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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五百一十章 蠢动
对啦,这是另一个让人讨厌但又不能不搭理或是吃到的家伙,他是格瑞第的代理人的代理人,据说奥斯塔尔最近正在格瑞纳达忙着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重要到他必须暂时放弃兽人这里的种种事务,他的弟子,一个名字有点娘娘腔,身形容貌也有点像的龙裔暂时取代了他的位置,但格什怀疑他每天来问候自己就是为了完成奥斯塔尔分派下来的的“每天一次我就喜欢看你不喜欢我又不能宰了我”的便秘脸。
“雷霆堡怎么样?”格什例行公事地问。
“一切如常。”瑞卡说。
格什露出讥讽的笑容,在以前,雷霆堡的领主只有在丁香花盛开的时候才会离开雷霆堡,那个时候,兽人们如果没能越过雷霆堡,那么就只有撤回呼啸平原,在春季到来,角鹿和盘羊每天都会生下小崽子的时候,兽人们不会成部落地攻击人类的防线——而这位领主已经消失了多久?冬季即将来临,而他还在王都数着自己的手指头玩儿,也许他认为自己的法阵可以让雷霆堡如同钢造铁铸一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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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必须离开,”狄伦焦躁地说:“冬季即将到来,兽人们随时可能发动攻击。”
“雷霆堡难道没有士兵和骑士吗?”黛安长公主不高兴地说:“更别说还有那么多的法师……”
“但我才是雷霆堡的领主。”
“让雷霆堡见鬼去吧,”黛安长公主的眼睛闪烁着亢奋的亮光:“我的儿子,你将要拥有的是整个高地诺曼。”
“约翰王还会有继承人的。”
“一个随时可能死去的婴儿!”黛安长公主说:“而他的身体在逐日衰败,他也许明天就会死掉——你应该留在王都……我已经给你想好了借口,狄伦,你应该与某个美丽尊贵的女孩缔结婚约了。”
“够了!”狄伦喊道:“我不想要妻子。”
“你以为你是谁!?”黛安长公主跟着喊道:“你以为你是一个唐克雷吗?!”
她的话就像是在狄伦的脸上狠狠打了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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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动物去哪里》同人(3)
那个陌生人穿着两件大衣,或许有人会觉得奇怪,但在二十年前这种装扮在绅士身上还极其常见,一些执着于身份与教养的绅士即便房间里着了火,也会记得在已经足够整齐的装束上先套上一件undercoat(里大衣),再套上一件overcoat(外大衣),overcoat有可拆卸披肩、单排扣、长度到小腿,再羸弱的男性被这两件宽大厚重的外套一托,也会显得高大且威严。
还有那顶高顶丝质礼帽,圆筒状的外形被黑色的丝缎包裹着,从手工到材质有很高的要求,相对的,要价也十分昂贵,但这只起源于十八世纪末的帽子已经逐渐在普通的人群中失去了流行,一来是太贵了,二来保养艰难,三就是帽身深度虽然可以让绅士们在骑马时无需担心自己的帽子被风吹走,但在低矮的房间、茂密的果林或是布满了管道线路的工厂里它就是一只令人惋惜的鸡肋。现在固然还有人戴着它,但几乎只有远在大海那端的旧式贵族,还有一些附庸风雅的暴发户——工人与农民只需要一顶结实的圆顶帽或是鸭舌帽,又或是索性光着脑袋,让风吹过自己稀疏的头发。
不过人们更多的注意力还在那枚别在丝绸领巾上的别针,别针的式样非常简单,也许是因为那颗宝石过大的关系,有人悄声嘀咕那也许是块玻璃,但没有人,也许就连他自己也不敢相信,因为没有玻璃能够如同宝石那样绽放出这样诱人的色泽。
有些人甚至希望被他抓住的是自己,就算对方真的是个偏爱男性的魔鬼又如何,在空荡荡的胃都快要把自己消磨干净的时候,还有谁会在乎身体与信仰所要遭受的一些伤害?
