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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109章 夫妇
“我姓徐,名志摩,这位是我的妻子,陆眉。”男人说道,脸上带着轻轻的笑容。
“”
陈乐道沉默了会,心中一时说不出是个什么心情,他目光在男人和女人身上来回转动。
陆眉,难道不应该叫陆小曼吗!难道不是同一个人?
“徐——志摩?”陈乐道停顿了一下,“《再别康桥》的徐——志摩?”
男人笑了,他点头道:
“陈先生也知道这首拙作吗,不胜荣幸,我确实就是这位志摩。”徐志摩笑着说道。
居然真是这位!
刚才说什么来着?这位一看就是真正的读书人!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
咳咳,他好像还是这位先生的诗迷来着,这话还是烂在心里好。个人私事不予评论。
“没想到真是徐先生,徐先生的再别康桥,我实在是喜欢的紧。”陈乐道也忍不住有点小激动。
虽然他现在也是个人物,但面对这位真正在历史留名的人物,并且还上过语文教科书的人,他着实做不到无动于衷。
试问数遍语文课本,有几首现代诗能赶超“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别的诗都快忘得干净了,唯独这首诗,成了时间流逝不了的记忆,留在他心底深处。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
当着徐志摩的面,陈乐道将整首诗脸了出来,以证明他对这首诗的喜欢。他曾经不理解追星是什么感觉,现在他大概清除了。
陈乐道记得的诗词不多,李太白的《静夜思》和骆宾王的《咏鹅》稳稳把占着古今第一的位置。《再别康桥》,应该也能排进前十。这不是历史地位,只是他所清晰记得得诗词。
“陈兄能如此喜欢这首诗,是志摩的荣幸。”背诗瞬间拉近了两人之间的关系,本还生疏的两人,徐志摩却是直接叫起了陈兄。
“陈兄你这首词也填的很好,曲美词更美。写出了上海的繁华,也写出了人的醉生梦死与无奈。歌舞厅这么多人,可都是让你这首次给俘获了。”
徐志摩讲话不想陈乐道想象中那样文绉绉的,不过想想似乎这样才对,对方在剑桥读书,学的是西学。
真要文绉绉的讲话,似乎反倒不太对劲。
“徐兄你太谦虚了,《再别康桥》注定是要让历史留名的诗词,你这一首词,可是让我对康桥生起无限向往啊。和其一比,夜上海就差得太多了,倒像是在无病呻吟。”
一贬一扬,陈乐道倒是丝毫压力都没有。不过话说回来,这首歌虽经典,但两相对比,差距也是现实存在的。或者说体裁不一样,无法对比。
两人商业互吹着,区别是陈乐道是真吹,徐志摩则是带着点恭维,歌词固然不错,但放在他这种人眼里。当是还有上升空间——从文学上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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