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荒年,这个后娘有点强

第496章 也是个有用的人了(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496章 也是个有用的人了

只有他……

不仅没能给家里挣钱,反倒还总花钱,花得还不少。

除去建房子外,可以说他花的钱最多,是这个家开支的大头。

这让他心里有愧。

觉得自己愧为长子,愧为长兄!

当然。

三丫也没挣钱。

但三丫年纪最小,又是个姑娘家,只需要开开心心长大就好,大宝没想过让三丫挣什么钱。

可他不一样。

他是男子汉,是长子长孙,本就有责任为这个家分担压力。

因此,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没能给家里挣钱,大宝心里很不是滋味。

直到方才安小暖确认了他挖回来的东西是人参,他才觉得自己对这个家也是有用的。

安小暖多少也能感受到大宝的心思。

她伸手拍了拍大宝的肩膀:“儿子,你可真行啊。

多少人一辈子都找不到一根人参,你一下就找了两根!

要不是财不外露,我都想满村吆喝,让大家伙儿全来看看,我家儿子多厉害多能干!”

大宝被夸得脸红,小声道:“原本是只挖到一根的,看到像人参,我们就赶紧下山要回家了。

谁知我太激动,下到半山腰时脚下打滑,摔到了一旁的斜坡下。

爬起来时,又瞧见了一株人参苗……”

“难怪三丫说你这屁股墩儿摔得值呢。”

安小暖听言,笑道:“阿娘虽然不敢肯定这两根人参的具体年份,但也知道大概的一个看法。

这人参的参龄啊,是通过芦、艼、纹、体、须等几方面来判断的,

有时候还要看看它的皮色和重量。

我瞧着你挖回来的这两根人参都很不错,说不定得有几十年的年份呢。

老话不是说,没有二十五年不成参吗?若是这样的话,你挖的这两只怎么也有三十年以上吧?

三十年以上的人参,那得多值钱啊?更别提这只大的人参还胖嘟嘟的,有重量得很。”

说到这,安小暖又夸张道:“好家伙,我儿子平时读书厉害也就算了。

这偶尔放个假进一次山,还能给自己挣上几十年的束脩,老天爷,真是让人羡慕啊!”

大宝被夸得微微脸红,赶忙道:“阿娘,哪就能值几十年的束脩了?您哄人也得有个度。

再说,就算真值几十年的束脩,我也不能读几十年的书啊,那岂不是一直考不上功名?”

“哦对,呸呸呸,瞧阿娘这张臭嘴。”

安小暖反应过来,一边拍嘴巴一边呸呸了几声:“我儿子可是天生读书的料,三年考童生,五年进秀才,十年内必定入朝为官!”

大宝:“……”

三年考童生,他阿娘可真是给足了他时间啊。

要知道,杜夫子都帮他定好了,明年春天就下场去考童生试!

县试在二月,府试在四月,留给他的时间不多了。

如此想着,大宝便觉得不能再浪费光阴。

他朝安小暖作揖:“阿娘,我先回屋看书去。”

安小暖微愣,这孩子怎么突然就在家行起礼了?文绉绉的。

不过她也没有多想,毕竟是去

县城读书了嘛,是该注重礼仪了。

“去吧,累了就出来休息,别太辛苦了。”

安小暖摆摆手,没再留大宝说话,只是看着那两根人参发愣,想研究一下自己能不能看出年份来。

原主的记忆中,是有辨别人参年份的方法的。

唐初八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大叔离婚请放手
大叔离婚请放手
三年婚限,到期的最后一晚,纪小念把湛封给睡了。 纪小念以为她跟大叔发生关系后,他们的婚姻就会坚不可摧,谁知道第二天大叔就把他的白月光领回了家。 几次被伤得体无完肤以后,纪小念决意放手离开,这老男人爱谁谁,她不伺候了。 然而,等纪小念消失后,湛封却疯了。 疯得满世界去寻纪小念的身影……
二月里里
界海浮图
界海浮图
关于界海浮图:吴疾是刚毕业的大学生,在大家实习找公司,他当了四个月的军方卧底,毕业后,又被安排去一个涉及集体人口失踪的神秘组织当卧底,这个组织居然是天庭?从此,他开始在天庭当卧底……
翻书的熊猫
重生之绝对权力
重生之绝对权力
为了这个入职机会,他上一世准备了很多,却因为救人耽误了面试,最后女朋友分手,亲戚对他失望,他一蹶不振。 如今重生在面试这一天,有两个选择,一,他可以借助记忆,顺利通过面试,成为海关公务员。 二,他依旧救那个女孩,然后再次陷入上一世的僵局。 他本想去争人生,争未来,可他还是放不下那一条生命,义无反顾再次选择救那个女孩。 就在他以为人生又一次被毁,不知所措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女孩的背景好像不一般……
佚名
龙珠之最强赛亚人
龙珠之最强赛亚人
关于龙珠之最强赛亚人:最严谨的龙珠战力体系,严格遵守战力10%以内为势均力敌,持久战;10%-20%有明显差距,但还能维持,主角有机会爆表,以弱胜强;超过20%就是碾压局,完全无还手之力,怎么打都是被揍,基本没有赢的希望;超过30%为秒杀,几秒内解决战斗。另外,这里没有神不能被战力表示一说,神的能量也是一种增幅,5000-10000倍之间浮动,有属性的更高。当然,因为主角是穿越者,所以,这里超四
大夏少康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血祭百万丧尸,我在末世当魔修
郑毅从蓝星穿越到修仙世界,却碌碌无为,躺着在修仙界底层成为散修一枚。偶尔穿越到末日世界,血月横空,丧尸横行,厉鬼丛生……这里简直是魔修的天堂。杀丧尸,炼厉鬼,噬幽魂,啖尸丹,修为蹭蹭的往上涨,不但没有天谴,修炼速度还贼拉快,你说这上哪说理去?郑毅只能大喊一声,这不科学。然后转身回到修仙界,卖掉仙城居住权,连夜投奔魔域去了。摄魂宗,养尸宗,天魔教,噬魂道……魔道宗门,我来了。郑毅大吼着,兴奋的投入
二鹿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