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破家亡:我带着皇嫂去逃荒

第134章 红妆先锋队(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134章 红妆先锋队

王博和华荣以及李山,更是不甘落后,轰然跪在楚天面前。mwangzaishuwu

“臣等誓死效忠七殿下!”

“各位都起来说话!”

“谢七殿下!”

朱能这边,已经把自己的三尖两刃刀拿在手上,连同他的父亲朱迁曾经的兵器,日月双戟也拿了出来,几步走过来,跪在楚天面前。

“叩谢七殿下替末将拿到三尖两刃刀!”

拿到自己的兵器,朱能心生感激,同时,对楚天的能力,也愈加的佩服不已。

说完之后,朱能嚎啕大哭。

三尖两刃刀,是他的师父赠与他的,那是师父驰骋疆场一辈子最心爱的武器。

到了他的手上,居然丢失了。

他原本发过誓,人在,三尖两刃刀就在,人死了,三尖两刃刀也不能落在别人的手上,而是要送回师父的墓地,放进师父的墓穴。

朱能原本以为这辈子都看不到三尖两刃刀了,没想到,七殿下能给他拿回来。

朱迁理解儿子此时的心情,可当着七殿下的面前如此失态,被七殿下厌烦了,可如何是好?

伸手拿过自己的日月双戟的同时,大声呵斥朱能,“孽子!还不闭嘴!当着七殿下的面前,如此失态!成何体统!”

接着朝上叩头,祈求楚天的饶恕,“请七殿下看在孽子发自内心的感慨,原谅孽子的无状!”

楚天摆摆手,朗声说道,“朱能乃真性情之人,我不会怪罪的。”

“朱能既然得到了自己心爱的兵器,就一心一意训练部下,让牛头山真的成为一颗钉在霍都心脏上的钢钉!”

朱能得到自己心爱的兵器,只顾着宣泄心中的情感,忽略了楚天的身份。

此时警觉过来,从头到脚出了一身的冷汗。

七殿下若是真的怪罪他,他根本连求饶的理由都没有。

没想到,七殿下如此通情达理。

七殿下不只是有杀死王义的本事,还有凭空搬物的异能,而且心胸宽广。

这样的主子,他要誓死效忠。

朱能重新叩头,大声说道,“我朱能!誓死效忠七殿下!”

此时,大家都找到了自己曾经心爱的兵器,见朱能跪在地上发誓,全都不甘落后,呼啦跪倒一片。

“誓死效忠七殿下!”

楚天看着跪在地上的众人,挥挥手,“大家起来说话!”

“谢七殿下!!!”

众人纷纷站起来,一女子走上前,拱手施礼,“七殿下,小女是右监军华荣的长女华知意!在七殿下尚未到牛头山之前,一直和四个妹妹,以及朱元帅府上几位嫂子,在训练一支由女子组成的红妆军!”

说到这里,华知意抬头看着楚天,接着说道,“我们原本训练这些姐妹的目的,是因为身处土匪窝里,女儿之身,难免不被那些穷凶之恶的奸诈之辈觊觎,是为了牛头山所有姐妹们能有自保的能力。”

“而现在,七殿下需要一颗钉在霍都心脏上的钢钉,那我们红妆军,除了负责前部先锋军团的粮草给养之外,也可以作为一支特殊的队伍,为七殿下效命!”

说完,华知意凝视楚天,希望得到楚天的肯定。

一炉荒唐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吴云肖雪燕
吴云肖雪燕
天才少年被未婚妻骗取丹田,沦为废人。天降机缘,得一神秘金丹,获上古武神传承功法,太上武神诀。以武行天,逆天而行!筑九天,踏山河,诸天万界,我为至尊。
不是
闺蜜拿下我老板后,我赢麻了
闺蜜拿下我老板后,我赢麻了
【卷闺蜜+闺蜜夫+躺平+甜宠】 乔妤找了份工作,可是老板太难搞,于是她让自己的闺蜜去追老板。 在她闺蜜的不屑努力下成功了,然后她就躺平了。 闺蜜夫的办公室里,奶茶随便喝,手机随便玩,时不时还能使唤一下闺蜜夫。 霸道总裁没跟闺蜜谈恋爱前:“乔妤,重新泡!” 跟她闺蜜谈恋爱后,傅总亲自端咖啡放到乔妤面前:“温度怎么样?苦不苦,要不要加糖?” 乔妤翘着二郎腿,嘚瑟的抿了口:“不好喝呀!傅总泡咖啡的技术
夏止
开局一座核心舱
开局一座核心舱
因为自己的粗心大意,端木槐穿越到了游戏《星海OL》的世界之中,从一个小小的核心舱开始,端木槐跨越星海,前往无数世界,唤醒早已沉睡的力量,对抗隐藏在宇宙深处的威胁,称霸星河! ======================== 西贝猫出品,完本保证
西贝猫
陛下独宠
陛下独宠
关于陛下独宠:新帝登基七年来第一次选秀林家义女林婉宁临时替换嫡姐却意外中选入宫三月被皇后刁难贵妃排挤一朝得见天颜竟受陛下独宠细细品来桩桩件件皆有迹可循深宫的故事还在继续……
左晓晴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养尸改运:女大三抱金砖,女大两千怎么算?
【无敌,盗墓,寻宝,养尸,后宫】 古人讲: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上至达官显贵下至贩夫走卒,无人能左右出生之命,可古有狸猫换太子,更有手段高明的江湖郎中,可调善男信女,可掐吉凶时辰。 试问:都是人间一场梦,凭啥有人天生富贵,有人瞎眼瘸腿? 盖因《滴天髓》有言:财官印绶分偏正,兼论食伤八格定。 那普通人真的无法改变命运吗? 非也! 听说过养鸡养猪养狗,听说过养尸吗? 养尸人以肉身供奉尸体,火中取栗,借死
堂前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