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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千零一十五章宝贵之人
论枪法,小五郎不输给任何人,他有这个天赋。而且他还会柔道,水平也不低。同时他对客户,特别是美女客户,都很温柔。所以他还是有优点的,只是这些优点平时用不上。
首先,他离开警视厅之后就无法用枪了,毕竟这是个禁枪的国家,他也没有打猎许可。柯南学枪法都要去夏威夷,不能在本国。
其次柔道这种本领,日常生活中也用不上。最后是对美女温柔这种优点,大部分男人都有,不是毛利独占。
所以毛利小五郎的优点其实都是为了对付罪犯而准备的,而偏偏他自己离开了安逸区,日子难过也正常。不过现在他可以在屏幕里使用这些优点了,用上武器打击罪犯。
而且剧集里的罪犯也全是非常狂暴的悍匪,各种武器弹药,各种阴谋诡计,可谓是让剧情的可看性上升了一个等级。
杜兰用了燕双鹰的人设,但其他的段子是来自于各个世界,比如007,比如蝙蝠侠,甚至还有心理测量者,攻壳机动队,城市猎人……
在梦幻与现实,赛博朋克与无政府主义之间来回切换。而主角的工作就是游走在法律的边缘面对各种邪恶反派,凭借自己的机智勇猛获得胜利。
虽然是电视剧,但杜兰的每一帧都是电影级别的画面,铃木财团有钱,而且他们相信杜兰的实力,所以给了很大的支持。
《清醒的毛利小五郎》虽然是鸿篇巨制,但拍摄的速度非常快,哪怕期间发生了很多次的命案,还是顺利地完成了。
柯南听这电视剧的名字,就表示呵呵了。清醒的大叔就是个废柴,显然他并不知道小五郎在警队的时期有多出色。
小五郎在警队可是很有前途的,奈何他选择了保护家庭。他很清楚他在警队越出色,得罪的人越多,家人就越危险。不过这也不是小五郎沉沦的原因,得支棱起来,多学学人家琴酒。
琴酒多努力啊?一年到头都穿黑衣服,同一款式,都不带换的,多么简朴,多么节约?穿着打扮的时间都用在工作上,估计也就打理头发需要花点钱找托尼老师,但这已经是很节约了。一天天地开着车奔赴犯罪的第一线,数十年如一日,这才叫职业素养,这才叫兢兢业业。
组织有琴酒这样不眠不休的员工,何愁没有发展?就算组织有贝尔摩德,宫野志保这样的叛徒,也有水无玲奈、赤井秀一、安室透这样的卧底,但他们无法抵挡琴酒的工作热情,他可谓是一以贯之,可谓是仁义礼智信,可谓是安贫乐道。
琴酒可谓是颜回一样的人物了。颜回是谁?孔子最喜欢的弟子,孔子为什么喜欢颜回?因为颜回一以贯之,安贫乐道。
当年孔子开私塾传授知识,这不是他的独创,他也有同行的。而且孔子当年就展现了什么叫做同行之间才是红果果的仇恨。
当年孔子还没有周游列国,他在鲁国开办私塾,有一个同行名为少正卯。这少正卯也开私塾,当时孔子的弟子也不是只在孔子这边听课,他们是在孔子这边听听,又跑到了少正卯那听,是两头都听的。
只有颜回一如既往,从来不跑去听少正卯的课,坚定地留在孔子这边。孔子能不喜欢颜回么?
而且颜回安贫乐道,就算吃穿很简单,却不忘学知识,可谓是我爱学习,学习使我快乐的典型。
当时因为鲁国三桓乱政,而孔子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得到了鲁国国君的器重,提拔孔子当官。孔子当官第七天,杀了少正卯,然后对抗三桓,也就是鲁国的三个大贵族。等到对抗的差不多了,国君一脚把孔子踢开,从此孔子开启了周游列国的历程。
琴酒对组织,就是颜回对孔子,不离不弃,肝胆相照。
孔子不能没有颜回,组织也不能没有琴酒。
所以小五郎都应该学习琴酒,因为毛利自己是一个不够坚定的人,三天打鱼五天晒网,应该学习琴酒一以贯之的精神。
坏人身上也是有闪光点的,坏人也是需要救世主的,这些闪光点就是盗亦有道。
现在杜兰拍摄电视剧,就是要挖掘小五郎的优点,就是要让他的才能有发挥的地方,他不能一直沉睡下去,因为柯南不可能永远做他身后的正太。
在荧幕中,小五郎可以使用自己的技能,百发百中的枪法,说打破丝袜就绝对不伤皮肉。
当然想要故事精彩,还需要一批反派,哥谭市反派批发市场的反派都拿来用,而且不仅仅是具体的反派,还要对抗人性,对抗社会……
总之在经历了几个杀人案件之后,电视剧的第一部顺利完成了。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毛利小五郎的各种技能,顺便介绍一下故事背景,肯定是能让观众欲罢不能的。
有机会提前看到作品的人都发出了惊叹,连毛利兰都表示要重新审视一下父亲了:“爸爸,你演得太好了。”
“什么叫做西装暴徒,叔叔,你就是西装暴徒啊,明明穿着西装的时候感觉很绅士,可是和罪犯战斗的时候却如此英勇,太帅了。”园子也很激动,表示太精彩了。
小五郎哈哈地笑着,说道:“就是片酬太少了,杜兰那家伙太抠门了。”
“爸爸,不要得意忘形啊。杜先生是要把钱用在刀刃上。”毛利兰表示杜兰花钱去做特效了,自然不会提升片酬。就是因为钱都用在了必要的地方,才有这么高的质量啊。
小五郎其实也不是很在乎钱,毕竟出去拍戏包吃包住,还有很多美人,他还是很高兴的。就是有点累,杜兰就是个片场暴君,管理的非常严格。
不过小五郎也确实运气,人到中年,而且喝酒抽烟不节制,身材还保持的很好,很不容易。看看目暮警部身材早就走形了。
还有千叶警官,年纪轻轻就是个大胖子,真不知道怎么在警员这条路上走下去。
按理说,毛利小五郎这么能喝酒,而且不喜欢运动,应该有啤酒肚才对,可他的身材却那么好,只能说是老天爷赏饭吃,他真的是天生的做警员的料,奈何成了侦探,可谓是女怕嫁错郎男怕入错行。
小五郎都惊讶于电视剧的精彩,他知道自己要出名了。这次可是在他清醒的时候完成了工作,而不是在他无知觉的时候完成推理。
沉睡的次数越来越多,小五郎也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精神分裂了,毕竟人家都说自己破案了,可自己偏偏不知道。这种情况确实让人自我怀疑,因为他真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不过既然别人说是,那就是吧,小五郎还是很乐意接受别人的赞美的。
这种事情没必要非和别人唱反调,别人想要夸奖,那就让他们夸。小五郎就好像是进了夸夸群,是一边享受一边怀疑,最后享受大于了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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