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河末世,我囤积了百亿物资

第472章 男人的痛(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472章 男人的痛

李剑和张建芳看到儿子身上发生的一切,除了愤怒之外,更多的是绝望与不解。

这件事情是原空夜做的,而他们现如今需要靠拜雪教的保护才能活着。

所以,他们没有办法为儿子报仇,甚至不能讨回一个公道。

可他们想不明白,为什么仅仅是因为孩子之间的男女之情,就让原空夜变得如此疯狂?

其实从入教之后,得知那种特别的入教仪式,李剑就察觉到原空夜很不对劲。

为什么要阉割未成年的小男孩。

但是对于成年的男性却视而不见?

这到底是因为什么?

……

另一边,郑逸仙带着原空夜回到了教堂后面,她的房间当中。

原空夜慢慢恢复了清醒,可她的脸上,却破天荒的出现了一抹柔弱与茫然。

她抬起头望着眼前的郑逸仙。

“我没有做错,对吧?”

“那种事情本身就是错误的。我只不过是在帮助他们走正确的路。”

郑逸仙点了点头。

她坐在床上,而他半跪在她跟前,抬起头仰视着她。

“你没有错,都是那个孩子不好!”

“在末世当中,本就不需要有情爱存在,不纯的男女关系更是应该被禁止。”

原空夜叹了口气。

“他们可能无法理解我的苦心。”

说着,她的脸上绽放出灿烂的笑容,随即伸出白嫩的手掌抚摸向郑逸仙的侧脸。

“如果所有男人都能像你一样就好了。”

“那么这个世界就不再是那样不净。”

原空夜冰凉的小手让郑逸仙脸上的温顺更浓。

“这个世界,终会如您所愿!”

原空夜的手收了回去。

她的脸上恢复了拜雪教教主的冷静与威严。

“那个孩子是李剑的儿子。他不会有什么情绪吧?”

郑逸仙说道:“我会去找他谈谈,让他明白您的一片苦心。我想他会理解的!”

原空夜点了点头,没有再多言。

李剑的能力对他们来说很有用,而这个人又对他们毫无威胁。

像这样的人才是他们最喜欢的。

所以还是得好好拉拢一番。

这一次,如果不是原空夜被李凯乐和徐蓓蓓的画面刺激到,她也不会出手做那种事。

而有一件事情,徐蓓蓓说了谎。

那就是当时,她和李凯乐所做的事情,可不仅仅是亲了一下那么简单。

人类在经历了生死存亡之后,动物的本能也会变得更加强烈,迫切的希望将自己的dna序列遗传下去。

而这一对少年少女,在百无禁忌的末世也开始试探性的触碰禁果。

只可惜,他们在最不恰当的时机遇到了最不恰当的人。

李剑和张建芳心中万分悲痛,可他们也知道,自己在这件事情上面难以讨回公道。

好在自己的儿子还活着。

而且生活在末世当中,那种能力的缺失其实也未必是太大的影响,以后用不用得到还两说呢。

只要李凯乐还活着,起码他们的心中还有慰藉。

可是大人们这么想,李凯乐却不这么认为。

张奕方雨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成权臣早死原配,撩硬汉生崽崽
穿成权臣早死原配,撩硬汉生崽崽
一睁眼,谢昭昭面前是一张男人放大的俊脸,大长腿,公狗腰,颜值身材都长在她的心坎上。谢昭昭还来不及开口要对方微信就听到男人咬牙切齿道:“谢昭昭,我一日没有签和离书你就还是我的妻,再敢跑,打断你的腿!”谢昭昭这才发现自己穿进一本小说,书里的她自私自利,私德败坏,抛夫弃子卷走了家里所有银钱,最终死在破庙里,而眼前这个男人正是她的便宜夫君。既来之则安之,谢昭昭决定改变书中结局,她才不要做早死原配,她要抱
锦周周
仙奴成道
仙奴成道
关于仙奴成道:我叫李行舟,一个背负血海深仇的凡人少年。我修行是为了杀人,杀那群该死的罪人!(这是一本纯正的凡人流仙侠小说,喜欢仙侠,喜欢凡人流的赶快过来!来来来啊!另外,也是一本不但会突出“仙”,还会突出“侠”的小说。故事中,会充满笑点、泪点、狠点、爽点。我将用我的毕生灵感和精力,让它成为大家过目难忘的记忆。)
李大开
带着盗笔烫男人们去穿越
带着盗笔烫男人们去穿越
(人物occ+玛丽苏+金手指+正文第三人称+甜文+爽文) 假如你有一个妹妹,你会把她介绍给你哪个朋友? 这个问题,王胖子不好回答,因为他真有一个妹妹。 此刻,他看着面前的一堆老友,面对有且只有一个的妹夫岗位,或许只能让他们竞争上岗了,谁让他妹妹这么受欢迎呢。 什么,你说我妹妹穿越了?! 好叭,别让我发现又带着哪个小妖精去找野男人了! 反正没有一个妹夫能过我这一关。 ………… 坏消息:在你死去活来
永恒小囡
废柴修真记洛尘张小曼
废柴修真记洛尘张小曼
“一代仙尊”洛尘遭人偷袭,重生回到地球。地位普通的他,面对女朋友的鄙视,情敌的嘲讽,父母的悲惨生活,豪门大少的威逼挑衅。他发誓,一定要改变命运的不公,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告诉所有人,他洛尘,曾经来过。
洛书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开局穿越六零,他靠双手发家致富
为了救一个小女孩,他被车祸送走了。 再次醒来,他穿越了!穿到了1960年,成了15岁的少年。 可他看着自己碗里黑乎乎的玉米糊糊,发起了愁。 照这样吃下去,早晚得饿死吧?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贫穷年代,人心淳朴,靠自己双手,何尝不能发家致富呢?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