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三百四十四章 分兵
刘修往西南方向去了,最大的可能就是榆谷,就算他有可能不是去榆谷,钟滇也不敢冒险,一旦被刘修打劫了榆谷,很可能就是一场灭顶之灾。
王国扫了他一眼,想了想,把酒壶收好,轻笑一声:“你这么觉得?”
刘修很无语,心道这哪里鬼山,简直是神山嘛。他看了看前后的将士们,见从来不把骑马当苦差事的匈奴人已经开始晃了,只得下令暂时休整一下,吃点东西。一听到休息的命令,匈奴人立刻从马上滑了下来,一屁股坐在地上不肯动了。
刘修和荀攸、傅燮又商量了一下细节,决定分兵,傅燮和天狼一起行动,带天狼营继续向榆谷进发,如果能在钟羌前面到达榆谷,那就不要客气,杀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天狼营虽然只有三千多人,可是这些是烧何种的精锐,再加上又补充了一些汉军的装备,战斗力不仅不比两万人一起行动差,反而更强了几分。有傅燮从旁辅助,更是如虎添翼。
天狼摘下头盔,挠了挠乱糟糟的头发,“就是那些呆在山洞里的人,也不见他们放羊,也不见他们种地,好象不吃不喝似的,在山里飞来飞去,和鸟一样。”
刘修问到了这个问题。“如果钟羌现在出发,全部是骑兵,他们会不会在到达榆谷前追上我们?”
刘修身边的荀攸脸一红,举起水壶喝水,同时用袖子挡住了脸。他当然知道山路和地图上画的差距甚远,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会差这么多,骑兵在平地上跑一天,一百里甚至一百五十里是轻轻松松的,可是到了这里,两天才走了一百里不到,还把战士们累得不轻。按照这个速度走下去,至少还要五天才能到达目的地,他们比钟羌提前了两天出发,不知道能不能抢在他们之前赶到榆谷。
“那等回汉阳之后,你把他请过来。”刘修笑道,“驯犬用于战事,大有用处。”
北宫伯玉听着王国语气不对,不免有些诧异,抬起头看着王国,见他笑得从容自若,仿佛刘修此举正在他意料之中似的。想起王国攻麴家坞堡时不出力,可是一接到钟滇的报警却立刻行动的举止,好象悟到了什么,钦佩地说道:“先生高明,你一定早就预料到了。”
天狼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瞪着眼睛,谁说话就看谁。
钟羌作为一个部落,起源于百年前的钟存,钟羌原本居于大小榆谷以南,西倾山以北,很少进入塞内,也就很少与汉人发生冲突。羌乱之后,原本羌人中最强大的先零羌、烧当羌先后被汉人屠戮,剩余的小部落无法与汉人对抗,只得依附于钟羌,钟羌这才异军突起,成为数以百计的羌人部落中最强悍的一个。
钟滇不信,他觉得钟吾不老实,就是你一箭不发,放刘修通过陇西的,谁知道你和刘修有没有什么勾结。他又派人私下问了几个钟吾的部下,结果消息属实,的确没看到刘修的影子。
北宫伯玉恭敬的听着,下意识的降低了咀嚼的声音,连背都有些弓了起来,好象在向王国俯首请教。
庞德也愣了一下,不会很快明白了刘修的意思,他笑道:“也不能说是完全用来打仗,只是示警用的。羌人大多以放牧为生,羊群多了,管不过来,就会养一些犬帮忙。犬比人机警,一有什么动静就能听到,所以羌人行军的时候,经常会带一些牧羊的犬来放哨。有驯得好的犬,也能帮主人打仗的,不过不多。”
庞德很精神,一点也看不出累的样子,一听到刘修的命令,立刻从马鞍上取下了牛皮地图,铺在刘修的面前,顺手递过了刘修的酒壶。他知道刘修在看地图的时候有喝酒的习惯,喝酒不是目的,他只是要借酒来放松一下紧张的心情。
刘修此刻也非常头疼,他的亲卫骑骑的都是草原上的马,这些马耐力好,力量也足,在草原上奔跑起来非常顺畅,可是到了这到处是山的地方就不适应了,渐渐的跟不上天狼所部的羌军,而层层叠叠的山却像是永远看不到头,一个又一个的山谷,转得那些习惯了一望无际的草原的匈奴人晕头转向,两天奔下来,那种锐气就消耗一尽,一个个垂头丧气的伏在马背上,集中所有的精神与脚下的路斗争。
“至少还有一大半路。”天狼指了指右前方的一座高峰:“那就是唐述山,里面有很多鸟人。”
刘修一愣,还有这习俗?他看看傅燮,傅燮点点头,肯定了天狼的说法。刘修大笑,拍着天狼的肩膀说:“那好,就拜托你了,这是天狼营的第一战,不要给老子丢脸。”
“你会吗?”刘修兴趣盎然地问道。他听段颎说起来,也在墨子的守城录里看到过,早在春秋就有人用犬来帮着打仗,但多是利用犬的听觉比人灵敏这一点来帮助守城,行军打仗用犬却不多,有也只是个别人带的宠物犬。
