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想做个好人

第五百三十四章【疯狂抢戏,必红无疑】(2/3)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五百三十四章【疯狂抢戏,必红无疑】

然后,诺兰开始一次次尝试抢银行的戏份,多角度拍摄,不断的喊卡。

和梁坤看到的成片不同,诺兰不知道最佳镜头是什么样,只能尝试。他会拍很多素材,选最好的内容进行剪辑。

诺兰在拍摄《致命魔术》时就是这样,梁坤脑子里有画面,却不能直接说出来,只能跟着慢慢拍。

这部电影他不是导演,过多的指手画脚肯定招人烦。等诺兰卡在某个地方需要集思广益,问到他的时候,他才会提一些建议。

电影拍的很慢,梁坤演的很好,只要他出场的情节,都得到了剧组成员的一致好评。

在抢银行时他身手矫健、足智多谋。在演文戏时他说话语气恰到好处,变态又疯狂。

相比之下,男主角贝尔的戏份反而没那么出彩。他一出场就行侠仗义失败,扒着车没抓到人,自己撞到了墙上。

蝙蝠侠竟然还被狗给咬了。战衣能防弹,竟然防不住一条狗?以后去正义的咖啡馆喝咖啡时,他多没面子啊,好意思对超人和其他人说“必考自爱慕百特曼吗?”

布鲁斯-韦恩回去给自己缝针,说盔甲太重了,想要变的更快。梁坤觉得,这地方他应该想要盔甲防御力更强才对,至少得能防住狗。

在演文戏时,蝙蝠侠绿了。瑞秋和检察官哈维在一起了,布鲁斯还和他拼了个桌,看两人撒狗粮。

不得不说,小丑比蝙蝠侠酷多了。

他孤身一人,穿着一身紫色西装出现在了黑帮的会议上。他说要给大家变个戏法,把一只插在桌上的铅笔变没。然后他就把一个来抓他的保镖的脑袋按在了铅笔上,笑嘻嘻的说铅笔消失了。

小丑的战斗力不如蝙蝠侠,但他和普通的黑帮分子比,实力并不弱。

梁坤演文戏精彩得多,他在说话时的语气,表情全都显得信心十足,还有着明显的,精神病人的味道。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却轻松掌控了局势。他看穿了黑帮分子们的想法,这些人确实害怕蝙蝠侠。这时,不怕蝙蝠侠的小丑就显得格外耀眼。

只用两场戏,梁坤就把小丑的人设完美的立了起来。他是一个高智商的疯子,而且无所畏惧。

贝尔的压力山大,梁坤演的小丑太抢戏,显得他不够好,只是形象英俊。

诺兰则无比兴奋,梁坤的戏比其他人的都好拍,远远超出预期。

梁坤几乎每一条都演出了诺兰想要的效果。让他多拍几遍,他的水准一直高的惊人,很少有演错情绪的时候,根本不需要别人讲戏。

剧组的人都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梁坤一进入镜头就好像换了一个人,真的变成了电影中的小丑,一个疯子。

小丑带人闯进了宴会,指名点姓要见哈维。这场戏梁坤把“入戏”和“会说话的眼睛”两种特殊能力发挥到了极致。

小丑抓住了瑞秋给她讲了一个故事,他嘴上伤疤的来历。他最擅长的就是把握人们的心理,在不同人的面前说不同的话以击溃对方的心理防线。

兔来割草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重生在电影的世界
重生在电影的世界
死亡不是结束,死亡即是重生。这是我们共同期望,愿世界和平。对于周浩来说死亡只是瞬间,眼睛一闭一睁就来到了另一个世界,还遇到了一个稍微有些不靠谱的系统。重生变成了香江警察,只是为什么这个世界有好多长的很像的人。你是刘德华?不,我是韦吉祥,绰号飞龙,小子,你混哪里的?你是韦吉祥?什么韦吉祥,我是刘建明!周浩的脑子疼......当他偶然间发现了一本叫做《再见,亚特兰蒂斯》的书时“混蛋倒霉系统,快把我送
盏茶煮酒
九叔门下大师兄
九叔门下大师兄
关于九叔门下大师兄:一不小心穿越了,还是大名鼎鼎的九叔世界,来到鬼怪世界当然要抱紧九叔大腿了,道家的功法,一身正气的九叔,神秘的茅山,看小道士陪伴九叔纵横僵尸世界,带大家回顾九叔的经典名场面
笔知大人
铁雪云烟
铁雪云烟
庞钠文
末世源门
末世源门
当所有源门开启时,便是灭亡的时候,可只是人类要灭亡吗?那无数入侵的家伙们,就当真能尚存吗? 我重生了吗?为何会是我?到底是是谁在操控这一切?我究竟是任人摆布的棋子?还是一个试验品呢? 为什么种种的一切与我记忆中的不一样呢?原来天真的是圆的,地真的是方的……… 为什么我拼命守护你们,你们却要置我于死地呢?为什么我爱的人,要我死呢?难道你真的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了? 不管我是重生,还是大梦一场,不管
幻疯
希腊:宙斯让我做天后?
希腊:宙斯让我做天后?
穿越到了神话古希腊,成了一个超级美少年牧羊人的厄洛斯。每天过着吃穿不愁,就是有些太过于孤单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在河边遇见了一位无论长相还是性格,都非常戳他的绝美少女。两人之间迅速的擦出了爱情的火花。直到一次亲热后,天后赫拉突然出现在了厄洛斯的面前。“你是谁?”怀中的美少女回答了他的问题。“她是天后赫拉。”厄洛斯大惊失色,忙问道:“那你是青春女神赫柏?还是哪位女神?”“不。”少女微微一笑。“我是
少女是永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