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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6章 并非遥不可及,只是步履蹒跚。
24:00,艾普什尔城区终焉分部。
艾普什尔分部终焉,占地平方八千米。
这里有目前最大的反动力聚合器,以及最大的矩阵传送矩阵。
同时,目前终焉最先进的实验武器也在这里进行试验。
最早的普罗米修斯城区,本就是一个政府的军火储存点,大量的军械武器被分布在各个城区的中心地带,形成一个错落有致井然有序的供应网。
而在终焉适应新星改革之后,这里一度被称为智械之城,同西方首都宙斯城区仅一线之隔。
时间,24:03,地点艾普什尔城区东部堪斯科城区。
一个衣衫破败好似风尘仆仆的男人走在昏暗的小巷子里,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看了一眼天空悬挂的黑月,吐出一口气。
此人正是神白须,刚刚在人群中直接被库姆罗斯撞个正着,他不得不承认那个蓝发男人高明的追魔手段。
他对于库姆罗斯早有耳闻,来自阿克琉斯城区的大审判官,这位最早的成名之战在“黑日计划”。
凭借一己之力抵御了当时失去控制的人造黑洞所散播的扭曲力。
因为在黑日计划中有着积极贡献,后被罗因斯特邀请至夜枭。
虽然神白须的通缉是和哈迪斯哈奎因教团八竿子打不着的关系,但是只要是和终焉牵上线的事儿就都有关系了。
不过神白须已经摆平了,虽然稍微付出了点儿代价,但是现在,库姆罗斯应该已经被刚才地区周围的市民挖出来了吧。
嗡————
就在神白须准备走出小巷的时候,一股冰凉的触感抓住了他的手。
那手掌沁凉,接触的一刹那好似令人神清气爽,神白须抚摸着那纤纤细手,回头。
一张美得令人窒息,天姿国色的令人愣神的白袍女人站在他的身后,她抓着他的手。
她冷艳而妩媚,好似盛开在冰原的蔷薇,一双金瞳眸子摄人心魄的同时,气态不染凡尘。
她穿着一件丝绸柔滑的朴素白袍,不再像神白须印象里在神骁中打着赤脚,而是穿上了一双黑褐色的高跟鞋。
很显然,她不喜欢这个,仅仅只是因为神白须曾经说想看看现代感的她。
“……白袍?这双高跟鞋不适合你。”
神白须转身,看着那女子的滑稽装束。
“再说了,哪有人会这样搭配服装的?”
他苦笑,在旁边找了个能坐的地方,用破损的风衣擦了擦,让那位不染凡尘的仙女坐下。
神白须脱掉了自己的布鞋,给那女子换上,女子看着光着脚的神白须微微皱眉。
“你不喜欢?”
她问道。
关于他的世界的一切,她不懂,她只知道竭尽所能的去做自己心爱之人想要的一切。
这是神骁那边女子为倾心之人所操持的一种心意。
“不,我很喜欢。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因为我的喜欢和不喜欢而勉强自己。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教你。”
“入乡随俗,你初来乍到,没必要着急跟上节奏,怎么喜欢怎么来就好。”
神白须牵起她的手,站了起来。
虽然一身白袍对上一双现代布鞋看起来仍旧有着怪异,可至少没有那么刺眼了,神白须微微点头。
这女子正是前盘龙会御上客卿青衣。
笼罩整个神骁整整八十年的女子剑仙魁首,并且还是人魔两道剑双修,一身鸿运可谓睥睨众生。
在历经盘龙会事件之后,在问剑中败给神白须一剑,因为神白须开的一个小玩笑而私定终身。
两人在神骁是真正有着共枕之眠与肌肤之亲的夫妻,青衣是真的有着官方认定的神白须的妻子。
“我不懂你们那些奇怪的民生习俗,但只要你喜欢就好。”
青衣看着巷子尽头,微微说道,她看向神白须,含情脉脉。
“那你喜欢这里吗?喜欢我的家乡吗?”
神白须牵住青衣的手,走出巷子。
仅仅是刚刚走出巷子,就惹来一众目光,不单单是因为青衣天姿国色,更是因为她的装束,以及她那极为出尘的气态。
而且,神白须行为古怪,赤脚,提着一双高跟鞋,着装破败,好像逃难者似的。
这就更衬托的他身边的青衣好似天女下凡般。
不过这世上古怪事多了去了,也不缺这一件,没有人议论纷纷,也没有怪异目光,两人就这么悄无声息的融入夜市。
虽然在西方也偶尔能够看到身穿古朴衣着的神骁人,可终究是少数,在神骁很少有人会身着古衣,这并不是合不合身的问题。
各个国家的习俗不同,神骁盛行效仿古人,着古衣行古礼,这是一种文化也是一种思想。
其他三国也有不是神骁人却效仿神骁礼仪的人,仅仅只是因为这其中的文化思想令人陶醉。
在盘龙会时,青衣忠爱一身红衣,如今红去梳白妆,大概也是为了神白须。
神白须名字里有个白字,在神骁人的传统中,白是指丧事,所以身在盘龙会时,李师就曾着点点评。
而骁卫天罡点朱砂却给了不同的评价。
她以为,白即是空,空即是无欲无求,比起神白须的一心向往,极致贯穿的意志相同,都是做到了一方面的极致,是喜事。
神白须注重后者,并非李师的点评不中听,按照神骁人的说法,报喜不报忧嘛。
“不喜欢,我只喜欢你。”
青衣停了下来,看着神白须,点了点神白须的鼻尖,这答案似乎是后者了然于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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