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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章 大众书局(下)
玄清子很快按照林焕的要求准备好了一切。
这些木工老师傅雕刻的工艺那叫没话说,林焕用了小半个月才用杉木板雕刻了一块印刷版,这些老师傅平均半天就能刻好一张枣木板。
按照这个进度,平均半个月就能做出一套雕版。
玄清子这些日子可真的是累没边了,一会儿盯施工进度,一会抓物品采买,倒是“大众书局”的首席执行官林焕活的那叫一个清闲。
这上午去司马诚光家调戏人家三千金,下午打上几套拳,晚上吃了晚饭倒床就睡,要不是临睡前问玄清子今日进度如何,玄清子真会以为这件事情就要被他遗忘了。
不过很快一则消息就传入林焕的耳朵里。
作为文采斐然且贵为皇室宗亲的刘义庆,正好为了远离朝堂纷争,乞求外调,举家搬迁至彭城居住。
这刘义庆乃先帝刘裕亲侄,长沙景王刘道怜次子,因为其叔父临川王刘道规无子,便将刘义庆过继给了刘道规。
永初元年,先帝册封刘义庆为临川王,这一年刘义庆才十七岁,再加上刘义庆爱好文学,聪慧过人,礼贤下士,深受先帝喜爱。
这次举家搬迁至彭城居住,不过是暂避朝堂不断的纷争而已。
正如王牧之所料想的一样,他一调任,皇帝陛下就下旨,让刘兴祖担任京口太守,同样作为彭城刘氏,刘兴祖的父亲乃是先帝的表弟。
恰逢刘义庆路过京口,刘兴祖便在府上尽开文会、诗会邀请京口、丹阳、吴郡等众多名流赴宴!
林焕等的就是这个消息,简直是:屎壳郎遇上运粪车—想啥来啥!
林焕让玄清子依计行事,没过多久,京口街头巷尾都在传阅这一册诗集:《大众诗集》,没多久这本诗集便传送到刘义庆手中。
刘义庆翻看这本诗集,果然惊讶,暗自赞叹道:此人文采卓然,不逊于谢安、曹子建之流啊!
尤其是读到其中一篇《胡无人行》:
剑头利如芒,恒持照眼光。
铁骑追骁虏,金骑讨黠羌。
高秋八九月,胡地早风霜。
男儿不惜死,破胆与君尝。
不觉拍案而起,我汉家江山被胡人、羌人、鲜卑人占据大半,何时能收回故土?!若是我宋朝人人均不畏死,人人敢战,这小小胡虏又有何惧?
刘义庆拿着《大众诗集》找到了刘兴祖,刘兴祖将《诗集》又看了一遍,对作者也是大加赞赏。
更惊奇的发现,这本书的字迹仿佛与手抄完全不一样,便又命人又买了一本《大众诗集》,通过仔细对比,得出了个惊人的结论,这两本书字迹一模一样,不仅字迹一样,纸张,笔触,甚至墨水用量的多少都一样,那真是小刀喇屁股—给这俩人开了眼了。
“此人绝非寻常之人,文采空灵、飘逸,却又能看出其铮铮风骨,此子若要入仕,我作为大中正,必将要给个优评!”刘兴祖一股爱才之心油然而生!
“此人署名为人民,估计也是个如靖节先生一样淡泊名利,隐逸田园的高人,如若能寻访到自然好,可我更关注的是,这两本诗集竟然一模一样!”刘义庆感叹道,“难道这世上真有神仙?”
“虽说印章确实能做到一模一样的字迹,但是这长篇文章,如果用印章,那得盖到什么时候?”刘兴祖沉思片刻,“我看还是得问买到这本诗集人,他是从哪得到的。”
刘义庆翻了又翻,赫然在最后一页上,印着这样一句话:“大众书局印制,必是佳品!如若了解详情,请前往北眷镇镇东头第三间铺面。”
这估计是这个世界上第一则广告了吧!
北眷镇?刘义庆暗自嘀咕,或许是北归隐居在此的世家大族子弟。
二人身份显赫,为了避人耳目,乔装打扮了一下,在侍卫的护送下,前往北眷镇。
只见刘义庆,二十六七岁的模样,身着一席藕色丝织长衫,身披貂绒大氅,腰间配着一块上好墨绿色玉壁,体型高挑修长,一头长发半束半披,好一个魏晋风流,偏偏佳公子。
再看那刘兴祖,约莫三十多四十来岁,身着一席褐金色棉长袍,腰间挎着一柄铜饰金装铁剑,剑鞘上刻着错金流云纹饰,再加上刘兴祖虎背熊腰的身形,透着些许杀伐之气。
二人在侍卫的簇拥下,推开了悬挂着“大众书局”牌匾的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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