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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三五章 割袍乡,跑马帮
“把头说得对。”赤脸汉子点头:“不论是吴大当家,还是二爷,能让我等跟着查案,那就是看得起咱们,我们自然要竭力而为,切不可出错大意。”
“咕咚咕咚。”
小蝙蝠喝了最后一碗酒,胡乱擦了擦嘴角说道:“快些吃,早早休息,明日可能天明就要出发。”
四人边吃边聊,很快就消灭了三坛佳酿,以及足够七八位成年人吃的餐食。
酒肉喝完,四人倒头便睡。
另外一间上等房中。
任也坐在窗口处,正皱眉看着室外景色。
许棒子走了过来,轻声问道:“怎么还不睡?明天不是要赶路吗。”
任也斟酌半晌,回头看向他,脸色凝重的说道:“瘟疫之事,我本就没有往小了想。可今日查到此处,我还是觉得……自己先前想的小了。我这清凉府,很有可能已经卷入到一场难以想象的阴谋之中。”
“为什么这么说?!”许棒子问。
“越接触,我越能感受到千里绿营在这南疆之地的分量。而清凉府与千里绿营刚刚结好,且关系持续升温。”任也皱眉道:“那你说,谁有那个能力和胆量,可以承受得罪千里绿营的风险,而想要让清凉府变成一座鬼城呢?!”
许棒子怔了一下,脱口而出:“对家?”
任也缓缓起身,看着夜色回道:“可能……还是小。”
……
次日早晨,辰时初。
大力虎站在客栈门前,客气的抱拳道:“二爷,那小人这便告辞了。”
“多谢兄弟跟着操劳一夜。”任也骑在马上回道:“待此事一了,定要来清凉府一聚。”
“承蒙二爷瞧得起,到时小人定当上门叨扰。”大力虎龇牙回道。
“好,那就这样,我们回头相聚。”小蝙蝠插了一句。
“一路平安。”
几人短暂道别两句后,大力虎等人便告辞离去。
他们对割袍乡不熟,也不是径山的人马,所以帮忙找到张长寿后,就懂事的离开了。
“二爷,我们也出发吧。”小蝙蝠目送几人离去后,便催促了一句。
话音落,八人八骑,直奔百里开外的割袍乡赶去。
一整日的时间,众人都在策马疾驰,几乎没有歇脚的功夫。
直到傍晚酉时初,他们才赶到了割袍乡地界,并在一处树林中,使用了易容符,任也,爱妃,老刘三人的样貌,都变成了平平无奇的古代路人。
至于许棒子,他是刚入清凉府的,根本没人认识他,自然也不需要易容,而小蝙蝠等人还要与跑马帮的帮助相认,那也不需要变换容貌。
准备就绪,众人便再次赶路,但速度却慢了很多,不像先前那般急迫了。
任也骑在马上,一边看着周遭景色,一边轻声打听道:“这个地方叫割袍乡,为什么听着如此古怪?”
“呵呵。”小蝙蝠笑了笑,轻声解释道:“因为这里是英雄地,对于南疆的百姓而言,有着一段令人永远铭记的典故。”
“怎么说?”老刘来了兴趣。
“大乾武帝在位时,曾对我南疆发动过三次倾国之战,史称平南之役。最后一次,是二爷的父亲,老怀王统帅三十万青甲,全面入侵南疆。那时有谣传说,武帝之所以在晚年极尽疯狂的进攻南疆,是想寻得古巫神的踪迹,不过……此事太过久远,且都是民间谣传,具体原委,外人不得而知。”小蝙蝠缓缓抬起右臂,手持马鞭指着北方:“此地距离大乾王朝与我南疆接壤之地,大概有千里之遥!而当时,老怀王带着三十万青甲,就打到了割袍乡的青山之外。那时,负责从东路阻击老怀王的统兵之将,正是我巫妖国白莽部的巫主,他一生战绩辉煌,在这南疆之地,尤其是岭南,秀水之地,威望甚高,也是二十四位巫主中,排名非常靠前的擎国之人。不过很可惜,在此次战役中,他一溃千里,几乎让老怀王打到南疆腹地。我国主震怒,在朝堂上,大骂白莽部是地蛇之军,只会摇着尾巴逃窜。”
“白莽部的巫主,生性刚烈,极重自己名声,在听闻国主的怒骂后,自然羞愤至极。”小蝙蝠慢慢说道:“后来,他在调查溃败之因时,偶然得知,自己的一位结义兄弟,有叛国同敌之嫌,后几经证实,这位统兵的部族将领,也确是被老怀王收买。所以,我白莽部的巫主,便在夜晚设宴,邀请了那位部族中的结义兄弟前来,并效仿先贤,在此地与其割袍断义,将其头颅砍下,以祭丢失的千里之地,和战死的将士亡魂!不过,这位巫主并没有杀害结义兄弟手下的将领,以及其家人和亲属,反而让他们退出交战之地,回归部族。”
“此举令那些将领羞愧至极,至此三军用命,打了足足六月有余,竟又将那千里失地收回,逼迫老怀王退兵。”小蝙蝠看向任也:“所以,这里从此便被称为割袍乡,以此纪念……后来身负重伤而死的白莽部巫主。”
老刘听完这段叙述后,惊讶道:“那要这么说的话,我帝国的先任领导人,当初确实是大乾王朝的定海神针,军神啊!白莽部巫主虽然知耻后勇,但三十万青甲能打到此地,也足以见得老怀王的韬略啊。”
“老怀王虽在南疆有恶名,但这里的将领和各部族,确实对其有些畏惧。”小蝙蝠客官道:“在我们看来,武帝晚年时,大乾王朝真正令人畏惧的,便只有老怀王一人罢了。嘿嘿,不过还好,咱二爷与大乾王朝决裂……那日后,就是自己人。俺是山匪,不懂那么多,但也觉得二爷与我们交好,日后不用再战场相见,那自然是一大美事。”
“呵呵。”任也笑了笑:“我与大乾王朝不共戴天。”
旁边,老刘继续问道:“那你和这跑马帮的帮主,又是如何认识的?”
