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我死后超凶哒

第九百一十二章 地魃六重后期!(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九百一十二章 地魃六重后期!

来到一处深幽的洞口。

两只小僵尸停下脚步。

“鲜血就是从里面散发出来的,会不会有僵尸在里面偷偷吸血?

要是被它发现,我们会不会被灭口呀?”

“怕什么,我义父是尸城城主,拥有玄魃十重后期的境界。

如果有僵尸吸血正好,我们还可以打劫一波,要是可以打劫到鲜血,我可以不让你进入幽冥海,直接给你鲜血。”

“那好吧,我们进去看看,进入山洞总比进入幽冥海安全。”另外一只僵尸点了点头说道。

当即。

两只僵尸收敛尸气,悄悄走了进去。

洞中。

林天微微皱眉。

在两只僵尸出现的时候,他就知道了。

之前夜魃说这里不会有僵尸出现,他才刚来呢,便出现两只僵尸。

虽说实力不怎么样,但也是僵尸不是?

要是他在这里的消息暴露,不出第二天,绝对被逆魃寻来。

这两只僵尸连黄魃五重都没有,居然敢打他的主意。

之前就不准备放过它们,现在更加不能放过了。

他没有动身,继续坐在原地吸血。

很快。

两只僵尸来到尽头,看到了坐在地上吸血的林天。

“还真有僵尸在这里吸血,估计是为了突破境界,不想被别的僵尸打扰。

看它身上散发的尸气,貌似很强呀,我们真要打劫它?”

“这个……”

其中一名僵尸犹豫了,它确实很想打劫,可对方实力明显比它们强。

如果出手。

鲜血打劫不到,反而会葬送性命。

想了想。

为了安全起见,它开口道:“算了,我们还是出去吧。”

“来都来了,这么急着走干嘛?你们想不想鲜血?”林天突然开口道。

“前辈厉害,没想到我们已经被前辈发现了,打扰到前辈,我很抱歉,鲜血就不用了。

晚辈是尸城城主的义子,无意闯入,这就离去。”

“尸城?距离此地有多远?”林天问道。

“约莫三百多公里。”

“城主很厉害?”

“跟前辈相比,肯定不如前辈,晚辈义父只有地魃十重而已。”这只僵尸开口道。

实际上只有玄魃十重,之所以说地魃十重,纯粹是为了让林天有所忌惮。

面对一只陌生的僵尸,还打扰到人家吸血,它不得不小心谨慎一点。

“地魃十重,实力还不错,看来尸城规模不小,只可惜,你们两个发现了我在这里,就算你义父是天魃十重的存在,也得死。”

“快跑!!”

这只僵尸脸色当场大变,不顾一切的朝洞外冲去。

“噗嗤……”

“噗嗤……”

接连两声。

两只黄魃境的小僵尸,毫无反抗之力的被庚金之气贯穿脑袋。

紧接着。

两具尸体笔挺挺的倒在地上。

而后。

林天右手一挥,利用三昧真火,将尸体给烧掉。

解决掉它们之后,林天继续全身心的吸收鲜血。

在大量鲜血的提升下,林天境界隐隐间有突破地魃一重初期的征兆。

“轰……”

一声炸响。

以林天为核心,方圆上百里的尸气,瞬间沸腾。

这些尸气好似飞蛾扑火,争先恐后的朝林天涌来。

同时。

一股地魃一重初期的气势,毫无保留的展露了出来。

冲天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抗战之关山重重
抗战之关山重重
老哲写实风格抗战新书 “我们一定会回来的!”有军官对手下数千名官兵说。 可是自打他们出关以后,侵略者强大,国尚危急,家又何安?战线一路向南,战关山无数,却又丢关山无数,直至苍山之巅洱海之畔! 回望来向,狼烟无尽,关山重重,多少官兵埋骨他乡?一场抗战打了十四年,几人又能返回故乡?
老哲
揣着孕肚死遁后,疯批世子真疯了
揣着孕肚死遁后,疯批世子真疯了
谢轻澜知道魏叙恨她,却没有想到他的报复来得那么狠! 新婚之夜,他纵容堂兄弟闯入洞房,对他们的羞辱逾越视而不见。 为保清白,她用匕首割开自己的咽喉,血溅婚床! 死里逃生后,她要让那些人付出代价,却只得了魏叙轻飘飘的一句“这点小事也值得计较”,就此揭过。 在他眼里,她的名声是小事,清白是小事,被人戳脊梁骨谩骂也是小事…… 她一直以为魏叙冷心冷肺,淡漠无情! 却转眼看见他对另一个女子嘘寒问暖,不过擦破
柒行运
真实逃杀俱乐部
真实逃杀俱乐部
这个世界死了。 但我想活着。 这个时代,是诡异的天堂,人类的地狱。 我将俱乐部看成唯一的【希望灯塔】,却看不见背后的算计与背叛。 复苏的诡异生物、染血的生死禁区、突破人理的残杀实验。 生死的边界感开始模糊,人和诡异再也无法分清。 我站在尸山上,面对悲哭绝望的众生,落寞低语: “最后一场逃杀试炼……开始。”
彤山煮茶
凡人:打怪升级,我享长生!
凡人:打怪升级,我享长生!
一件小背心
挂名夫妻假戏真做
挂名夫妻假戏真做
为甩掉渣男,她与陌生人闪婚。 婚后她约法三章,只想做契约夫妻。 凭借自己的锦鲤体质,她买彩票中大奖,日子风生水起,养着契约老公。 契约到期,她的老公摇身一变成世界首富,在离婚当天带着孩子们来民政局再次求婚。 “老婆,跟我回家吧!”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