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他灭了全宗门

第1538章(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1538章

“既然现在救不出青龙护法,不如去冰域看看,看能不能救出火龙护法。”

想到这里,楚云闭上眼睛进入修炼状态。

待到第二日,楚云找到端木石,告诉对方自己要离开一段时间。

“你要离开皇城?”

“对,我有件事要去仙界一趟,请长老批准。”

“要去多久?”

“大概三个月。”

端木石露出犹豫之色。

“你才刚成为皇城守卫军,就要去这么远的地方,恐怕大国师不会同意。”

楚云淡淡道:“皇城最近也没有什么事,而且我实力太低,就算留下来,也帮不了什么忙。”

端木石叹气道:“好吧,不过三个月内,你必须回来,因为皇城有规定,守卫军离开三个月不回来,就会被视为主动放弃守卫军职位。”

“好,三个月内,我一定回来。”

他还没有将青龙护法救出来。

所以他肯定会回来。

得到批准后,楚云便离开了皇城。

这次去仙界,他没有通知任何人。

从蛮荒城出来后,他便纵身跃起,朝着蛮荒方向飞去。

二十天后。

蛮荒边境。

一名身穿青袍的青年,从树林里面走了出来。

正是楚云。

楚云走出蛮荒后,便朝着妖星海方向飞去。

因为天道仙域靠近蛮荒,而妖星海又在万妖仙域边境。

所以去妖星海就要穿过天道仙域。

楚云一路飞行,很快来到一条漆黑的河流上空。

仔细打量河流,楚云发现居然是幽冥黑河。

这让他想到了隐藏在幽冥黑河底部的血魔教主。

其实他一直想复活血魔教主。

但是他担心复活对方后,无法控制。

原本楚云还想等找到控制对方的手段,再将对方复活。

但是自从见过青龙护法,得知紫云女帝等人身后站着的是天神后。

他感觉要想对付天神,恐怕只有将血魔教主复活。

对方作为上古时期大能,应该拥有跟天神一战的实力。

想到这里,楚云化作一道虹光,朝着幽冥黑河里面飞去。

噗通!

随着一道水声响起,楚云进入到幽冥黑河中。

此时的幽冥黑河,自从被紫云女帝的天火焚烧后,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恐怖了。

楚云进入水中后,便开始下潜。

根据之前的记忆,他很快就来到血魔教主隐藏的石洞中。

只见血魔教主还是跟他之前见到的那样,盘坐在石台上。

楚云上下打量他,发现他还是跟之前一样一动不动。

“青风说要想复活血魔教主,只需要给他吞噬血液就行,现在我试试看行不行的通。”

楚云之前外出斩杀蛮兽,收集到不少蛮兽血液,就是为了今天。

不过为了防止血魔教主复活后,不受控制,楚云打算在血液里面种下生死符印。

他相信生死符印能够控制天龙护法和雷王护法,那应该也能控制血魔教主。

想到这里,楚云取出龙魂剑,朝着石台挥出一剑。

咻!

一道剑罡闪过!

只见一道长达数丈,深数寸的剑痕,显现了出来。

当下楚云取出一枚灵戒,将少许蛮兽血液倒了进去。

然后盘坐在地,开始勾画生死符印。

佚名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回进村前,我带被拐女大苟命
重回进村前,我带被拐女大苟命
他之前是偏远山区四牛公社大队的傻子,遭后妈虐待、受尽凌辱。 而村里两个老光棍买下的美女大学生,也被镣铐折磨。 命运悲惨的两人却心灵相近,女大学生给差点饿死的他一个饭团,被老光棍发现后活活打死。 他突然恢复智商后走上致富之路,却难忘女大学生。 一场车祸让他重生回女大学生被拐进村之日。重生后的他不再痴傻,如凤凰般从山沟腾飞,向着光芒万丈的未来迈进。
佚名
串门邻居阿姨后,我被抓去当按摩师
串门邻居阿姨后,我被抓去当按摩师
邻居阿姨在小区开着一家连锁按摩超市。 生意特别火爆。 熟悉之后,我没事的时候就到那边喝喝茶,吹吹牛。 可最近一段时间,我失业了。 于是我就偶尔在邻居阿姨开的按摩店消磨时光。 这天,邻居阿姨接到一个上门的单子,由于店内的人手不够, 她就让我去应付一下。 于是我学了半个小时后上岗了。 可当我服务了这个单身富婆后, 生活轨迹开始走偏了。
佚名
神级返现:从刷女神好感度开始
神级返现:从刷女神好感度开始
扑街作者偶然激活神级返现系统!为90分以上的异性消费,10倍返还!完成系统任务,百倍返还!花的越多,返还越多!这还等什么?缺钱么?找我!需要帮忙么?找我!别问我是谁?当代活雷锋!
寂寞少爷
都市神医:开局九张婚书
都市神医:开局九张婚书
江羽说,千万别跟我比。论医术,我医术盖世。论武力,我武力超群,同代无人及。
庄小贤
重生高武:不当怨种后,悔哭黑丝女神
重生高武:不当怨种后,悔哭黑丝女神
君无双,蓝星十大家族之一的少主,父亲是蓝星七十二位顶级武圣之一,爷爷更是蓝星九大武尊之一。 出身如此显赫的他,本该是蓝星最靓的仔,但却当起怨种舔狗,结果舔到尽头,家破人亡。 幸好,他重生了! 这一世,我绝不再当那不得好死的怨种舔狗,并且还要让牧禅音这个女人,后悔到肠子都绿了!
封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