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101章 醋海兴波,因奸杀人!2000年伊川县“2·8”土路焚尸案
2000年2月8日,正值农历大年初四,又逢积雪融化、阳光灿烂的天气,新千年第一个春节的气氛更加浓厚,群众无不沉浸在这欢乐祥和、春意盎然的节日气氛之中。10时28分,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公安局的110报警电话骤然响起,一名群众举报称:“在县化肥厂东100米处通向伊河滩的土路旁发现一具尸体……”
案情就是命令,在局里值班的副局长董三虎、副政委马红政立即率领技侦人员火速赶赴现场开展侦查,局长赵红现、政委张立闻讯也中止体假,立即驱车直奔案发现场。
经现场勘查发现:死者是一名男青年、大约二十五六岁,系被利器割断喉管和颈动脉死亡,被移尸后用汽油焚烧,被烧得面目全非,已辨认不清容貌,手背上刺一“爱”字,身子下压着未烧尽的红色绒衣残片,最下面有一层未燃尽的红色金丝绒布……
30分钟后,案情分析会在现场附近召开,当即决定成立“2·8”重大杀人焚尸案专案组,以刑侦大队为主,城关派出所全力配合。刑侦大队、城美派出所及其他抽调的民警立即停止休假,赶到现场。赵红现局长强调,此案手段残忍、性质恶劣,且发生在传统的新春佳节,在全县影响较大,因此能不能拿下此案是对公安机关的一次考验,是对民警素质的一次检阅,要不惜一切代价全力拿下此案。
同时根据现场情况分析,确定了以南府店村为中心的侦查范围,以寻找尸源和第一现场为工作重点,专案组民警立即按分工分头行动,侦查工作有条不紊地展开。
查找尸源是侦破该案的关键!刑侦大队大队长俞新报和专案组成员在现场进行认真仔细勘查分析后认为:抛尸现场没有发现有大的机动车轮痕迹看,抛尸的距离不会很远,第一现场应该在城关镇南府店村范围内,因此确定县城杜康大道以东、南府店村以南范围为重点排查范围。
同时为加快寻找过程,争取破案时间,当天在县电视台和广播站播发认尸启事,部分公布案情,征集案件线索,同时印制认尸启事1000份,在县城各主要街道张贴,并发往邻近各县市。
2月8日下午,县公安局在南府店村委大力支持下,召开村民组长会议,公布部分案情,部署逐户排查工作,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尚麦仓带领专案组20余名民警对南府店村划定范围内的800余户居民逐家挨户地进行走访,查找谁家有没有家人失踪或是租赁房屋的人失踪。
一天,两天,三天……专案组民警不分昼夜地工作,然而走访调查工作收效甚微,至2月13日,划定范围内居民已一户不漏地走访完毕,但没有发现任何情况,案件陷入困境。
难道划分的侦查范围有误?局领导要求专案组民警鼓足信心,仍以南府店为中心认真排查,并扩大走访调查范围。
现场焚烧后遗留下的东西很少,无疑给案件侦查增加了难度,但尸体身下未燃尽的那块红金丝绒引起了专案组民警的高度重视,他们敏感地意识到,这块未燃尽的碎布有非同寻常的价值。
专案组民警和技术中队技术员围绕这块金丝绒布进行了反复认真的研究分析,同时,对县城加工经销窗帘的商户进行了走访调查。由于春节期间,大部分商户没有开始营业,走访调查工作进行得十分困难。
通过艰苦的努力,2月14日,参战侦查员和技术员在认真走访和分析的基础上,副大队长尚麦仓提出:这块大约有13厘米见方的布是两块缝在一起且有折角,上面有许多并非血迹的污斑,这极有可能是美容厅的床罩!
他的意见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由此推断这是用于包裹尸体的,那么第一现场很可能在美容厅!既然是用利器杀人,不可能不留下血迹!参战民警在对此形成一致意见后,敏感地意识到:这个发现将成为此案的一个突破口!
参战民警压抑住兴奋的心情,立即对县城所有的美容美发厅开展细致的排查。
2月11日开始专案组人员对全县城的115家美容美发厅进行了“地毯式”清查。
2月15日,清查到青年宫前的芬芳美发厅一间昏暗的包间时,细心的侦查员发现墙壁上的蓝色涂料有用湿布擦拭过的痕迹,且痕迹有重有前,经仔细观察,发现大量的小黑点,再对美容床检查发现,床垫的海绵上及露出的木板上有大量类似的东西,同时发现该美容厅的床罩是清一色的红色金丝绒布。技术人员迅速提到了样品化验,令人惊喜的是小黑点不但是血迹,而且与死者的血型相符,同为b型血。
经过调查,该美发厅是白元乡白元村的林胜利(29岁)和其妻子张白粉(31岁)开的。看店的两个女服务员讲,她们刚来两天,是和张白粉谈美容店转让事宜的,林胜利他们没有见过,张白粉今天去汝阳转让另一个美容店去了。
所有这些,进一步印证了侦查员的判断:芬芳美容美发厅就是这起案件的第一现场!
专案组根据发现的第一现场推断:芬芳美容美发厅店老板林胜利、张白粉极可能是杀人凶手,最少也是知情者!
