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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106 拿同僚的血染红顶子
李郁就更加不在意了,圈养的几只可爱宠物而已。
八旗纯血,奇货可居。
这些年蓝盈盈浪行大江南北,让受害人不敢开言,靠的不就是“污染高贵血统罪”嘛。
虽然无耻了点,
可为了抗清大业,这点道德污点也不算什么。
毕竟,自己干的缺德事太多了。
如果进了教堂,大约是这样的场景。
“神父,我要忏悔。”
“迷途的羔羊啊,你尽管讲,大声的讲。”
“咳咳,我李郁简单讲几句,浪费大家一点时间,忏悔内容总共5大点,28小点,大概浪费大家5个时辰。”
“魔鬼,撒旦,你给我闭嘴。”
~~
幻觉被人打破了,
“老爷,这是黄大人昨晚作的诗。”
“好。”
小桃红按照嘱咐,在黄通判兴致最高的时候,求他写了一首诗。
作为回报,
她们主仆俩在岛上的生活待遇可以略微提高。
同时,活动范围可以扩大。
……
这种事后不给钱,赠一首诗词的做法,在文人圈里不罕见。
唐宋时期,尤为盛行。
《琵琶行》大约也是类似场合的产物。
雅事!
也不知道为什么,文人圈衡量道德水准的尺子,和庶民的那把尺子不一样。
一把特短,一把特长。
秦始皇统一度量衡,似乎没起到效果。
所以在那种情况下,
小桃红索要赠诗的要求,合情合理,反而更显风雅。
黄通判想都没想,就即兴挥毫,成功掉坑。
诗题是“七绝赠李家堡美婢小桃红”。
“好诗,黄通判不愧是寒门才子,这等歪诗也能写出不俗意境。”
有私章,证据链充分。
李郁把纸小心折叠,收入柜子里,锁好。
小桃红还口述了他的特殊特征,属于平时看不见的。
非常的有特点,
一打眼,你就忘不了。
关键时刻扔出来,比三个御史都管用。
李郁也记录了下来,防止记忆遗忘。
和大清朝的官打交道,时刻都得留一手。
忙完这些,
黄通判带着大队人马用完早餐,准备离开了。
临行前,二人又商讨了一下。
湖州府的那个盐帮据点,由李郁去捣毁。
这属于跨省作业,有很多的忌讳。
官府不方便出面。
李郁无所谓,就当是江湖火并嘛。
毕竟,一个开煤矿的人,手底下怎么可能没有干脏事的好手。
如今俩人是一根绳上的蚂蚱,
就没必要虚伪,掩饰了。
震泽县的盐帮据点,
则是黄通判亲自带人去捣毁,抓人。
而且,他准备把震泽县衙也清洗一下。
知县他动不了,后台硬的很。
不过杀鸡儆猴,把主簿,书吏搞掉几个,还是可行的。
届时,
一并打成逆贼的保护伞。
只要朝廷认可,自己这个黄屠夫,就能立得住。
再署理知府,那就没人敢和自己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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