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在皇宫假太监李易陆璃

第347章 一心二用(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347章 一心二用

在路上,把情况了解了的唐歆,不由得哭笑不得。

几国相会,不是比拼武力,就是比拼才华,都想着压倒对方,彰显自己国家的威风。

以往都是男子间的争斗,如今,竟是转到女子了?

“娘娘,唐大小姐到了。”

太监到陆璃跟前,低声禀道。

陆璃点了点头,把歌舞撤了下去。

这大乾的美人,真是不少!

看着唐歆由远及近的走来,众使臣暗暗赞叹。

不管是大乾的妃嫔,还是现在的唐家小姐,就没一个模样不出众的。

迎着众人的目光,唐歆依旧走的优雅从容。

李易嘴角扬起一个微小的弧度,紫京城的大家小姐里,唐歆的仪态,是其中最拔尖的。

高门贵女,这个贵字,放在她身上,才让人觉得,那是只能仰望的存在。

“臣女拜见皇后娘娘。”

如清泉叮咚般的声音,从唐歆嘴里发出。

“戎国的使臣,想见识见识我们大乾女子的风采,琴棋书画,你看着拿出两样吧。”陆璃威仪又不失亲切的启唇。

唐歆行礼应是,略思索后,让太监取了琴来。

众人目光都集中在唐歆身上,想看看这个大乾有名的才女,是不是名副其实。

李易懒散的撑在桌子上,这根本不是比拼,纯属是让这些家伙享受一场听觉盛宴。

或许还得加个视觉。

李易目光从唐歆脸上扫过,心里感叹,才华馥比仙,绝代佳人啊。

就是这类人,大多眼光不好,死心眼。

唐正浩瞧着唐歆,又是心疼,又是自豪。

不管是琴棋书画,还是仪态心性,同龄人中,无人可与歆儿相比。

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不争不抢,她自小就懂事,懂事的让人心疼。

当初不该为她定下廖稷。

如若不然,她不会遇上李易,此时应该早已完婚,夫妻和顺,儿女绕膝。

唐正浩越是想,眼里就是泛酸,歆儿是做错了什么,要让她遭受这些!

调试琴音后,唐歆手指拨动琴弦,铿锵有力的琴音从她指尖传出。

琴声里不光有热血,更有柔情。

闭上眼睛,你眼前似乎出现了一个浴血奋战的将军,他同将士们携手抗敌,在战事停歇后,眺望远方,眼里是对妻子的思念。

先国后家,保护百姓,也是保护你。

琴音止息,众人都还在回味着。

即便不是身处大乾,顶上悬着陆羽这把刀,使臣们也没法就唐歆的琴音挑出错来。

随着唐歆停手起身,太监上前把琴收了,抬来案桌。

展示了琴,下一场,唐歆要展示的是书法。

换成往常,她并不喜欢出这种风头,但诸国使臣在,她不能堕了大乾女子的风采。

左右是两张宣纸,两手执笔,沾墨,同时间的,唐歆书写了起来。

旁人看的是目瞪口呆,一心两用,这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可是极难。

陆璃微抬眸,眼里有着欣赏之色,她出身陆家,自小受名家指导,才华上,她不比唐歆弱,只是一入宫门,再不能同以往那样随心。

月下果子酒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出阳神
出阳神
若人犯五千恶,为五狱鬼。犯六千恶,为二十八狱囚。鬼有洞天六宫。道存七千章符。人养三万六千神!这个世界,鬼不做鬼,人不当人。地狱已空,人间如狱。
罗樵森
综影视:男配才是金手指
综影视:男配才是金手指
我有系统!这是我的金手指!!……话说~好像~大概~可能~……(系统已哭晕在厕所)打赏加更在评论区!
御卿卿
刚获得永生,就判无期徒刑
刚获得永生,就判无期徒刑
关于刚获得永生,就判无期徒刑:林亦幸运的获得了,可以获得永生。可在女友的算计下,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还不可被减刑,获得了永生最终却浪死了。重生归来的林亦,再次成为幸运儿,觉醒了,全能系统,应有尽有。神豪系统?游戏系统?文娱系统?负面系统?科技系统?军火系统?厨神系统?体育系统?风水系统?诡异系统?门派系统?签到系统?......林亦不知道能抽到哪些系统,反正怎么爽怎么来就是了
番茄永动机
流放路上,王爷哭着被扒马甲
流放路上,王爷哭着被扒马甲
[流放+空间+神医+女强+爽文+甜宠+马甲] 异能特工颜如玉一觉睡到古代,还要去替嫁! 更要命的是,花轿还没落地,夫家就要被抄家流放。 颜如玉发现她失踪的丈夫竟然是祖上的恩人,以她的暴脾气,岂能看恩人被羞辱? 抄家是吗? 好,所有物资都收进空间! 断绝父女关系是吗? 好,断绝书由我写!将来你们要跪着求我! 流放路上暗害是吗? 好,给你们挖坑,来一个埋一个! 白莲花爱哭装柔弱是吗? 好,拳拳到肉,
佚名
斗战圣法:看我开辟血战无敌之路
斗战圣法:看我开辟血战无敌之路
少年本是大家族少主,曾经的天之骄子,叶北城最有知名度的天才少年。 但却被未婚妻陷害,圈养起来,成为血奴, 3年来日日被放血, 体内的至尊之血彻底抽光, 沦为废材! 没有利用价值后,被未婚妻挑断手脚筋,扔进妖兽山脉, 可是天才注定不凡, 他没有死, 反而学习斗战圣法,自创九转星辰诀, 重新惊艳世人! 这一次,神挡杀神,佛挡杀佛,他要用双手为自己报仇!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