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神皇

第一千八百一十五章 突破七步圣王境界(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一千八百一十五章 突破七步圣王境界

但是,圣道规则总数,必须达到三、四百万道,才有机会突破到八步圣王。

可以说,从七步圣王到八步圣王的跨度,比从一步圣王到七步圣王加起来,还要巨大数倍,花费的时间自然也就更多。

越到后面,越难修炼,花费的时间会成倍增加。

正是如此,跨境界战斗的难度,也会随之增加。

别看现在,张若尘动用真理规则,已经能够与九步圣王小天地的人物交锋。

但是,就算他突破到七步圣王境界,估计也就只能与九步圣王规则小天地中的强者叫板,与规则大天地的九步圣王,还是有不小的差距。

除非在空间之道和时间之道上面有所突破,张若尘才有更多的底牌使用。

将王山中绝大多数修士聚集起来后,日晷,再次启动。

接下来,便是长达四年时间的闭关修炼。

这四年,张若尘的主要目标,是冲破七步圣王境界,将绝大多数精力都花在上面。只有达到七步圣王,实力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在闭关的第三年,张若尘气海中的圣道规则数量,超过百万道,通天河庞大了一圈,修为成功达到七步圣王境界。

与此同时,张若尘将夺来的增长精神力的圣丹,全部吞服和炼化,精神力强度,提升到五十八阶的中期。

除此之外,张若尘在剑道上,有长足进步,将剑九,参悟到了小成境界。

短短数年时间,就有如此巨大的成就,还是让张若尘相当欣喜。

“哗”

张若尘的双手,结成指剑,随后调动全身剑意。

渐渐的,剑意之魂凝聚出来,化为一个只有三寸高的小人,那小人,与张若尘长得一模一样。

这就是剑魂!

只有将剑九,修炼到小成,修士才能凝聚出剑魂。

剑魂,比剑罡强大十倍以上,无影无形,却有具有强大的攻击性,可以飞遁千里,直接攻击修士的圣魂。

圣魂灭,则敌人亡。

大圣之下的修士,无法战胜大圣,有很大的原因,是因为无法攻破大圣的不朽圣身。即便大圣站在原地不动,圣王也无法伤其分毫。

但是,将剑九修炼到大成的剑道修士,却能跳过不朽圣身,直接攻击大圣的圣魂。

可以说,修成剑九,也就给圣王挑战大圣,创造了一丝可能性。

当然,也只是一丝可能性。

能成大圣者,圣魂怎么可能弱?更加不可能,给你攻击到圣魂的机会。

无论怎么说,剑魂一成,张若尘算是正式步入剑道的新领域。

除了剑道,张若尘在掌道上,也有不小的突破,将龙象般若掌的第十二掌“诸天龙象”,已经修炼到入门。

当然,想要将其修炼到小成,甚至是大成,则是需要炼化大圣级别的龙魂和象魂,才有可能做到。

太难,太难。

左腿中的赤红色规则,张若尘已经炼化了一万多道,可以初步控制腿部的焱神之力。走起路来,虽然依旧有些瘸,但,比以前却是好了很多,不至于在地上踩出一个个脚印大坑。

达到这一步,焱神腿正式成为张若尘最大的底牌之一。

为了辅助施展焱神腿,张若尘还专门修炼了一种中阶圣术级别的腿法,名叫“神踏九天”。

总的来说,四年修炼,张若尘的进步相当巨大。

根据他的推算,以他现在的实力,遇到当初七步圣王巅峰境界的商子,亦可以分庭抗礼,甚至胜面还要多那么一两成。

之所以不能碾压商子,还是因为商子修炼了《三尸炼道》和流光之道。

再加上,在战兵上面,张若尘也有一些吃亏。

虽说,沉渊古剑、八龙扇、金步龙辇,都是让大圣为之心动的圣器。但是,与商子的“功德神碑”,至尊圣器“万炼塔”,使用八千八百八十八万婴儿的血液蕴养出来的“赤子剑”,比起来,却又差了一些。

可惜的是,开元鹿鼎被月神借了去。

“若是,我掌握有一件完整的至尊圣器,以我现在的修为,在昆仑界还不横着走?至尊圣器……”

蓦地,张若尘眼睛一亮,想到了被镇压在乾坤界中的青天浮屠塔。

青天浮屠塔,本是第一中央帝国池家的祖传至尊圣器,威力强大至极。凌霄天王府一战,张若尘是借助整个护龙阁的力量,催动开元鹿鼎,才将其镇压。

以前,张若尘的修为太低,无法掌控青天浮屠塔。

但是现在,凭他七步圣王的境界,却是想要试一试。

若是能够掌握一件完整的至尊圣器,张若尘就能放开手脚,去做很多以前瞻前顾后不敢做的事。

飞天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开局长生仙族,我竟是大反派
开局长生仙族,我竟是大反派
姜明道醒来之时,发现自己成为了太古仙族的神子。混元道体,天赋出彩,手腕通天,家世不凡。看上去自己已经站在了此世的顶点,成为了最顶尖的二世祖,但仔细翻看记忆后,发现好像不是这么回事。他开局就有一个同胞族弟,看过“小说”,开始抢夺他的机缘。后又有一个陷入痴傻的婚约对象,打算退婚,本体却是女帝。……身旁处处埋雷,“主角”一般的人物比比皆是。“我竟然是一个反派?”为避免成了主角们的踏脚石,无奈之下,姜明
夜呀
最好的重生
最好的重生
带着上一世许多遗憾的李龙,重生回到了八一年。 这一年,土地还没包干,他还没成家,哥哥也没因为他摔死,嫂子也还没视他为仇人,而侄子侄女还健康成长。 引发后世一切问题的根源还没发生,一切都还来得及! 在这个年代,一双胶鞋就能在山里换一只羊,一把手电就能在山里换来一对鹿角。 对于李龙来说,这是最好的年代,他不求大富大贵,只想着打打猎,捕捕渔,过上幸福的小日子。
羁中马
我当个县长也有疯狂私生饭?
我当个县长也有疯狂私生饭?
我刚从特种兵退伍,想调职和女友一个单位上班, 可她和我一夜风流后就提了分手? 这真的让我很难办,关键我还是她上司! …… 望着她每日后悔的眼神,还有青梅的引诱,我内心毫无波动, 因为我只想当好一个县长。
佚名
七零,糙汉被作精媳妇撩翻了!
七零,糙汉被作精媳妇撩翻了!
汉语言文学硕士出身,从没吃过苦,还考上公务员了的陈可秀,一场车祸穿越成军嫂。 臭名昭著,懒惰娇贵,邻里关系差,丈夫要离婚。 既然洗不白,那就不洗了,作到底。 全军区都知道,邵团长有个娇气媳妇,金贵得很。 邵团长也越来越离谱,说好的回家教育媳妇成贤妻良母,却家务全包,简直没眼看。 大家都纳闷了,陈可秀那么不会精打细算过日子,怎么还天天吃起肉来了?
吃个小金桔
穿书后我的淘淘店铺太火爆
穿书后我的淘淘店铺太火爆
穿进年代文,谁能不发疯? 她辛苦多年,攒够了钱,开了个淘淘小店,本想就此躺平养老。哪成想,竟穿越到年代文里。 那是1975年,日子艰苦得很。幸运的是,她的淘淘店铺也一同穿过来了。 可她不仅穿了,还成了活不过三集的炮灰。亲爸糊涂,分不清是非。后妈恶毒,一心想害她。继妹贪婪,什么都要抢。 好啊!都来逼她!她要是发起狂来,自己都害怕。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