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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1章 卖金首饰
凌峰准备把金首饰卖给一个叔叔,这个人也是孤儿院长大的,和凌峰同一个孤儿院。
他在临海市静庵区的一个珠宝古玩店当经理,给凌峰出的价格比较高,所以前世十几年凌峰都是在他那出货。
从宝山区出发,骑了半小时不到,就到了静安区,凌峰的目的地,凌峰的叔叔叫凌国荣。
“欢迎光临”
“谢谢,荣叔在吗?”
“小峰,有两个月不见了,你又变壮了,走,到包间里面喝茶”荣叔说到,他今年五十岁,有点发福了。
“你小子运气不错啊,总共三百克黄金,现在金价是两百二十五一克,按两百一克收,总共六万。”
大洋现在不值钱,所以凌峰留在了家里。
“嘿嘿,是工地里大家一起发现的,我跟着分点。”
卖完黄金以后,凌峰又去了记忆中的伽定郊区城中村查探另一处藏宝地,静庵区到伽定又骑了一个小时摩托车。
记得那户人家的房子是民国时期的院落,院子里有一口水井。
水井边上还有一颗枯死的枇杷树,当时老房东做不了体力活。
所以花了两百块,找了两个人,准备把枯死的枇杷树连根挖了,然后种桃树。
当时房东找的两个工人刚好和凌峰同一个工队干活,并且几人约了晚上喝酒。
所以虽然房东就招了两个人,价格两百元,但是一起去帮忙的还有四个人,大家就想一起忙完然后去喝酒。
然后准备挖掉树根的时候,在树根旁的土里挖出一个酒坛子。
当时才挖了一米不到,大家以为是像女儿红一样埋在土里的酒。
连在一旁看着干活的房东也好奇,说可能是房子的原主人埋的。
他这房子是后来买的,最后大家好奇的打开了酒坛子的封口,想看看里面还有没有酒。
结果封口打开以后,里面确是半坛子大洋,还有一根金条混在大洋里面。
大洋不知道有多少,金条倒是记得清楚,五根金条,当时房东在,其中一个公友说这地底的东西属于国家。
另外一个说见者有份,大家一起卖了,每人平分,包括房东也一样。
因为房东说了,这房子是他买的,地里的东西不是他埋的。
最后房东认亏,大家一起卖了金条,总共三十五万,加上房东总共七个人,每个人分了五万。
“当时的金价比现在贵,五根金条一千五百克,卖了三十五万,现在荣叔收两百一克,也可以卖三十万。”
凌峰一边想着一边骑摩托车来到了记忆中的那个民国院子。
这个院子的大门原来应该是木门,不过现在已经改成了不锈钢防盗门。
通过关着的防盗门往里面看,院子里的枇杷树和院墙之间搭着一根竹竿,竹竿上还晾着衣服,明显有人住。
凌峰没办法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挖出藏宝,现在就看怎么减小成本的情况下,让他们搬出去几天。
凌峰准备还是用影视剧组租用拍摄场地的借口租房。
给他们一点钱,让他们搬出去几天,拍摄好以后再搬回来就行(挖好藏宝后),不会破坏他们家里的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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