,有茶一盏,酒一壶,佳人相伴,知己二三,挺好。“若活着只为一丝执念,如何才算作心轻如烟?”(作者努力搬砖中……)
廿四枫桥
毒计百出,老朱夸我好驸马
毒计百出,老朱夸我好驸马
李祺穿了。 而且好死不死穿成了李善长的独子! 为了避免抄家灭族的命运,李祺索性开始了作死之路,无条件跪舔英明神武的大明太祖高皇帝朱元璋。 “什么?有贪官?” “陛下勿忧,剥皮实草了解一下!” “什么?明初文人多不仕?” “陛下不怕,将他扒光了衣服吊在青楼门口他就老实了!” “什么?分封诸王有大儒跳出来反对?” “陛下放心,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文字狱’专门收拾这些腐儒酸儒!”
荒尘
末世来了我又想活了
末世来了我又想活了
一场毫无征兆的大雨在凌晨坠落A市。 次日。 一种不知名病毒席卷全世界。 植物疯长,动物变异,丧尸横行。 地球开启地狱模式 薛凌:哈哈不想活了 然而在被丧尸追的那十几秒里,薛凌的求生欲突然到达了巅峰。 世界要毁灭了,薛凌突然想活了。 · 世界末日来了,薛凌的日子却比末日前过的还好了。 ·
请叫我山大王
星武纪元:开局获得BUG级异能
星武纪元:开局获得BUG级异能
【灵气复苏、高武、系统、杀伐果断、智商在线】 叶枫穿越到一个灵气复苏的异世界,凶兽妖植的进化已经成了人类的威胁,人类为了生存,也开始修习武道,成为了进化的一份子,武道纪元由此兴盛。 然而,人类所不知道的是,在破碎的空间裂缝中,还隐藏着更大的危险,因为那里已经有异族文明盯上了这方世界。 也就在这个时候,叶枫,一个武道资质非常普通的青年,因为获得了精神异能,开始快速崛起。
牛加栓宝
暗恋他的第十一年春
暗恋他的第十一年春
【明媚花店女老板×清冷矜贵外交官】 【双洁1v1初恋|甜宠|一点点错位暗恋】 【男主视角先婚后爱,女主视角暗恋成真】 十六岁,沈珠楹喜欢上一个少年。 少年爱穿白衬衫,会打架子鼓,笑起来嘴角漾起酒窝,是她触不到的骄阳。 十八岁,她复读一年,考上了有他的学校,却得知他早已在半年前转学去了英国。 二十二岁,她在毕业典礼上再次遇见他,想送他一封情书,不巧听闻少年早已有了相恋多年的女友。 二十四岁,下着大
别叫我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