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机通异界

第214章 屠村(2/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214章 屠村

这些人明显只是一些小的不能再小的小人物,认不出秦昊的样子,估计也没有听说秦昊在十堰的战绩,所以见到苓儿和钟无双后,便忍不住污言秽语,像群疯狗。

秦昊懒得废话,直接一拳轰出。

百步神拳之下,这些人被打得支离破碎,场面极其血腥。

苓儿埋怨的看了眼秦昊道:

“你杀人就杀人,干嘛这么恶心?”

秦昊冷声道:

“他们若只是劫财,我倒是能给他们一个全尸,可他们敢侮辱你们俩,那就不行。”

苓儿顿时眉开眼笑,轻踢马腹,扬长而去。

随后两天,秦昊他们走了五百多里,沿途路过过一些小的人口聚集地,但基本上也都是一些马匪、强盗的老窝,所以这一路,秦昊的百步神拳用的是极为顺手,以这些人的水准,还没资格让他出剑。

他大致算了算,这几百里路,他至少杀了一两百人。

大约八百多里后,他们终于见到了进入西凉州后第一座大城,此城名为梁州城,是梁州郡的郡城。

虽为大城,可比起荆州、龙华州等地的城池来说,还是要荒凉不少。

进了城,秦昊首先打听了一番梁州有哪些有名的剑客,得知这里最强的一位剑客也只不过才八品而已,他顿时便没了兴趣。

不过秦昊还是带着苓儿和无双好好玩了两天,毕竟这一路穿行在荒漠里,见到的都是风沙和马贼,着实枯燥。

两天后,他们继续出发,向着西北方,一路前行。

西凉州民风彪悍,好勇斗狠,秦昊他们经常能看到生死厮杀的人,有的时候他们也会被无缘无故牵扯进去,为此,秦昊有一次甚至忍不住从地球世界拿来加特林,直接灭了一个黑道势力的宗门几百口人。

接下来一个月的时间,他们虽然可以加快了脚步,可依然没能走出西凉州,这里实在是太大了。

进入西凉一个多月后,他已经靠近西凉与北云州的边界,这段时间,秦昊挑战过三位九品剑客,三战全胜。

其中有一次最为凶险,对方不仅实力高超,行事手段更是冷酷无情,根本没把秦昊的挑战当作是普通切磋,而是招招致命,以死相拼。

秦昊本部想杀他,毕竟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在借助别人的名头和武功来提升自己,可奈何那人不死不休,誓要斩杀秦昊。

最后秦昊只能以伤换命,斩杀了对方。

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此人跟剑神师父有仇,正好碰到秦昊上门挑战,于是便想杀了秦昊报仇。

只是他没想到,自己竟然不是秦昊的对手,最后甚至被反杀。

有了这三位的铺垫,秦昊的名头在西凉州也开始热闹了起来。

更加可喜的是,秦昊的修为如今距离七品也只差一线而已。

他即将贯通一条完整的周天经脉,将真气导入丹田气海,只要真气进入丹田,开辟出气海,他就能进入七品境界。

就在他们即将进入北云州的时候,却发现一件透着诡异的怪事。

西凉州西北方,一个荒凉的村落里,秦昊和苓儿两人刚好经过。

可是村子里却极其安静,地上随处可见一具具村民的尸体。

秦昊蹲在一具尸体边上,检查了一番,片刻后站了起来皱着眉头道:

“除了颈部,没有其他致命伤,尸体一身血液全部消失,与前面我们看到的情况差不多。”

苓儿眼中透着不忍。

“这已经是第五个村子了,到底是什么人这么残忍?一个活口都不留?”

余老九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快穿:宿主又和反派HE了
快穿:宿主又和反派HE了
苏翎作为天界最不受欢迎的神君,但他就是喜欢看这群人看不惯他又干不掉他的样子 他在天君裴煜身边追了他三百年,到头来天君就跟个石头一样,捂不热,他干脆不追了,喜欢他苏翎的人那么多,不缺他裴煜一个。 但毕竟是初恋,还是要留一些时间去消化,初恋翻车这件事,于是在最后救了裴煜之后,苏翎干脆离开了这个伤心地,在各个小世界躲了近三百年。 本身苏翎都打算封心不再爱了,却没想到,在一个小世界里遇见了一个和裴煜
北宁海虞
封神:人在天庭,捡属性成神
封神:人在天庭,捡属性成神
林长青重生到了封神榜的洪荒时代,成为天兵。 按照他的记忆,距离巫妖量劫,已经过去了不到一万年。 天庭刚刚建立,百废待兴。 林长青负责打扫战场,他的绰号是背尸兵。 后勤部队,没有战斗力,只能做一些杂事。 但这里却是林长青的天堂。 他能够拾取别人死亡后的属性! 靠着捡来的属性,林长青变得越来越强大,官职越来越高。
问道长生
天武神帝
天武神帝
一代天骄云飞扬,因在秘境中保护自己的未婚妻,导致修为尽废,成为一介废人。 后被逐出天阳宗,成为一名宗门弃徒。 然,少年热血,以三尺青锋,征战天下。
醉梦星辰
这个出马仙有点强!
这个出马仙有点强!
一块红布三尺三,老堂人马老堂仙,有朝一日出深山,名扬四海万家传! 八十年代,我出生在东北农村,七岁那年大仙说我命犯三灾八难,将来会出马顶香,我不信,却屡遭磨难。为了谋生,我当过服务员,跑过业务,开过出租……但命运就像施加了诅咒,我身边不断发生各种邪乎事,无奈之下,我成了一个出马仙。
吴半仙
七年之痒,前夫不知道我重生了
七年之痒,前夫不知道我重生了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沈奕骁成为商业新星后,第一个背刺的人,便是陪着他一路风雨同舟走过来的我。十七岁,他在校园里追着我告白,甜腻地叫我“小月亮”。二十岁,我为他挡了一刀,失去了生育的能力。二十四岁,我们步入婚姻殿堂。全世界的人都羡慕我命好,沈奕骁宠我爱我,将我视作珍宝。可没人知道我重生了,那个爱我如命的男人早就有了另一个女人,不久的将来我会被她取代,最后被她推入悬崖,死无葬身之地。他以为我还会
九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