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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6章 二个猛人
要说真不愧乌恒父亲,为了息事宁人,竟然真的把狗杀了,还请他们几个混混来家中吃狗肉喝小酒。
随着一边喝酒,混混们一边打电话叫来更多的人,乌恒父亲明知惹不起,只好不停拿酒出来陪着。
但乌恒父亲显然没那好酒量,没多久就醉倒一旁了。
柳村7,8个混混喝得兴起,就去拉乌恒的母亲过来陪酒……
狗从小就是乌恒养大的,感情很深,
杀狗本身就令他气愤,父亲还在家烧狗肉请喝酒更让他痛恨!
现在这几个混混又叫他的母亲陪喝酒,言语轻佻,拉拉扯扯,举止不端……
父母的屈辱忍让终于燃烧起少年乌恒积累许久的怒火。
他奔向厨房拿起菜刀,冲到酒桌前,对着那几个拉扯他母新的混混上下左右飞舞,边砍边叫道:滚,都滚,教你们吃,教你们欺负我家人……
一个野战能力爆表的人带刀战斗有多可怕?
那天,重伤5人轻伤3人,柳村人全惊呆了!
乌恒成了血月传说。
因为当时乌恒不满16岁,所以只是被判少管所教育3。
临行前他站在家门前平静地一些看热闹的柳村人说:我不在家这3年,如果谁再欺负我爹妈,记好!我出来那天,就是他的忌日。
当时同学们听到这件事,大部分觉得很解气。
但朱富贵隐隐觉得不安,他伤了这多人,还能呆下去吗?
其实他父母早就应该想办法搬离柳村,就能避免问题激化的。
朱富贵这时才知道,当初干爹为什么告诫他不要教乌恒武艺了。
然而,现实就是这么戏剧,从那之后,再也没有人敢对乌恒父母指手画脚了……
那个时候,他们的另一个朋友说:在这个看似美好的世界上,曲意逢迎与忍让,从来换到的只会是更多的蔑视与欺凌。
退无可退,无需再退。
忍无可忍,不必再忍。
这世间的公理,全都写在实力与魄力,勇猛与勇气上。
这个共同的朋友是诸葛优。
对诸葛优印象最深的是朱富贵17岁那年,一个很平常的日子。
那时朱富贵习武有10年,普通3,4个同龄人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但在学校里,朱富贵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所以打架之类的事,他基本不会参与。
但有时遇到小混混欺负同学,如果条件允许,他还是会出手的!
有一天,下午课之后,朱富贵亲眼目睹了同桌同学诸葛优被几个街霸在中学校门外不足50米处拦着要钱。
其实在乡镇中学,这种事并不少见。
学校管不了社会上的混混,只能告诫同学们不要带钱外出。
这就有点掩耳盗铃的味道了!!
诸葛优家境很好,不穷,家里给的伙食费多。
按正常逻辑,学生内有社会混混的眼线,所以混混们知道诸葛优身上钱多,可以长期收费,这是混混的想法。
诸葛优个子不高,甚至有点瘦弱。
混混们相信只要他们在路上拦住诸葛优,然后亮下拳头或小打几下,或拿小刀空舞一番,诸葛优肯定吓尿,要多少给多少。
然而,实事果真如此吗?
小混混们似乎忘记了,朱富贵是狠人,这世上还有比他更狠的狠人……
诸葛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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