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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第六百一十五章【无敌主角,发挥特长】
电影有很多广角长镜头,把整个战场拍进去。他不只是有功夫,还有战术。找掩护,射击杀人一气呵成。
原版最后大战让维果和约翰强行五五开,严重减分。魔改版只剩下维果的时候,他用了激将法,说要和约翰单挑,赤手空拳,不用枪弹。
约翰把枪扔在了地上,维果却抽出了一把刀来。这把刀比原版的匕首威力大多了,又粗又长,属于军用的匕首。
维果连续刺了几刀没有伤到约翰,忽然没了力气。他的脖子上被插了一根铅笔,缓缓的坐在了地上。约翰早料到维果不会真的赤手空拳和他肉搏,但近身的情况下,就算对方有枪,赢的人也一定是他。
“再见,维果。”留下这句话,约翰转身离开了。
结局和原版一样,约翰闯进了一家宠物店,用缝合器自己缝合了伤口,还偷走了一条狗。
妻子最初送的是比格犬,是一种很黏人的狗,寄托的是妻子对约翰的感情。结尾约翰领走的是比特犬,这种狗性情凶狠,被称为狗中第一猛犬,和他本身的个性合拍。这说明他已经想通了,决定找一个新的心灵寄托,即使只有自己一个人也要活下去。
在影片的结尾还有彩蛋。
有人听说约翰-威克重出江湖了,拿出了徽章想要找他帮忙。徽章就是一次性的卖身契,可以让杀手帮他一个忙而且不能拒绝,这预示着还有续集。
电影结束,影院里的观众们纷纷鼓掌。
这部电影的剧情非常简单,就是一个为狗子复仇的故事。这当然没什么深度,但是观众们看了以后都觉得特别爽。
梁坤塑造了一个无敌的主角,但他又不是《赶尽杀绝》里“胡萝卜侠”或《撕裂的末日》里约翰-普雷斯顿那中无敌。那两人根本就是超能力,动作设计太扯淡了。
梁坤用的是真功夫,无论射击方式还是徒手格斗,全是现实里能做出来的。哪怕他用铅笔杀人,现实里也有。铅笔杀是常规的士兵训练,特种兵肯定都会。
他无论用哪种枪械,动作都无比专业,只是没有用实弹罢了。
有很多电影的一个槽点就是子弹怎么着也打不完,这部电影处理的相当真实。约翰的子弹是有限的,换弹夹速度快是他的特点。
最后大战有场戏三个人的手枪同时打光了子弹,一起换弹夹,约翰换弹夹速度惊人,干掉了两个敌人。这是原版第三部有的情节,梁坤移到了第一部来。
续集有一群铁杆粉丝支持,票房差不了。万事开头难,第一部是必须成功的。梁坤要尽量让电影精彩,一些文青和不爽的内容去掉了。
原版第一部的动作设计不如之后两部,过于追求真实,让男主角看起来并不是很强。反正后面都要加强实力,第一部直接拍强点就是了。
主创们上台接受了采访,大家都挺兴奋,哪怕只是在本片中演配角的约瑟夫-摩根。他演了一个丑角也叫约瑟夫,但他相信这部电影会火,到时会有更多人认识他。
他的野心不大,能稳定的有片子拍就心满意足。他在本片中演的不错,一开始很嚣张,后面各种怂,直到被杀。
库尔特-拉塞尔、伊恩-麦柯肖恩同样满意自己的表演,表示这场戏很精彩。
尤其伊恩演的温斯顿是酒店老板,这集戏份不多但还活着,只要有续集他肯定还会出演。他从没有拍过系列片,只要有续集,对他而言就是一次突破。
梁坤谈了感想。“这是我拍戏拍的最过瘾的一回,我早就想拍这样一部电影了。”
记者问:“那你为什么一开始不演动作片,连续几部戏都是文戏?”
“文戏演的好的演员转型拍动作片比较容易,如果我一开始拍动作片红了,想转型难度会很大。观众们对我的印象也许就是打星,会忽略我的演技。我自认演技不错,不发挥特长也能红,所以现在才拍动作片。”
记者问:“你在电影中的一些打斗非常猛,和你对戏的临时演员没事吧?”
“他们没事,我控制了自己的力量,为了拍好这部电影,大家都非常努力。打戏是经过了复杂的配合拍出来的,我们选了最好的片段。”
记者问:“你将来会拍续集吗?”
“我想拍续集,脑子里已经有故事了。具体什么时候拍要看观众们的反应和我的档期。”梁坤微笑道。
只要全球票房过亿,电影就一定有续集。看今天观众们的反应,梁坤坚信全球票房绝对不只一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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