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主人是毒姬

第703章 突破口(1/1)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703章 突破口

当第二天沐云峰醒来的时候,床上已经没有了蓝香和红梅的身影。

他坐起身来,回想起昨晚的同床共枕,只觉得尤在梦中。

没想到他居然真的有一天能够同时和蓝香、红梅两人一起大被而眠。

原本在被红梅发现的时候,沐云峰心中都以为要完了。

结果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危机,同样也是一场机遇。

看,这不就一下子迈出了一大步吗?

“话说既然都同床共枕了,那距离两个人一起是不是也不远了啊?嘿嘿嘿。”沐云峰想到这里,由不得发出猥琐的笑声。

正妄想之时,房门就突然被人敲响。

只听楠儿的声音自屋外响起。

“沐大哥,你起了吗?”

“哦,起了!”沐云峰急忙收敛心神,回了一句。

“起了就快下楼吃早餐了,小姐她们都起了。”楠儿又轻声说道。

“好,就来。”

沐云峰一边说着,一边就急忙下床穿衣。

当他来到楼下的时候,林晚秋等人早已全部围坐在桌边吃起了早餐。

“哇,这么丰盛啊。”沐云峰笑着说了一句,就坐了下来。

却没有注意到,自从他出现以后,林晚秋和紫苑的眼睛就没有离开过他。

她们在昨晚听完楠儿的讲述之后,同样感到后怕和恐惧。

但她们和蓝香、红梅不同,并没有和沐云峰彻底确立关系,所以自然也不可能去夜袭对方。

因此结果就是,这俩人昨晚都失眠了

此时,南宫婉儿见沐云峰坐下后,立马笑着给沐云峰夹了个热气腾腾的包子。

“这个挺好吃的,你尝尝!”

“嗯,好。”沐云峰说着,偏头看了眼对方笑道,“你今天精神头挺好的啊。”

“嗯,今天好多了。”南宫婉儿脸上笑着点了点头。

“那就好。”沐云峰说着,一转头,就见到蓝香正眼神异样地打量着他和南宫婉儿两人。

沐云峰心中一紧,急忙对她隐晦地眨了眨眼。

蓝香见状,似乎想到了昨晚的事情,顿时脸色一红,就低下头去,不敢再看他。

因为和沐云峰分开了许久,再加上之前紫苑误传了他的死讯,蓝香的内心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一种惶惶不安的状态。

后来与沐云峰相见后,再加上楠儿的一番讲述,这才让蓝香无法再克制那长期压抑的内心情绪。

不仅是她,恐怕红梅也是类似的情况,不然为什么这丫头从沐云峰下楼开始,就一直低着头,不敢与对方对视?

简单来说,昨晚发生的一切,都是各种客观原因综合作用之下的一时冲动的行为。

等到第二天醒来之后,两人都觉得无比尴尬。

以至于蓝香甚至要装睡等到红梅离开之后,才敢悄悄离开。

所以现在面对沐云峰,蓝香脑袋里总是会不受控制地去想昨晚和红梅两人一起睡在沐云峰身边的画面。

虽然心(本章未完,请翻页)

天晨本尊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官道之绝对权力
官道之绝对权力
安江以选调生第一名上岸,怀揣为民之念,投身官场,却被无形大手拨至乡镇,赘婿身份受尽白眼,两年之期已满,组织部一纸调令,峰回路转,安江华丽蜕变全县最年轻正科级干部……且看安江如何一路横空直撞,闯出一条桃运青云路,手掌绝对权力!
天选之主
神三群聊:三国
神三群聊:三国
云气蕴养技术真厉害,材料学爆炸。 “众所周知,左手倒右手,等于什么都有。”陈曦宣。 “我出图纸,你出机床,我们一起做大做强。”群友宣。 “文以载道,武能安邦,唯有奇观,兴国安邦。”万年重工宣。 “七代舰灵,听我命令,从此刻开始,开启舰娘时代。”万年公主刘桐宣。 星辰大海,有梦即可。[神三同人,如有冒犯,还请指正。]
混日子的又一天
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
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
重生燕家子弟,与燕如嫣同修,娶妻陈巧倩。觉醒每日结算系统。【修炼一日,获得两缕灵力】【修炼风刃术,熟练度增加】燕如嫣:为什么你的修炼速度比我还快。韩立:为什么你的傀儡,阵法,炼器,炼丹 都比我强。如果您喜欢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别忘记分享给朋友作者:虎脂玉所写的《凡人:风雷灵根,娶妻陈巧倩》无弹窗免费全文阅读为转载作品章节由网友发布。无弹窗推荐地址:8w0-173884
虎脂玉
叶炎云飞雪
叶炎云飞雪
【重磅力荐,爆爽玄幻:本书单女主,极度热血、燃、杀伐果断,绝对不憋屈!】 少年叶炎,订婚之日被身怀圣体的未婚妻云飞月嘲讽:“圣凡两别,你不过是凡间一条狗!” 随后当众撕碎婚书,更毁掉叶炎父亲所留下的唯一…
烧烤西瓜
冷面总裁要借婚
冷面总裁要借婚
她是孤儿,初中辍学,从小偷到大,是警察局的常客, 他是名门公子,是翻手云覆手雨的祁三少,也是所有女人最不想嫁的对象; 一场阴差阳错的婚礼,让这两个人联系在一起。 【初识】 “来,亲爱的小乖乖喝药了。”她嚣张的像个女王对他百般折腾。 而他坐在轮椅上,如一只兔子般任由她宰割。 【尔后】 “想跑?你已经没有后悔的权利了。”他如地狱的修罗残忍的撕碎她的一点点防备。 而她蹲在墙角,面如死灰等着他的判决。
墙南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