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都市狂仙

第4441章 我如尘芥(1/2)

天才一秒记住【康妮小说网】地址:https://m.vkni.org

首发:~第4441章 我如尘芥

半年时间,秦轩走遍十万大山。

他这才发现,十万大山不止一位造化级失道者。

可唯有无道尊主最为特别,其他的造化级失道者,都是占据一方巍峨大山,聚集着大量失道者,而且,大多数都是超脱境的存在。

不仅如此,这数座大山内,更存在着十分特殊的宝物,若是能够夺取,可以兑换大量的玄数。

或许,是玄主道有意安排,亦或许,是这十万大山的发展法则所至。

类似于十方殿的势力,魔神城等,都在围绕着这几座大山驻扎,并且,他们会趁着造化级失道者沉睡之时,进入到大山之中夺取宝物,大量采伐。

这也是,十万大山内的参与者,如此众多,甚至不少大势力都选择驻扎于此界。

并且,秦轩略微估算一下,这里的失道者,不下于千万。

这样的数量,让秦轩第一次感受到了震撼。

众所周知,失道者乃是争渡者迷失而成,可这十万大山内,足足有千万失道者,相当于千万如同从始古原内超脱的存在。

例如,古往今来,超脱始古原的大帝,那都是绝世的人杰,天地骄子。

可这里,却有这千万的数量。

哪怕秦轩知道,无始无终内,必当有大量的争渡者,因其广阔无垠,再加上类似于始古原这样的尘界难以数计,争渡者的数量定然庞大。

可秦轩还是被硬生生的震撼到了,一个十万大山界便有这么多的失道者。

玄主道内,麾下号称有无尽世界。

那么,这无始无终内的争渡者,究竟会有多少!?

此刻的秦轩,忽然感觉到,自己仿佛置身于曾经的华夏,可他的面前,是那浩瀚无尽的星穹。

修真界内,一人之大小,连尘埃都算不上。

仙界,帝岳上的一粒尘埃,便足以在修真界内演化万水千山。

秦轩就像是站在华夏龙池山巅,却忽然看到了仙界的一角。

“难怪,那些争渡者如此傲然,见过了浩瀚星穹,帝岳通天,又怎么可能会瞧得上地球这般星辰?”

“他们覆灭始古原,也并不曾有什么缘由,可能,也只是一念生起罢了。”

秦轩自语,他对无始无终的概念再次加深了一重。

也更加感受到了无始无终的浩瀚与恐怖,也明白,为何这么多争渡者会沦为失道者。

鲸吞万物,他们,尚不如海中的游鱼,又怎能抵挡巨鲸之口。

在一座大山上,秦轩负手而立,他望着这天地,望着这十万大山,眼神再次变得深邃。

念及当初与无道尊主诉说的那般,若他在无极玄主之上,便要见一见无始无终的始终,可这个始终,似乎要比他想象中更加不可见。

重返山洞内,秦轩回来时,瑶帝等人气息皆有所增长。

她们修炼着从玄主道内获取的力量,实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着。

秦轩并未惊扰,他只是再次离去。

这一次,他踏入十万大山之中,与一位位极尊交手,来磨砺自己创下的神通。

多次出手,与大明龙尊等人搏杀,秦轩对于自己创衍出的神通亦有领悟。

他双手上下相对于身前,造化图轻轻而动,下一瞬,在他的身遭,十道造化图浮现。

这十道造化图,形成了庇护,任何力量落入其中,皆会被其转灭,并且化为自身的力量。

还有星穹指,他这一次,施展气息,吸引来了三十余位失道者。

梦中笔丶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康妮小说网https://m.vkni.org),接着再看更方便。

人气小说推荐More+

从虐杀原形开始不死不灭
从虐杀原形开始不死不灭
“欢迎来到食物链的顶端……”虐杀原形之中融合黑光病毒,生化危机里面融合T病毒、G病毒、A病毒……尸兄世界融合尸兄病毒……
纯银羽翼
鹅的三国
鹅的三国
建安七年二月末,白鹅贼起蒙泽,时曹公兵陈留,贼远遁过境杀下邑尉;贼众数千围萧,城坚不能破,郡国兵未至,遂走泗水。汉404年,即建安七年。所以这个故事,始于汉404年的初春。
中更
通玄塔
通玄塔
小村少年拾破塔,祸起灵药逃天涯。 命运多舛逢绝处,守护苍生责任加。 若非得道多有助,天赋再好是空话。 修仙漫漫有通玄,终登上界留佳话。 传统玄幻,非爽文,简介无力,请看正文。
佚名
炮灰之爱
炮灰之爱
她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也是一名演员,也许不能叫她演员,只能叫她打杂的,她是群众演员,连女配都不算,偶而运气好的时候,女主的替身是她,用一句话说,她便是冲在前的炮灰。她这个炮灰,在一次替女主完成高难度动作时竟出了事,也就是这次事故让她送了命,她不甘心。他说:“我可以给你一次重生的机会,但你要完成我定的任务。”为了这次机...
缘梦ah
家族除名第一天,奖励武神躯!
家族除名第一天,奖励武神躯!
萧尘,镇北王萧震天长子,天资惊人,本该享尽尊荣,却因十五岁时替弟弟抵挡了萧府仇人一掌,丹田破碎,武道资质尽失,被父亲视为耻辱,一直生活在天才弟弟的阴影之下。 一日,因弟弟觊觎他的未婚妻叶青璇,两人发生争吵,他被弟弟萧凌风打成重伤,父母不但不帮他说话,反而错认为他惹是生非,让萧尘跪下给弟弟道歉。 一怒之下,萧尘直接跟父母断绝关系。 就在这时,【盲盒选择系统】觉醒了。 做出正确选择就能获得奖励。 【
佚名