钟滇立刻把陇西郡的钟吾叫来问话,你有没有看到刘修的行踪。
王国淡淡的笑着,“高明谈不上,但凡有点脑子,都能想到这一点。面对十倍于己的钟羌,他除了去偷袭榆谷之外,还能有什么好办法?退回去?他要是退回去,岂不是自堕了威风。”
刘修哭笑不得,心道我要钟良的老婆干什么,钟良的儿子钟滇都四十多了,他老婆还是老婆一个。
就在刘修和庞德聊天解闷的时候,在他西面大概百里的牛心堆,王国和北宫伯玉正面对面的坐着,北宫伯玉用力地咬着一块牛肉,腮帮子的嚼得鼓鼓的,酒水从嘴角流出来,洒得胸前一片淋漓。王国看在眼里,颇有些厌恶,脸上却不露出分毫,保持着温和的笑容不变。
王国此刻正在攻击麴家,离大小榆谷倒是比较近,接到钟滇的请求后,他立刻和北宫伯玉等人出发,赶往榆谷,拦截刘修。
刘修笑了笑,又思索了片刻:“这样吧,天狼他们习惯走这种山路,如果没有我们,他们应该能比钟羌更快一些,抢先到达榆谷。我们向北走,去破羌,只要出了山,我们这三千人也足以搅得金城大乱。”
刘修忽然想起一件后世闻名全国的文物,就在武威一个汉墓里,出土了一件铜奔马,马蹄下面就踩着一只鸟,那只鸟作飞翔状,回首展望,神态逼真。专家们有很多种猜测,最著名的说法当然是郭大家说的燕子,那件铜奔马就取名为马踏飞燕,但是后来有专家说,这应该是一种和燕子形状很像的鹰,或者是枭。
傅燮赞了一声:“将军这个兵分得好,羌人能发挥适应山路的优势,我们能发挥平地快速行动的能力,各展所长,一定让王国他们想不到。”
众人见天狼那副模样,都忍不住笑了起来,就连一向不把天狼看在眼里的关羽都忍俊不禁的直摇头。天狼也不管他们笑什么,把自己的几个千夫长叫到面前,传达了刘修的命令,那些人一听可以分到钟羌的七成战利品,顿时眼睛红得像兔爷,一个个兴奋得嗷嗷直叫,精神百倍。时间不长,天狼营像一群饿狼,沿着山路狂奔而去。
“还有什么?”刘修兴趣很浓地问道。
天狼眨了眨眼睛,“有可能。钟羌的部落里有很多人原来是烧当羌或者先零羌的,他们对这里的地形非常熟悉,可能会知道一些我们不太清楚的路。冬天水浅,有一些河会干涸,也能通行,但我不太清楚。如果他们抄近路,就可能抢到我们前面去。”
走了一天,六谷山的山尖尖还在身后不远,刘修估计直线距离不会超过五里路。他下令斥候营找一个避风的山谷休息,同时放出警戒哨。这里人迹罕至,估计也不会有什么敌人,只是为了安全起见。李逸风命令几个身手敏捷的斥候爬到了附近的山坡上,据高远眺。这里沟壑纵横,大军自然是逃不过这些斥候的眼睛,但是一两个人要混过去却是轻而易举的事,李逸风生怕出现意外,又在各个方向派出了暗哨。
“燕鹰。”庞德有些兴奋地笑道:“燕鹰和马,是喜欢打猎的汉子最心爱的宝物。”
“会一点,但不精。”庞德拨弄着柴火,把火烧得旺旺的,又在上面架上行军水壶,从旁边的山崖上敲了几块冰棱扔进水壶里。“我从兄庞柔善驯犬,他对这个比较在行。”
“是吗?”庞德非常高兴,“那好,等回到汉阳,我便让他去见大人。”他想了想,又笑道:“大人,其实还有一种对打仗有帮助的动物。”
王国给他回信,我们正在全力攻击麴家,实在抽不出人手,金城周围现在能调集七八万的羌人,而刘修最多只有七八千,以你的能力肯定能擒杀刘修,不差我们这万把人。这次大功就让给你吧,听说刘修的人马装备是所有汉军中最好的,你打败他,战利品都是你的,我们一个也不要。
“钟滇是个谨慎的人,本来就应该想到这一点,之所以被刘修钻了空子,我想不外乎两个原因。”王国举起一根白白胖胖的手指头,“一是从榆中去大小榆谷千里迢迢,路又难走,他觉得刘修又没来过凉州,不熟悉地形,应该不敢去。可是他忘了,汉人追杀羌人,在大小榆谷打过无数次的仗,段颎本人就不止去过一次,他们焉能没有地图在手?钟滇虽然实力强盛,可是他总把汉人当成和他一样的无知,岂能不失算。”
“钟羌要惨了。”张飞叹了一口气,“这三千多匹狼一去,再多的人都要被撕成碎片。”
“我可不会。”庞德不好意思的摸摸头,“熬鹰比驯马可难多了,我还没学会呢。”
“从这里到破羌,有没有路,有多远?”
钟吾是钟滇的异母弟,他的母亲来自吾部落,同样与烧当羌有着深厚的血缘,钟吾因此也是钟羌里比较有实力的一个。羌人兄弟之间没什么感情,特别是异母兄弟,他们的父亲还没死的时候,大家还是一家人,父亲一死,兄弟之就会四分五裂,各依其母族为号,自立一种。钟滇要想继续统领钟羌,保持钟羌的强大,就特别要小心钟吾这样的兄弟。
“还有多远?”刘修勒住了缰绳,问天狼道。所有的人中,天狼和他的部下此刻最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