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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章 重逢
冬天最后一场雪降临的夜晚,是我高三下学期开学的第一天。
我在凌晨就听到雪瓣跌落地面的声音,拉开窗户,果然看到一片荧光的白。
起身下楼,发现米砾竟比我早起,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没有让李姨帮忙,看上去很有条理的样子。他终于脱下了他的那些奇装异服,把稍显小的校服别扭地套在身上。
那是天中的校服,我也有过两套,只是,我再也没有穿它的机会了。穿上校服的米砾看上去挺高兴,他在客厅中央的白色地板上滑行,又立住,展示了他连续的绚丽转圈,手托额头,居然背诵了一句校训:“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
李姨正在拖地,只顾看他表演,差点自己踩到拖把摔倒。我也跟着没好气地笑了。米诺凡在楼梯上大声地喊我们快点把东西准备好,米砾趁他没注意朝楼上翻白眼,然后溜到我面前悄悄对我说:“米二,我有个天大的秘密,你想不想知道?”
米砾是个没什么秘密的人,所以他所谓的天大的秘密实在是引起了我的丁点儿八卦之心,于是我很配合地看着他,等他公布答案。他朝楼上看了看,又朝往厨房走去的李姨的背影看了看,这才凑到我耳边小声地说:“昨晚我偷听到米老爷打电话,好像是说高考太苦了,要把我们弄出国。”
什么???!!!!
“说说而已。”米砾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笑嘻嘻地搓着手,没出息到了极点。
“抓紧点,送你们报完到,我还有重要的事。”米诺凡一面说一面拎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领带从楼上走下来。
他走到我面前,捏着手中那条扎眼得有些过分的领带,对我说:“这是一个生意上的朋友送的。今天要和他见面,不扎这条不行。我只会一个打法,你上次替我打的那个叫什么结来着?你再替我打一遍吧。”
“温莎结。”我纠正他。他昂着脖子,把自己的衣领竖起来,等我替他把领带围上去。
我记得那打法,且永远不会忘记。
手里动作不过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打好了。
我仍然记得,上一次替他打领带,是我十三岁那一年。因为前一天家里的领带都送到店里去做护理,家里只剩一条宽领带和一条平时上班用的领带。他又临时决定去参加一个酒会,急得直冒火,打电话逼他的秘书十分钟之内出现在他面前并替他打好领带。
是我自告奋勇地解决了所有问题。
只是他不知道,这种打法,是么么教我的。在我五岁还是六岁那一年,我们一个下午坐在一起,玩打领带的游戏。
她竟然教给我六种打法,我到现在都全部记得。
或许我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总有一些事,是米诺凡所不必知道也不能理解的。
无论如何,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却一桩问题——他发誓永远不和我达成一致,那就是关于我的感情。这是一个让米诺凡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来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要让我这个当爸爸的疯掉才罢休?
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谈得上“故意”。
这一天,米诺凡是先送我,再送的米砾,他的宝马730开到天中还有人多看一眼,开到我们这所所谓的“贵族学校”就属于正常级别。车子在校门口停下来,他们一人替我拖一个箱子,非要送我到宿舍。老帅男系着一条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男穿着闪亮的天中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的目光。
米砾犯骚,故意过来搂住我的肩,一步三晃。我脸红脖子粗地推开他,他哈哈大笑说:“好心没好报,我这样做是要让老爹放心,告知天下咱米二早名花有主,让这所学校里的男生从心碎到心死,你也就安全了。”
“万事靠自觉。”米诺凡说完,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我不夸张,那一眼真是意味深长,好像抓住我什么犯罪证据一般让我气短。
“老爹。”我心里不爽,于是恶作剧地爆料,“米砾在谈恋爱。”
“你胡说!”米砾扯着嗓子吼。
“他爱上洋妞,不信你查话单,越洋电话可不是一般的贵。”
“胡说,我都打网络电话!很便宜的。”米砾喊完才发现上了我的当,拖着箱子追着我打。我转身,看到米诺凡竟然在笑。
儿子恋爱,他笑成这样。我恋爱,他就伤神伤肝,这算哪门子事?
真不公平!
“米二,我要跟你比赛!”米砾走的时候,忽然回身,头从我宿舍大门口歪过来,朝我眨了眨眼。
“什么?”我没听明白,追到门口。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身跑掉,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凡前面,只不过很快刹住脚步,又回过头来。我们的眼神有刹那交会,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我和他之间,本应该常常要有却总是没有的,应该属于双胞胎的奇怪体验。
此米砾已经完全非彼米砾,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自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我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我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去见他。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半年了,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自己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地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考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现状。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发短信或者打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我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机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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