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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三十四章我,KTV麦霸
几名堂倌端着菜肴进入天字二号房,整齐摆放在桌上。
张笙看了看桌上的几道菜,有红烧鱼,有豆腐,有烧鸡,有炒豆子……美妙味道弥漫在空气中,让人直流口水。
上完菜,一名姿颜靓丽的红衣少女走进房间,怀里抱着一把琵琶。
“二位客官久等了,你们想听点什么?”红衣少女问。
徐凝轻车熟路,“彩蝶,给我和这位朋友唱一个《长相思·春华》。”
长相思是词牌,春华是词名。
“嗯。”
彩蝶微笑点头,纤纤十指轻弹琵琶,用柔腻的语调唱起一首名为《长相思·春华》的词。
应天府地处今天的江苏南京,彩蝶口音很像江苏地区的吴侬软语,其中夹杂晦涩古音,曲调婉转动听。
所谓靡靡之音,莫过于此。
张笙听了半天,楞是没听懂半个字。
一曲唱罢,张笙立马鼓掌,“好,唱得真好。”
“小女子献丑了。”
彩蝶谦虚地向张笙点头示意。
“张笙兄,你想听什么?”徐凝对张笙问。
“我,ktv麦霸,你问我喜欢听什么?”
比起听别人唱,张笙更喜欢自己唱。
徐凝挠挠头,不明白张笙说的ktv麦霸什么意思。
张笙走到彩蝶身前,“小姐姐,你的琵琶借我玩玩,我给你们唱歌。”
“这位公子会弹琵琶?”
彩蝶好奇地问张笙。
琵琶是女孩子弹的乐器,男子以抚琴居多,从没见过男子弹琵琶。
张笙:“略懂一二。”
“张笙兄竟如此多才多艺,佩服,佩服。”
徐凝放下碗筷,听听张笙弹琵琶。
张笙从彩蝶手里接过琵琶,坐在独凳上。
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张笙当过音乐社团吉他手,有一次社团聚会,把琵琶当吉他弹,发现吉他和琵琶这种两种乐器有共通之处。
咚~咚~
张笙随手弹了两下琴弦,感受一下这把琵琶的音域,然后开始弹奏起来,一边弹一边唱周董的《搁浅》。
久未放晴的天空。
依旧留着你的笑容。
哭过却无法掩埋歉疚。
风筝在阴天搁浅。
……
张笙虽然学习不咋地,但歌唱得不错。
《搁浅》这首歌曲调时而低沉深情,时而高亢激昂,与传统意义的上的歌很不一样。
配合琵琶叮叮咚咚的声音,让徐凝和彩蝶二人有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原来歌还可以这么唱。
“张笙兄,我愿称你为大明歌圣。”徐凝激动道。
“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张笙唱完一首不过瘾,抱着琵琶,边弹边唱。
彩蝶这波血赚,不仅不用自己唱,还可以听客人唱,并且这个客人唱得很好听。
咚咚咚~
这时,天字二号房房门被人敲响。
彩蝶走到门口,打开房门,外面站着两名十七八岁的少年。
“两位公子有何事?”彩蝶对那二人问。
其中一名少年躬身行礼道:“冒昧打扰,我们刚才听到房间有人唱歌,觉得曲调很有趣,想进来听听。”
这个房间是张笙和徐凝订的,彩蝶刚要拒绝。
张笙停下来,朝门口的彩蝶喊了一声,“来者是客,人越多越嗨,打开房门,想进来玩的都可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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