“我五岁时,父亲便参军战死了。十余岁时,母亲患病,无钱医治,也撒手人寰了。”小蝙蝠像是说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儿:“随后,我便与周遭境遇相同的一些男丁,加入了绿林,干一些偷鸡摸狗的勾当。后来,渐渐有了一些名声,我们便一同拜入了,这跑马帮的秦帮主手下。他为人仗义,尤其对我多有照顾,想当年……要是没有他,我或许早都死了。”
“那你怎么又跟随了吴胖子?”老刘继续问。
“……!”小蝙蝠停顿了一下:“人生机遇罢了,有一次义父遭人算计,落难在一处山沟中,当时他唯一的一位义子赶出来报信,我受一位朋友之邀,便跟随着众人一块营救。我们三十余骑,个个浴血,杀破百人冲围……自此,我便得到义父赏识,离开了割袍乡。走时,秦大哥这里有百余名兄弟,许多年过去,这里景色依旧,还是百余人。与径山相比,这里实力孱弱,只能干一些跑马的生意,不过,我对此地是有感情的。”
“唉,我越听越感觉,绿林好汉的人生很精彩啊,不像我们,不是骗人,就是在被骗的路上,人都脏的很。”老刘开始阴阳怪气。
“哈哈,刘大哥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这岭南府,秀水地界,不知有多少人羡慕清凉府的繁华与稳定。”小蝙蝠也酸溜溜的回了一句。
“快进乡里了,我们要不要给你秦大哥带一些见面礼啊。”任也出言询问。
“呵呵。”小蝙蝠拍了拍马背上驮着的大包裹,轻声回道:“我今日卯时便以醒来,特意去买了礼品,虽然都不是什么昂贵之物,不过兄弟重逢,有酒有肉便足矣。”
任也听到这话,微微点头:“蝙蝠兄弟,重情重义,是条汉子。”
“我绿林之人,离开家门后,便依靠不得父母,也无有权有势的长辈照顾。生死相搏,刀口舔血中,能将后背交付的人,唯有身边这些弟兄而已。”小蝙蝠回。
“嗯。”任也表示认同的点了点头。
……
大约半个时辰后,众人进了割袍乡内,停在了一座较为宽大的院落门前。
此处虽被称之为乡,但繁荣程度,连清凉府的一处偏僻街道都赶不上,四周尽是青山荒野,各村落都在山中平地落户,从远处看,大多数的民宅若隐若现,隐与林中,瞧着很稀疏。
整个乡中心,也就是七八条长街的规模,虽然酒肆,肉铺,客栈,应有尽有,但人丁却并不兴旺。
不过,这里倒是显得很清净,景色也很优美。
到了院门前,任也抬头看了一眼铜制的牌面,只见上面龙飞凤舞的写着四个大字——割袍跑马。
老刘见到这四个字,不由得感慨道:“古代确实带劲啊,黑社会都可以挂牌匾哈!”
“就你话多。”许棒子已经跟老刘混熟了,不像之前那般沉默寡言
“想抽焊烟嘛?”老刘礼貌的问:“我有一根,想抽你就说话。”
许棒子闻言,便不在搭理他。
众人稍候片刻,跑进院内通报的帮众,便带着一位身着紫色缎袍,大约能有四十多岁的男子,快步走了出来。
“哈哈哈哈,我兄弟回来了。”
那身着紫色缎袍的男子,人还没等走出来,便发出爽朗的笑声:“真是想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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