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嫁

第5章 怎么有股茶味?(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5章 怎么有股茶味?

“我也不是来要金银的,今日我便换了衣裳动身回去。明大人不必觉得不好意思,我回去也会寻个好人家成亲的。”

唐姣姣不想叫明大人以为她贪财。

听到寻个好人家成亲那些字眼,明玄目光沉沉。带着笑意的面具被退下,嘴角抿紧。

“你要嫁何人?”

只听声音,听不出明玄是何情绪。

“嫁给牛猎户的大儿子,他对我家极好。”唐姣姣不喜欢他,但阿娘下葬时牛家帮了大忙。而且若是不嫁他,就要被二混子强娶去。

呵,你竟要嫁给他人?

明玄双手背在身后,藏好紧握的拳头。自嘲一笑,“果然,你还是嫌我。嫌我比不上牛猎户的儿子会门手艺。说来也是荒唐,那位壮士不过只是帮你,你便要以身相许。你们帮了我明家,我明家却什么都做不了。”

“我知唐姑娘嫌我,嫌我不会打猎一介病弱书生。真是羡慕,咳咳——羡慕那壮士。”

“啊?”

唐姣姣愕然,她不知要怎么应对连珠的话。总觉得事情不该如此,明大人不该欢欢喜喜的送她出门吗?

怎么,怎么会羡慕她也会羡慕牛猎户的儿子。

“那位壮士必定身姿挺拔,孔武有力吧?不似我一介病弱书生,肩不能挑手不能扛,又怎么,咳咳——怎有资格娶唐姑娘?”

“有唐姑娘相伴,真羡慕那位壮士。”

说罢,明玄拂袖侧身。侧脸正好对着被风吹起开的纱帐。将略惨白脸上的七分落寞展露无遗。甚至怕对方没看清,还叹口气,将视线引过来。

哪怕只是侧脸都如此好看。

唐姣姣觉得都是她的错,叫明大人难受。

“我,我不愿用救命之恩要挟你。”咬着下唇轻声解释道,唐姣姣垂眸呢喃,“明大人别难过。”

“娶你也并非只是恩情。”

明玄猛然转头,正好能与对方视线交缠。眼中爱意汹涌,要将眼前人吞没。

吓得唐姣姣偏头往后退,捂住心口,这里跳的好快。心道:原来,原来明大人眼里真的有星星,她没看错。

真好看啊明大人。

方才那一遭明玄就是为引起唐姣姣的心疼,如今得逞,也该得寸进尺了。

“能否请你住几日?婚事你若是真的不喜欢我,我”明玄又是一声长叹。

落寞和不被心上人喜欢的无奈拉得长长的。

“你别难过。”见不得眼里有星星的人不高兴,唐姣姣喃喃,“只是你我身份悬殊,我不想让彼此为难。”

她的拒绝,其实是保全自己的一种方式。

明玄抬手,指尖触碰纱帐又放下,“婚事你若觉得不好,便过几日再议。你好好在府中休息,如何?”

“可是我想回去。”

“我能否唤你姣姣?”明玄不想回答上个问题。

唐姣姣轻声,“可以。”

“姣姣。”这句轻唤缠绵悱恻,婉转多情。

明玄心想:这名字是他取的,也只有他能那么叫。

四四什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妹妹抢婚?我转身嫁给陆少混的风生水起
妹妹抢婚?我转身嫁给陆少混的风生水起
一朝重生,宋书晚被抢婚了。 前世的丈夫是个凤凰男,软饭硬吃,被一起重生的妹妹宋池颜当潜力股给抢了,宋书晚开心地双手奉上,顺便敲了一笔巨额嫁妆作为生意本钱。 开饭店、做服装、赚大钱!斗斗极品,气死渣妹。 只是这个便宜军官丈夫虽然是个极品美男,却在一次意外英勇牺牲了;渣妹笑她事业成功又如何,还不是要做一辈子寡妇,陆臻突然出现,将她拥入怀中,轻吻她的香唇,性感的声音满是宠溺:“谁说她要做寡妇的?”
黛初青
张小曼洛尘
张小曼洛尘
【2019最火爆新书】“一代仙尊”洛尘遭人偷袭,重生回到地球。地位普通的他,面对女朋友的鄙视,情敌的嘲讽,父母的悲惨生活,豪门大少的威逼挑衅。他发誓,一定要改变命运的不公,站在这个世界的巅峰,告诉所有人,他洛尘,曾经来过。
洛书
僵尸:茅山修仙,摆烂就变强
僵尸:茅山修仙,摆烂就变强
穿越到军阀混战、邪物横行的九叔世界,成为了茅山派的弟子。 拥有极佳天赋,却天生爱摆烂,逐渐成为了被师兄弟瞧不上的咸鱼。 在被门派淘汰的边缘徘徊时,咸鱼系统激活……
佚名
哥布林弱?我亿万族人不答应!
哥布林弱?我亿万族人不答应!
【高武+马踏天下+杀伐果断+先死再说】 全民觉醒,武道昌盛,苏命却觉醒最弱哥布林族长职业。 关键时刻系统到来:【1秒+1哥布林】 班花:苏命,你的职业太过弱小,只会拖累我们,应该为了班级牺牲自己…… “先滚下台再说!” 同学质问:苏命,你在干什么!没了她,我们如何对抗一班?! “一群废物有何资格质问我!” 苏命身后八百哥布林齐齐踏出,声震四野! 校方刁难:霸凌同学,不尊师长,再不道歉,你别想呆在
百里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举报我卖假药?病情复发你哭啥
一位肝癌晚期患者,在生命垂危之际,意外解锁了“神药系统”,瞬间从死神手里抢回了自己的命! 系统在手,天下我有,他本以为可以靠着这逆天神器,拯救世界,成为超级英雄。 然而,现实却狠狠打了他一记耳光——他费尽心力救治的一群人,居然恩将仇报,组团把他告上了法庭!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