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焱长歌

第9章 亲姐弟,老鼠见了猫(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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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9章 亲姐弟,老鼠见了猫

荣成商会算是万京城首屈一指的大商会,尤其是二十年前,荣世松坐上家主之位后,更是凭借自己的精明手段把生意做遍了大丰十三州,几乎涉及到了各行各业,现今荣家已然成为大丰朝有名的富家豪强。

荣世松生有两子一女,大儿子已进入官场,更凭借家族雄厚财力,一路高升,顺风顺水,年过三十有四便已坐上工部右侍郎的位置,可以说是前途无量,二女儿更是生得天姿国色,冰雪聪明,成年后一直未嫁,帮助父亲打理家族产业,其心机手段甚至比家族里的那些男子还要强上许多,只有这小儿子自小便不学无术,虽也是古灵精怪,但却从不用在正经地方,简直就是活脱脱的一个纨绔子弟。

大儿子入了官场,自然是不会再经商,所以,荣世松便有意培养这个小儿子接管家族产业,可却不曾想此子实在顽劣,自己所教授的生意经一点没学会,反而吃喝嫖赌一点就通,后来便索性没了耐性,直接放任他不管了。

不过,这小儿子虽然不成气,但自小却极为怕一个人,就是他的二姐,也不知道因何缘由,只要见了他的二姐就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父亲的话他可以不听,但他二姐的话却如奉圣旨一般。

在这渝州山林之间穿行的,荣安商会马队中,那女扮男装的白衣女子便是荣世松的二女儿荣文琪,坐在马车里的自然便是荣家三少爷荣文亮,而那粉衣女子名叫洛仙儿,荣家与洛家是三代世交,故三人自小便很熟络。

荣文亮是最耐不住寂寞的,见洛仙儿不与他交谈,便又撩开车帘看向在一侧守卫的荣文琪。

“我说二姐,要不咱们两个换换,你来车里,我去骑马。”

荣文琪还在思索着富城内看到的那个蓝衣男子,没有听到荣文亮的话。

他皱了皱眉头,露出一抹坏笑,声音又加大了几分。

“二姐!”

荣文琪这才听到,不耐烦的看了他一眼。

“叫我干什么?”

“二姐,你在想什么呢,怎么感觉心不在焉的?”

“没什么?”

“那让我来猜猜,你这个年纪的女人能想什么呢,是不是在思春?”

听到他的话,荣文琪美眸一瞪,双颊竟有些粉红,扬起马鞭便抽了过去。

“胡说什么,找打是吧!”

“啪”的一声,鞭子并没有打到荣文亮的脸上,而是打在了马车上,饶是这样还是吓了他一跳,赶忙缩回了头,他这个二姐哪都好,就是开不起玩笑,动不动就对他拳脚相向,而且丝毫不留情,也多亏她是个女儿身,到时候肯定要嫁人,不然自己以后肯定要遭大罪了。

片刻之后,见荣文琪没有其他动作,荣文亮便又探出了头。

“二姐,你先别生气,我跟你开玩笑呢,我是想说,仙儿姐也不愿跟我说话,要不我们换换,我骑马,你坐车。”

荣文琪又是白了他一眼。

“哼,你以为我愿意跟你说话吗,再说,你会骑马吗?”

荣文亮挠了挠头讪笑道:

“嘿嘿,好像不会。”

荣文琪又是气不打一处来。

“一个男人连匹马都不会骑,你还好意思说,给我在车里好好待着!”

“那,那我能不能下车小解?”

“不能,憋着。”

“要是憋不住了呢?”

“你!真是懒人屎尿多!”

荣文琪也真是拿这个亲弟弟没有办法,平时也没少教训他,可他就是烂泥扶不上墙,成天没个正行,也不知道父亲精明一世,怎么就生了他这么一个儿子。

“等着!”

荣文琪气呼呼喝了一句,打马便跑到了最前面,来到领头的一名精壮老者身侧。

“刀叔,先让队伍停一下吧,车里那浪荡公子要小解。”

老者点了点头,环视周围,见没有什么异常,这才扬手让车队停住,荣文亮赶忙从马车里跳了下来,提着裤子就跑进了一旁树林里。

“三少爷,别进去太远,小心有蛇。”

“知道了,知道了。”

老者摇头苦笑,荣文琪却一双美眸瞪得都快突出来了。

“这笨蛋,什么时候能长大呢!”

“二小姐,你也别生气,我看三少爷可不是愚笨之人,反而是心明眼亮,大智若愚,以后必定有所作为。”

老者捻了一下自己的花白胡须,眼中似有金光。

“刀叔,你就宠着他吧,都是因为你们宠着才把他惯成这样!”

“哈哈哈。。。”

老者也不在乎荣文琪的埋怨,反而是大笑了起来。

富城客栈内,烈千程正在桌案上写着一封书信,从边关一路行来,他发现渝州人口稀少,一些繁华市镇更是人去房空,良田也无人耕种,这么下去渝州必然会继续萧条,不复往日,蛮族虽已被赶走,却会出现这种情况,究其原因,一半是因为黎民对渝州官军缺少信心,害怕蛮军卷土重来,另一半便是官府的重建工作太过滞后,无法让平民百姓安心生产。

烈千程奋笔疾书,把所见所闻一一罗列,又提出数条解决办法,不知不觉中,洋洋洒洒的便写了十数页。

待他写完,便折好收入了一张信封之中。

这时,南河与方道子也从外面返了回来,烈千程看了他们一眼,便把信递给了南河。

“南河,你差人把此信交到吴启明手里,让他再转交给昌阳知州。”

“诺!”

南河把信收好,转身便又走了出去,方道子却是满脸疑惑。

“你现在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给吴启明就给吴启明,给知州就给知州,为什么非要再让吴启明转交呢,你一个一等侯爵,还没权力给知州写信了吗?”

烈千程笑了笑,解释道:

“我们既然是密回万京,自然不能让他人知道我们的下落,而且,此信由吴启明的手交于知州最为合适。”

方道子撇了撇嘴,也不愿想那么多,拍了拍身上的新衣服,脸上却有些不满。

“这件衣服穿着好是好,但不方便采药行医呀。”

烈千程打量了他几眼,微微点了点头。

“还不错,挺适合你。”

今日早上,是他让南河带着方道子去购置新衣的,毕竟他们两人穿的光鲜亮丽,而方道子却穿着布衣,而且还是两年未洗的布衣,那味道着实让人上头,既然是一路去万京城,衣着上面便要统一,不然恐引起别人猜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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