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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2章 野兽
巡逻队遭受袭击的四天后。
稻荷镇东南方向一百里,野牛村。
“我去捡点柴火。”一个健壮的男生朝着旁边的妇人说道。
他剪了寸头,开始变硬的胡子,稚气未脱的面庞,大概十七八岁的样子
“去吧,正好没有柴火做饭了。”一个稍微年老一些的男人说道。
“小心点,据说山里最近有野兽出没,稻荷镇那边就有人遭到袭击了。”
“能是什么?”男生看着远处茂密的山林,“这里又没有狼,又没有狮子,最多就是老虎吧。”
“反正就是小心点,不要太深入森林了,在边缘捡捡柴火就行了。”男人说道。
“就像是传教士说的,我们得对森林保持敬畏,森林之母才会回馈我们。”女人闭上双眼,虔诚地说道。
男人一拍脑袋,看着一脸无语的男生,挥了挥手:“你去吧,早点回来。”
“林群声!”一个声音响起,男生十分机械地转过身,是隔壁的女生,她正好比自己小两岁,从小一起长大,有几分青梅竹马的意思。
“怎么了,沈品彤。”林群声胆怯地说道。
“没事,就是让你早点回来。”沈品彤笑着说道,她似乎对林群声的反应十分满意。
“年轻人,就是有活力啊。”男人拍了拍身上的灰,走进了简陋的石屋中。
林群声看着沈品彤脸上的笑容,尴尬地点了点头,然后逃跑似的朝着森林跑去。
现在刚入夏,还不算太热,尤其站在森林的边缘,清爽的空气被微风裹挟着拂过面颊,有些痒痒的感觉。
转过身,绿色的麦苗迎风而动,绿油油的样子还带着几分震撼。
母亲经常教导自己,要对生命带有敬畏之心,至少到现在,林群声没有体会过。
从小到大,捡柴,种地,喂猪,就是他的全部活动。
相比于进学校,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是觉得不识字好一些。
学费也要钱,晚上读书烧油灯也要钱,吃饭要钱,买东西要钱,反正到处都要钱。
至少现在还有父母操劳,暂时不用自己操心。
至于青梅竹马的沈品彤,每次见面,林群声都会有一种带着厌恶的喜爱。
他讨厌对方一惊一乍的性格,喜欢她那种活泼的性格。
两者似乎冲突了?
无所谓,林群声的嘴角泛起幸福的微笑。
有一次两个人坐在不远处的山坡上,一边欣赏着圆月,一边倾诉心声。
当问起为什么对方喜欢一惊一乍的时候。
沈品彤先是微微一笑,然后将头靠在林群声的肩膀上,轻声回答道:“如果这是最后一次见面,因为我想在你的心中留下我的位置。”
又不是一次就成永别了,以后还有很多的机会见面。
林群声站起身,在这里发呆的时间以及够长了。
他转过身,看着幽深的森林,然后毅然决然地走了进去。
“森林的边缘哪里有树枝,那肯定还是森林里面多喽。”林群声一边自言自语道,一边走进了森林。
他翻过一块巨石,然后在一片空地停下。
这里原来是自己小时候玩耍的地方,现在已经被森林所包围。
树长得真快呢,他抚摸着雕刻文字的树木,这原来还只有几厘米的直径吧。
现在都快半米了。
上面雕刻着:“我喜欢你。”
“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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