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婉宋恒.

第270章 就知道凶我(1/1)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270章 就知道凶我

宋恒先让秋菊去准备热水,然后,便坐在屋里等大夫来。

不过大夫还没来,这林晴雪和宋子玉还有宋子凌便先到了。

“姐姐伤得可严重?”林晴雪一进门,便一脸关心的问道。

沈婉没有说话,她手和脚都露在外头呢!但凡,是这林晴雪长了眼睛,都是能看到的。

“有些严重。”为了避免林林晴雪尴尬,宋恒代沈婉回道。

林晴雪走进了些,瞧见沈婉手上和脚上的伤,在心里说了两个字:“活该。”

“天哪!怎么伤得如此严重,姐姐你一定很疼吧!”痛死你最好!

宋子玉也瞧见了她娘身上的伤,拧着眉道:“人家抢孩子,你也不知道躲躲,伤成这样,不知道要养多久才能好。”

翎儿瘪着嘴,小声道:“娘是为了护着我,才被那坏人伤着的。”

一听她娘是为了护着个沈翎才伤着的,宋子玉心里怪怪的,反正就是不痛快。这沈翎不过就是个养子,娘那样护着他作甚?

“你就是个害人精。”宋子凌生气的指着翎儿的鼻子骂道。

他被爹打,娘不护着不说,还告他的状。可今日,娘竟然为了护着这野孩子伤成这样,他心里很不痛快,很是气愤。

翎儿瘪着嘴,泪珠挂在睫毛上,要落不落的。他没有反驳,因为子凌哥哥说得没错,他就是个害人精。宋江被他害死了,娘也被他害得受了伤,但凡要保护他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闭嘴,你若是再瞎说,便滚出去。”沈婉沉着脸,冲宋子凌冷声厉斥。

“你……”宋子凌呼呼的喘着气,气得话都说不出来。

他红着眼,嘴角向下瘪着,半天才冲他娘吼道:“你就知道凶我。”

他才是她亲生的,沈翎不过就是个野孩子。可她对自己这个亲儿子,从来都没个好脸色,对自己从没有像这野孩子这样温柔过。

沈婉楞了一下,他还怪上自己了是吗?怪自己总是凶他,他咋不想想,他对她亲娘都做了啥?她真想问问,他哪里来的脸怪她?

她想了想,看着宋子凌幽幽道:“我没有凶你,疼你、爱你、护你的时候,你怎么就没记住呢!”

这宋子玉姐弟娘,从来都只记得,她这个当娘的不好,却从未记得过她的好。用最残忍的方式,伤着她们亲娘的心。

宋子凌愣住了,娘有疼他,爱他,护他的时候吗?他努力回想。

好像是有的吧!但是,他都记不大清了。

“将军,大夫来了。”就在这时,小厮领着大夫进了屋。

因为今日中秋,愿意出诊的大夫不多,所以那前去请大夫的府兵,便请了个名不见经传的大夫回来。

那大夫还是头一回,到这样大的官家里给人看病。他先给宋恒和沈婉她们行了礼,便给沈婉看起伤来。

沈婉这伤虽然看着吓人,但是却并未伤着筋骨,开些活血化瘀的药抹抹,再开几服药煎服,每天做一下热敷,半月之内便可大好。

听到大夫这么说,宋恒和秋菊还有楚翎都放下心了,付了诊费,送大夫出了门。

因为太晚了,没有办法抓药,沈婉便先抹了抹大夫留下的药油。至于要煎服的药,只能明日一早再去药房抓。

大夫一走,沈婉便说自己累了,要睡觉了,将宋恒和林晴雪他们都给打发走了。

月荼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失忆后,我的身份越来越离谱
失忆后,我的身份越来越离谱
(非脑洞、无金手指、智斗、悬疑) 第一次失忆,我以为我是一个混吃等死的普通人。 第二次失忆,我以为我是法医、黑客、画家和作家。 第三次失忆,我以为我是精神变态、杀手、医生和格斗家。 第四次失忆,我以为我是演员、音乐家、厨神和语言学专家。 第五次失忆,我开始尝试,这世上有什么是我不会的。
方夜白
都市医神狂婿
都市医神狂婿
十六年前,他一家三口被人陷害。 父母惨死,他被医仙所救。 十六年后,他奉师父之命下山。 入赘宁家,成为豪门赘婿。 他武道称雄,医术通神。 身为赘婿,却狂放不羁! 为爱你,我甘做赘婿! 为护你,我愿举世为敌!
七贝勒本尊
七零娇娇一抬手,全村慌了
七零娇娇一抬手,全村慌了
【年代 金手指 米虫】 她死了,被高空抛物砸死了。 她就这么傻愣愣地飘在尸体上空,看着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们,有人报警,有人打120。 再有意识之后,她竟然来到了末世,为了活命,她不得不努力去拼杀,却意外改变了末世秩序,世界主发怒,又把她扔进了七零年代。 一朝成为不受宠,没人在意的小透明,她只好选择下乡,成为知青。 努力赚公分,当米虫! 不想,竟意外遇到了一群可爱的人……
佚名
老子扶贫三年,这是大秦?
老子扶贫三年,这是大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没有真正的贫穷,只有没利用的资源,只有没得到帮助的百姓” “扶贫,就要入乡随俗,就要尊重百姓,帮助百姓。” 赵龙临走之前,牢记了扶贫三十年的老镇长的三句话,只身赶往困在深山之中的贫困村落赵家村,誓要帮助乡亲们脱贫! 乡亲们不脱贫,我就不出来了! 没想到去的途中坠下山坡,手机还给摔坏了。 幸好被一帮古朴憨厚的“赵家村”山里人给救了,不过这帮人竟然还奉行古代那一套衣食住
毛神大大
神霄剑修:哥这苟王手握七剑成最强林枫冷寒霜
神霄剑修:哥这苟王手握七剑成最强林枫冷寒霜
前世,他年少轻狂,早早失去自己的性命…… 今生,意外穿到修仙世界,他誓要在这伤亡率顶级高的世界苟住性命! 他低调做人,可咋这些宵小都当他软柿子? 哥是时候展现真正的实力了!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