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前妻[年代]

高考必背(如此复杂的文字,小旺和小...)(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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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要是别的诗,小旺不可能背下来,他的心思在赚钱上,古诗算个屁。

但《琵琶行》是啥,高考必背啊,就跟《论语十则》、《桃花源记》、《出师表》一样,老师三令五申,不背下来的都是猪脑子,趁早别进考场,丢人的高考必背!

而他今年上高一,《琵琶行》算个屁,论唐诗宋词元曲,那属于他人生的空前丰富阶段,这不瞌睡遇着了枕头嘛。

几个孩子也该回家了。

大大的蓝色面口袋校服,剃的板儿尽的,贴头皮的寸头,要不是个头太高,就凭小旺那张孩子气的脸,还能充当小学生呢。

他边走边背:“浔阳江头夜送客,枫叶荻花秋瑟瑟。主人下马客在船,举酒欲饮无管弦……”

他背的快,走的也快,一路从暗走到明,走到了光线下,约翰捧着书,还得跟着跑,边跑还要边盯书上那些复杂的字,目不暇接,眼花缭乱。

而小旺已经背到:“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住近湓江地低湿,黄芦苦竹绕宅生……”

这是几个干干净净的小家伙。

洋溢着满脸的笑,从咖啡厅的那一侧走了过来。

小狼想起什么似的,接着他哥说:“约翰哥哥,我也给你背一首吧。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茅飞渡江洒江郊……”小家伙迎面迎上陈美兰,黑黑的笑脸蛋上,一口白白的牙:“妈妈!”

约翰边走边磕着桌角,摇摇晃晃,还在翻书,小旺还在背《琵琶行》,小狼的中考必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背到了一半,几个孩子在看到陈美兰的一刻,同时停了下来。

约翰捧着那本《唐诗三百首》,已经要被打击的原地去世了。

他不敢相信,他根本不敢信,如此复杂的文字,小旺和小狼是怎么能出口成章的,他要崩溃了,他的人世已经错乱了。

他曾经以为自己博览群书,是个学霸,在此刻,他觉得自己像个白痴。

“走吧,今天我带你们吃个西餐去。”陈美兰笑着说。

小旺和小狼现在是用他们填鸭教育下学来的皮毛知识,正在唬可怜的约翰,而这事儿,天天听他们哭着背诗的陈美兰最清楚不过。

所以相视一线,俩孩子都红了脸,一脸的羞。

“顾教授呢,要不要一起去吃饭?”陈美兰低头,还得问问顾霄。

顾霄两手握在一起,静静的望着约翰和小旺,小狼三个。

三个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少年,一个看着一个,咧开嘴巴,笑的一样灿烂。

他长久的凝视着这三个干干净净的少年,看了很久之后,轻轻拍了拍陈美兰的手背,扬起头说:“陈美兰,我收回我刚才说过的话。”

像冯哈,王棋,胡海河那样的孩子,让顾霄觉得这个国家没希望了。

可小旺,小狼,约翰这样的孩子。

他们所代表的,不正是这个国家的希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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