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发:~第四十四章:青年人的世界
羊城师范学院礼堂,欢声笑语不断,空气中充满了荷尔蒙的味道。
青年男女从来都是相互吸引的,师范学院的女孩子,个个都充满了知性美,又有着年轻少女的浪漫情怀;
龙千里这些青年军官,长期的军事训练让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是阳刚帅气,从战场上走下来的男人都有着一种特殊的气质,再加上他们又是这个时代少有的读书人,真正的文武双全,是师范女生眼中的最佳择偶对象。
这里面最活跃的自然是王安民,这小子是不会放过任何可以输出信仰的机会,他的演讲赢得了师生们的热烈掌声,很多女生看向他的眼神里都冒着星星;
“……老师们,同学们,我们兔子的理想就是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建立一个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人人有饭吃,人人有学上的新华夏!”
王安民的结束语极具煽动性,再一次赢得了全体师生热烈的掌声,布尔什维克信仰就像一颗颗魔豆,被王安民种进了师生的脑袋,假以时日就会开花结果。
刘定一不可能让王安民专美的,王安民的演讲一结束,他就跳上讲台大谈三民主义,理论上三民主义没有布尔什维克成熟,但他们也有自己的优势,刘定一也抓住了这一点;
“……布尔什维克只是一种空想,是永远无法实现的海市蜃楼,而三民主义正在华夏践行;
我们蓝营领导的国民革命,已经在岭南省取得了胜利,下一步我们将北伐,打倒帝国主义的走狗北洋军阀,将国民革命推向全国!
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太远,打倒帝国主义、打倒军阀,国民革命万岁!”
刘定一的演讲同样赢得了如雷的掌声,双方各有优势,势均力敌,都有自己的拥趸,这就是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时代,各种思潮和政治主张影响着每一个年轻人。
龙千里静静的听着,看着,感受着,这就是时代的魅力;
在他看来,不管是王安民还是刘定一,都是这个时代的精英,有着自己坚定的信仰,并在为自己的信仰战斗,这样的人他可以不接受,但并不影响他给他们送去热烈的掌声。
每一个为信仰而战斗的人都应该得到尊重,因为在不久的将来,那一场国战中,面对外来侵略者,他们再一次携手走向战场,很多人都做到了入黄埔时的誓言;
我死,国存!
“子衿哥哥,你怎么不上去演讲?”
小跟屁虫陈可欣甜甜的声音传进了龙千多的耳朵的,让他很是愉悦,笑着说道:
“我喜欢当听众,他们讲得很好啊,你看我的手都拍肿了。”
王文雅似乎一直将龙千里当成了一头大灰狼,生怕他把自己的小姐妹一口吞了,所以随时都在护着他,不放过任何打击龙千里的机会;
龙千里的声音刚停,王文雅略显嘲讽的声音就传了过来:
“就怕不是喜欢当听众,而是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才华,除了打打杀杀,其他的都不会。”
龙千里三世为人,对与王文雅这样的小女生斗嘴毫无兴趣,顺着她的话说道:
“还真被你猜中了,我的确没什么才华,所以只能当听众,我觉得我是一个优秀的听众。”
王文雅听完后嗤之以鼻,在她看来,龙千里是在给自己的脸上贴金,以掩饰他脸上的伤疤;
她就是搞不明白,这样一个平平无奇又很霸道的男人,为什么会让姣俏可爱的陈可欣着迷。
相对帅气而有才华的王安民来说,龙千里就是一个粗人,傻大兵一个。
王安民正好听到王文雅和龙千里的对话,就用调侃的语气说道:
“文雅,你就别为难子衿兄了,他可是我们部队有名的战斗英雄,打仗才是他的强项,你让他表演才艺,那就是逼张飞绣花!”
陈可欣一听就不乐意了,双手一把抱着龙千里的胳膊说道:
“子衿哥哥才不是张飞,他是银枪白马的赵子龙,是百万军中取上将首级的大英雄,在我看来这才是最大的才华!”
陈可欣说完后一脸傲娇地望着王安民,看的出来,她是真正的以子衿哥哥为荣,这让王安民很是不爽,他觉得这样的待遇只应该属于他。
龙千里本来不想跟王安民一争短长,也不想出风头,但他不想让自己的跟屁虫小可欣在王安民和王文雅面前丢脸,他这个人一向护犊子,当即说道:
“我也不是一点特长没有的,我会唱歌,正好我最近写了一首军歌,我唱给大家听听?”
龙千里在后世军校学习期间,曾参加过全国大学生歌手选拔赛,还拿到过名次,算是被军旅耽误了的半个歌手。
演讲容易涉政,他灵机一动就决定拿后世的战歌来给小可欣撑撑场子,这样的才华就是传到高层耳朵里,也不会被当成威胁。
龙千里的话让小可欣很是兴奋,当即鼓着小手掌欢呼道:
“哇噻,子衿哥哥还会写歌、唱歌,太有才了!
同学们,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子衿哥哥给大家高歌一曲,这歌是我子衿哥哥自己作词、作曲的!”
台下顿时掌如雷,龙千里在心里忍不住摇了摇头道:
“这个小可欣,还真是我说啥他都信!”
王安民用怀疑的眼光看着他,此时的龙千里自然不能让陈可欣失望,男人这个时候怎能承认自己不行?
龙千里在众人的掌声中纵身一跃,潇洒地跳上了舞台,看的陈可欣双眼直冒星星,刨掉脸上的伤疤,他180公分的大高个和虎背熊腰大长腿,还真很吸引女性;
林婉儿望向龙千里的眼神中也是满满的欣赏,她要比王文雅成熟的多,她看得出来龙千里是把小可欣当妹妹宠。
“自己会写歌作曲,子衿,你的身上究竟藏了多少惊喜?”
林婉儿在心中暗暗地寻思道。
“怒潮澎湃,党旗飞舞,这是革命的黄埔。
主义须贯彻,纪律莫放松,
预备作奋斗的先锋。
打条血路,引导被压迫民众,
……
发扬吾校精神!发扬吾校精神!”
当龙千里一张口,林婉儿的眼睛里就放出了光彩,子衿又给了她一个惊喜——原来他唱歌这么好听!
龙千里还是跟上一世一样,提前放出了这首黄埔校歌词,这次更过份,连作曲也占了。
作为资深穿越者,他还是活成了自己讨厌的样子,也开始当时代的搬运工了。
王安民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为他是识货的,就凭这首歌,以后黄埔四杰就应该改成“巫山的笔、衷寒的嘴、庶康的腿,灵不过子衿的歌”。
一首好的战歌是可以鼓舞军队士气,宣传军队良好形象的,作用甚至要远远好过一次生动的演讲;
因为歌声是可以传播的,受众面更广,影响更持久。
王安民平生第一次为龙千里鼓起了掌,他在心里不得不承认,龙千里是一个被老天宠爱的人。
“他娘的,太没天理了,这小子还真是生了一副好嗓子,不去唱堂会惜了!”
在心里损了龙千里一句后,王安民的心情又变得好起了,与龙千里的争斗将是长期的、持久的,不争一日短长。
在人群中也有一位龙千里熟悉的女孩在为他鼓掌,龙千里也正好看到,忍不住惊呼道:
“林娥!哈哈,老子的密电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