根据张白粉到汝阳转让美容美发厅这一线索,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尚麦仓立即带人赶到汝阳县,在当地警方的大力配合下,顺利地将已把美容店转让完毕欲锁门而去的张白粉抓获。
于此同时,伊川县城关镇南府店村的两名村民董氏兄弟到公安局要求认尸,经过尸体辨认后,董氏兄弟从死者的手背上刺的“爱”字和未烧尽的绒布残片上认出了是他们的哥哥董民(男,21岁),并提供如下情况:
董民大年初三晚上在城关镇南府店马小旺处喝酒到10点多钟,由康金送回家途中,路过芬芳美容店,董要求到里边坐一会儿,康金独自回去。到凌晨1:30分左右,康金不放心,又到芬芳美容店看时,董民说:不走了,今晚就睡在这里。从此再没有人见到董民。排查人员走访时和看到电视上播的“认尸启事”后,董民全家人不敢相信,也不愿信是自家的人,一直到现在等了七八天,还不见人回去,才来报案认尸。
大量的事实已证明,芬芳美容厅就是第一作案现场,但是张白粉态度十分顽固,一口咬定丈夫林胜利初四早上和女服务员张亚丽私奔了,自己因生气才把美容厅转让的,其余的一概不予回答。
在对张白粉的租住房屋进行搜查时发现了林胜利的摩托车座套上留有大量血迹。经化验与死者董民血型一致。
面对张白粉的顽固抵赖,专案组一面加大审讯力度,一面加紧对林胜利、张亚丽社会关系的调查布控。
通过对林胜利亲属排查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在查找张亚丽时,没有人知道张亚丽是什么地方人,只知道以前在伊川县城河洛大厦歌舞厅当过小姐。通过走访河洛大厦舞厅老板得知,张亚丽是本县江左乡人,具体情况不明。
侦查人员通过在美容厅里搜到的一张张亚丽的照片,到江左通过3天走访,调查近千人,终于在江左五里头村里有群众认出了张亚丽,她原名叫张亚格,小名张二妞,是江左村14组人。
经过进一步调查,有群众反映,农历正月十二晚上见到二妞回来了一圈,又连夜走了。
如果真是这样,案件将会有实质性的进展。
尚麦仓、曹光超很快找到了张亚丽的母亲,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痛陈利害,张母终于承认:正月十二晚,二妞回来说她和林胜利从洛阳赶到江左取了500元钱走了。张母答应一定要配合公安机关捉拿凶手。
现在可以初步认定林胜利、张亚丽是作案者,但抓捕二人的过程并不顺利。
2月18日,赵红现局长再次召集专案组会议。分析林胜利、张亚丽带钱不多,不会走得很远,因此仍要从二人的社会关系特别是亲属中寻找突破口,对其社会关系全面排查布控。
当天下午,张亚丽给她妈打电话让其晚上9点钟到偃师百货大楼拉东西。得到这一重要消息后,刑侦大队大队长俞新报率领40余名民警赶赴偃师,在百货大楼附近撒下了天罗地网,但是一直守到当晚12点,也没有任何消息。
林胜利、张亚丽真的就此销声匿迹了?
侦查人员耐着性子继续布控。2月26日下午5时,张亚丽再次打电话到家里,让其妹妹张三妞把钱送到洛阳市涧西区浅井头村三妞打工时租住的房屋内。刑侦大队大队长俞新报、副大队长尚麦仓、辛会杰率30名民警火速赶到洛阳,实行了严密的布控。
2月27日8点15分,张亚丽走进三妞的住房内,被早已埋伏在此的尚麦仓、辛会杰抓获。
8点20分,鬼鬼祟祟的林胜利刚一露头,也被守候的侦查员周晓学、曹光超等人抓获。
经过突审,林胜利、张亚丽分别供述:
大年初三夜10点左右,董民酒醉后到芬芳美容厅,店主林胜利因董民以前砸过店里玻璃,多次让董民离去,但董不走,甚至跑到包间,偎在服务员张亚丽的床上肆意纠缠。至2月8日凌展2时许,董民醒来后望着张亚丽娟秀的脸宠,非要和她睡觉不成,张亚丽无奈叫来了林胜利。林胜利望着床上与张撕扯嬉闹的董,不由得醋意大发,董并不知道林胜利与张亚丽相好已久的奸情,所以仗酒做胆,与她调笑不休……
至此,被激怒的林胜利扑了上去,用理发剪刀将董民刺死,并搜出董身上的700元钱。后来他叫上妻子张白粉和张亚丽把董民用红色金笙绒床罩包裹后,抬到摩托车上,由林胜利驾车,张亚丽扶尸体运至化肥厂东僻静处,林胜利又返身弄了一桶汽油,将董民尸体点燃。
尔后,林胜利、张亚丽、张白粉订立攻守同盟后,林胜利、张亚丽携700元出逃,先到北京转了一圈。因钱已快用完,二人无奈。又潜回张亚丽的江左家里向张亚丽母亲要了500元钱,这一次准备再要一点钱到外面做生意,从而达到长期姘居、逃避打击的目的。
然而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明察秋毫的公安民警一举擒获,面对事实,张白粉也无奈地低下了头……
醋海兴波,因奸杀人,古往今来之痼疾矣。林胜利妄图焚尸逃罪,携小乔以藏娇,到头来,正应了那句千古不悖的古训:害人如害己,酷爱风月反误了卿卿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