但他们一看那个人的面孔就失去了信心,除非那个人每天看着自己的脸已经看得有点厌倦了,甚至产生了逆反心理,否则他们一点也不觉得他们之中的哪一个能够得到他的青睐——瞧瞧自己,粗粝的胡子茬,凹凸不平的皮肤,还有那些四处蹦跶的虱子和臭虫!
克雷登斯是玛丽女士收养的众多孤儿中的一个,但玛丽女士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把孩子们浸在她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弄来的柏油桶里,克雷登斯与一些大孩子去弄来河水,然后找来树枝和煤块在下面烧,虽然一个又一个孩子在里面浸泡过之后它会浑浊的像是一锅子油汤,但经过这样的一番洗濯后,玛丽女士的孩子们总也要比用污垢做盔甲的乞儿来的干净。
而且克雷登斯,尤其是克雷登斯,这个男孩让所有的人叹气,不知道为什么,玛丽女士不允许他到别人那里工作,也不允许他和别人随意交谈,或是接受别人赠送的东西,不然就狠狠地打他,久而久之,这个曾经极其聪明的男孩变得迟钝又卑微,就连只有三四岁的孩子也敢欺负他,大声呵斥他,而和他同年龄的孩子根本不把他放在眼里,就像他根本不存在——有些熟知内情的人说,这是因为克雷登斯的母亲是个娼妓的关系,或许她还狠狠地得罪过玛丽女士,玛丽女士至今未婚,可能就和克雷登斯的母亲有关。
就算是这样,一些心软的人会说,她这样做也太过分啦。
但正义的卫士,勇敢的殉道人以及纯洁的处女玛丽女士可不这么想,她用力扭动手指,克雷登斯的衣领在她的手指里转圈,一点点地勒紧,而克雷登斯,这个卑微的大男孩,他已经长得比玛丽女士更高,并且肩膀宽阔,四肢颀长,就算有些瘦弱,也不会对付不了一个衰弱娇小的中年女性,但他一点也不敢反抗,反而低着头,耸起脊背,好让玛丽女士能够更方便地抓住他的衣领。
那个有着黑眼睛,黑头发的人只是安静地站在原地。对啦,还有一点让这里的人们不断地诟病(羡慕)的,他有着洁净而乌黑的头发,没有因为营养不良而枯黄脆细,也不曾常年不洗所以粗糙污浊,不但光洁柔滑,在灰白色的天光下闪耀着绸缎般的光芒,还一直垂到腰部,要知道男人们,即便是在英国,或是欧洲,自打十七世纪,贵族和国王被送上断头台后,他们就不再蓄留惹麻烦的长发了。
一根细细的银绳系着它,银绳的末端还挂着一个只有大拇指头大的银球,银球上镶嵌着红宝石,比领结上的还要鲜艳与纯净。
克雷登斯猛地睁大了眼睛,因为他听见那个人在问:“你要离开吗?”
他会挨揍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想法,但他发现还在威胁那个人,要把他送进监狱的玛丽女士并未对这句话做出反应,要知道平时她听到这句话就会立刻歇斯底里起来,比现在严重得多。
“你要离开吗?”
他又听见了,克雷登斯看向四周,但没有人表示出听见了这句话的样子,那一张张充满了嘲弄和好奇,唯独没有怜悯的面孔,就和以往的每一次一样。
“你要离开吗?”
不,克雷登斯说,他是想要离开的,但离开了玛丽女士,他能到什么地方去呢,也有孩子,或自愿或是不自愿地离开那个简陋的庇护所,但没过几天,玛丽女士就会带着孩子们去看他们的尸体——是哀悼,也是警告,他曾经被迫为他们守灵,他看到过那些不堪与狰狞的伤痕,比玛丽女士留下的更多,他不敢。
陌生人转身离去,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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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该死,”纽特低声喊道,一边手忙脚乱地把嗅嗅按进皮箱:“那个不行!”
但那只嗅嗅就像是疯狂了,它一挺身体,猛地从纽特的手指缝里窜出去,向着那个陌生人的方向跑过去。纽特气喘吁吁地跟在后面,撞倒了好几个人,结果一转弯,那个人没了,嗅嗅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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