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婿

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回去谢罪吧(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回去谢罪吧

“小姑,不管你信不信,我叶禁城可以对天发誓……”

叶禁城脸上没有半点波澜:“对于叶凡,绝对是公事公办,绝没有为叶飞扬报仇之意。”

“没有报复之意……”

叶如歌冷眼看着侄子问道:“那你解释解释秦牧月怎么会跑去侯门?”

“据我所知,她还没有加入叶堂,哪来的资格去侯门?”

今天之前,她对这个侄子恩宠有加,还无比信任,可现在,她却本能质疑他每一个字眼。

这就是绝对信任被摧毁后的失望。

“秦九天死了,她悲伤过度,齐轻眉就把她叫过去安抚。”

叶禁城解释一句:“我真没想到,秦牧月会那样鲁莽冲动,毫无征兆对唐若雪大打出手。”

“只是事态本来可以控制,但叶凡冲出来不管不顾伤人,还劫持秦牧月逃离,最终搞出大冲突。”

“这事齐轻眉有责任,但叶凡也有责任,待罪之身还动枪,能不引起众怒吗?”

“至于你说的乱枪打死,那只是口头威慑,事实齐轻眉他们根本不敢开枪。”

叶禁城落地有声:“叶凡怎么说也是国士,没有判定有罪,没有恒殿点头,侯门怎敢伤他毫毛?”

“你看看,秦牧月被打断一条腿,齐轻眉他们也没乱开枪。”

他努力解释着,他需要叶如歌的信任和支持。

叶如歌俏脸如霜:“你说的这些东西连我都无法说服,你觉得能唬住朱长生那些老狐狸吗?”

“小姑,我就不明白,叶堂办事,屠狗剩他们掺和干什么?”

听到朱长生那些老狐狸这一句,叶禁城温润如玉的脸上多了一抹阴厉:

“神州境内,叶堂具有便宜行事权,三令相遇,也是叶堂令尊。”

“别说秦九天真死了,唐飞也指认叶凡和唐若雪,就是没有证据,叶堂跟恒殿打个招呼,也能把他们抓去详细调查。”

“不需解释,不需证据,先斩后奏,不是各方赋予叶堂在神州的特权吗?”

“我就不明白,抓个叶凡怎么这么多条条框框?哪里还有叶堂的权威和效率所在?”

叶禁城的声音也无形提高,昔日对付不长眼的家伙,完全是一踩一个准。

而对付叶凡,却让他骑虎难下。

这让他心里长出一根刺,也让他很是不服。

区区蝼蚁,凭什么对抗大象?

听到侄子这一番话,叶如歌眸子的遗憾又多了一分:

“叶堂出征,牺牲巨大,为了敬重和效率,神州赋予叶堂巨大特权。”

“一旦叶堂做事,可以不需解释不需证据,还让叶堂令尊。”

“这是神州给予叶堂的权力,也是神州对叶堂的信任,叶堂老人也因这份信任,小心翼翼行事,珍惜使用这份特权。”

“你爷爷一辈,父亲一辈,哪个不是执掌大权却谨慎行使?”

“换句话说,墨千雄他们十年用不了一次特权,即使要用,也是证据十足胜券在握才雷霆制人。”

“而你们,我刚才随便一查,一年用了不下二十次,其中还过半是仗势欺人,你看不到各方对你们不满吗?”

“你这一次借着秦九天的死,想要借叶堂的手打击叶凡,五大家何尝不是等着机会,借着你的错误对付叶堂?”

叶如歌不再看侄子一眼,转身向大门口走去:“叶禁城,你好自为之。”

叶禁城脸色难看,随后喊出一声:“小姑,你去哪里?”

“九堂会审,你回去谢罪吧!”

叶如歌头也不回离去:

“叶堂境内分署,即将易主……”

叶凡唐若雪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穿越后,我被考古人员计入档案了!
穿越后,我被考古人员计入档案了!
一朝穿越,他来到了这个和前世地球很相似,但却充满鬼怪的平行世界的古代。哀牢山中,他749局的工作人员正围在古墓的一个棺材周围。“这最少是只僵尸王,恐怕再给它几天,得返祖成旱魃。”下一秒,僵尸王苏醒现世
佚名
重生1988:爱人难寻
重生1988:爱人难寻
1988年的西北,一个名为下坪村的小村庄里。这里地处偏远,经济落后,村民们以种植棉花为主要生计。主角李冰,一个曾经因一时冲动而错失挚爱的男人,意外重生回到了这个年代。他带着前世的记忆与悔恨,决心改变命
吉祥宝贝
绝美老婆有五魂,我直呼受不鸟!
绝美老婆有五魂,我直呼受不鸟!
关于绝美老婆有五魂,我直呼受不鸟!:++++++林轩,茅山派第九十五代传人,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二十个年头,师父说他天命未定,三十岁之前下山必有灾祸。他不信,结果刚下山便被陆判官扛到了地府,说是要给他介
滑滑的蛇
杀敌爆属性,从刑徒军开始速成武神
杀敌爆属性,从刑徒军开始速成武神
关于杀敌爆属性,从刑徒军开始速成武神:秦骁穿越至玄幻世界大燕王朝,父亲战死,自己因创建商行赚取大量资源,三皇子眼红,陷害秦骁发配边城炮灰刑徒军。绝境时刻,获得杀敌捡属性系统。杀敌就能捡取属性、功法、装
月千秋
葬仙劫
葬仙劫
绝地天通无常乐寻仙之路却奈何仙神一笑众生苦人族长恨无因果聚气,炼气,筑基,先天,金丹,元婴……到底能不能成仙,世间有没有仙?林皇被仇家追杀,坠入深渊,侥幸不死,在遭遇了一连串的倒霉事件之后,意外获得一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