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听风录

第一千八百一十四章 手(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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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一千八百一十四章 手

背部中掌,一股阴冷湿潮的掌劲透入体内,云天行心知是碧波分流掌,无暇多想,连忙施展出物换星移的功夫,将这道掌劲转移至左手,顺势一掌击向荆暮雨。

荆暮雨与他相距甚近,根本无处躲避,情急之下,只能举掌相迎,砰的一声,两掌相交,荆暮雨掌力不及,闷哼一声,倒摔出去。

暮雨剑因无人握持,唰的一声,变得笔直,掉在地上。

花总管见荆暮雨朝这边飞来,忙纵身向前,大袖隔空连拂两次,一拂化消了她的后摔之势,一拂帮她稳住了身形,当两人各自立定时,仍相隔一丈多远。

同天会众人见花总管隔空接人,还不曾有身体接触,都忍不住欢呼道:“花总管好手段!”

花总管习惯性地将双手插入袖中,微微一笑,道:“雕虫小技,何足挂齿。”

荆暮雨本欲向花总管道谢,口一张,却先吐了一口血出来,心道:“云天行这小子年纪轻轻,掌力竟如此浑厚!我自认功力不浅,与他对了一掌,居然被震出了内伤……”看了一眼又麻又痛的左手,不看还好,只这一眼便让荆暮雨险些昏死过去。

原本纤白娇嫩的一只手,如今脱水干瘪,竟好似变成了一只鬼爪,其状之恐怖,已然无法用言语来形容。

“啊!我的手……我的手……”荆暮雨望着那只干枯的手掌,神色异常惊惶。

荆暮雨的容貌并不出众,身材也很不匀称,甚至就连脾气也有些暴躁,那她为什么能让邢朝云如此着迷呢?就因为她有一双手,一双足以令天下男人垂涎欲滴的手。

什么肤如凝脂,手若柔夷,用这类庸俗的词语来形容她这双手,简直就是对它的侮辱。如果非要找一个恰当的词语来形容这双手,恐怕只能到天上去找,因为人世间所有的溢美之辞堆叠起来,都不足以形容其万一。

某位有特殊癖好的富商来蜀地考察,在某个慈善宴会上偶然见到了前来捧场的荆暮雨。正如前面所说,荆暮雨姿色平平,即便放到人群中去,也毫不起眼,但她有一双手,一双足以令天下男人垂涎欲滴的手。富商在见到她那双手后,当即就表示:愿意花一千两银子暂借这双手,只需一宿即可。手长在人身上,要借手当然也要借人。荆暮雨想也没想,当即就给了他一个耳光。当时宴会上有很多人,觥筹交错,欢声笑语,场面很是喧嚣,突然“啪”的一声响亮,场内顿时安静了下来。就在大家都以为富商要恼羞成怒,大骂其人的时候,他却用近乎谄媚的语气,说了一句令所有人都感到震惊的话。

“能不能再打一下?”

据说那位富商回去后,好久都没有洗脸,有多久呢?大概有两年多吧。

玉锦楼的花魁李姑娘同样以一双纤纤素手而闻名天下。她年方二九,正处在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刻。她那双手不但纤细柔美,还十分灵巧,书法、绘画、弹琴、弈棋、编织、刺绣样样精通。大家都夸她心灵手巧,而她却总是笑着说:“如果不是上天给了我这样一双手,我怎么能做到这些呢?”

虽然她在别人面前总是很谦虚,但其实她打心底里为自己拥有这样一双手而感到自豪。

后来,她听说雌雄谷刑谷主的夫人也拥有这样一双手,甚至比她的手更纤美,更灵巧。她心里很不服气,于是暗中托人打探荆暮雨的行程,企图借“偶遇”之机,看一看她那双手,究竟比自己的强在哪里。

很快,她就有了这样一个机会。

八月初九,荆暮雨会去福寿寺进香祈福。

八月初九,天刚蒙蒙亮,李姑娘就带着自己的贴身丫鬟来到了福寿寺,等待着荆暮雨的到来。

为了增加自己的胜算,李姑娘在临行前,还特意用凤仙花涂红了指甲,又在右手食指上戴了一枚镶嵌有红宝石的钻戒。据说这枚钻戒足足花了她三百两银子,即便富裕如她,也依旧大感肉疼。但为了维护自己“无暇玉手”的美名,这些花费都是值得的。

秋阳高升,来往的香客越来越多,但始终不见荆暮雨的身影。

李姑娘有些着急,向身旁一直在打哈欠的丫鬟问道:“都这个时候了,她怎么还不来?你不会是弄错了吧?”

那丫鬟把一颗小脑袋摇得拨浪鼓似的,道:“不会错的,她今天一定会来这里上香,再等等吧,应该就快来了。”

将近午时,荆暮雨才出现。

她独自一个人,臂弯里挎着竹篮,正沿着福寿寺西面那条羊肠小道,不紧不慢地向这边走来。

“看,这不就来了嘛!”丫鬟突然指着前方说道。

李姑娘凝目望去,微微冷笑道:“我还以为是个多么了不起的人物,原来也不过如此嘛。”

本来她还有些担心,生怕自己的风头会被别人盖过去,但当她看到荆暮雨那张平平无奇的脸,和那身朴素无华的装扮后,她悬着那颗心终于放下了。

这样一个平凡而又普通的人,怎么可能会拥有比自己更完美的一双手呢?

李姑娘笑了,笑得很动人,就像是春天里盛开的花朵。

她莲步轻移,迎上前去,本想揶揄荆暮雨一番,突然,她看到了一双手,荆暮雨的手。

她立刻僵在了那里,仿佛变成了一尊雕像。

荆暮雨从她身旁走过,礼貌性地笑了一下,她居然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过了好久,她才回过神来,叹息道:“她那双手真不似凡间之物,就是天上仙女的手掌,恐怕也不过如此吧。”

从那以后,李姑娘的脑海中就多了一双手,像梦魇一样挥之不去。她觉得上天很不公平,那样完美无瑕的一双手,本该生在她这样一个完美无瑕的人身上,为什么偏偏给了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她越想越不平,越想越气愤,最终忧愤成疾,不久便离开了人世。

他们夫妻两个独处的时候,邢朝云就时常捧着她这双手,一面欣赏,一面大发感慨:“夫人呵,你拥有这样一双手,真不该拿剑,就该去天南织云,去河北采花……”感慨发尽后,总免不了要狠狠地“品尝”一番。究竟狠到何种程度呢?你见过一个饿了三四天的人啃猪蹄没有?就像那样。

虽然丈夫的行为很不雅观,甚至有些粗鲁,但荆暮雨并不反感,她甚至常常为之窃喜。她觉得丈夫这样做是出于喜欢。如果有一天,他连自己这双手都不愿碰了,那才是悲哀的开始。

就是这样一双让人为之着魔的手,如今却有一只变成了干枯可怖的鬼爪。

荆暮雨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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